精算師職業的未來

2017年5月24日,在北京,一年一度的中國精算師(準精算師)職業道德教育培訓暨頒證儀式如期舉行。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精算師職業的未來的知識,歡迎閱讀。

精算師職業的未來

  精算師職業會消失麼?

精算師職業已經存在兩百年,一直在發展壯大,在社會中贏得了很高的職業聲譽和地位,這個既可以從全球各種職業排行榜的歷年評比記錄中得到佐證,也可以從與普通人的交流或閒聊中感受到。既然如此,精算師職業怎麼可能會消失呢?

從邏輯上說,精算師職業是應解決社會中的風險問題而產生的,隨着人類社會活動尤其是各類科技活動的不斷進步,我們社會中的風險問題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相應的,對於以財務手段解決風險問題的精算師來說,工作需求也只會越來越多,形式越來越豐富,怎麼會消失呢?

  提出討論這個命題,莫非是要譁衆取寵、故意奪人眼球麼?!

且慢,先別急着下“僞命題”的結論。

這是不是一個僞命題,關鍵是看我們如何界定“消失”的含義,以及如何理解“職業”和“精算師”術語。

沒錯,我們社會中的風險問題確實是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因而就需要更多的人才和更多樣化的方法去解決不斷出現的.風險問題。在這樣的邏輯下,精算師作爲一個專門的人才小團體(全球大約十餘萬人而已),一個以數據和模型爲主要手段的專門人才羣體,當然不可能包打天下(風險)。換句話說,肯定會有更多受過其他專門訓練的人才參與進來,各顯神通,以各種各樣的方式解決風險問題。有的人可能特別擅長於人工智能與大數據,有的人可能精通於以利率與匯率爲基礎的金融衍生工具,還有的人則善於從政治及法律制度層面分析風險問題,如此等等。

即使是在以數據和模型爲基礎、用財務手段解決風險問題的這類人羣中,受過精算教育和考試訓練、被稱爲“精算師”的人,只佔較小比例,更多的人則只是專長於其中某個方面或領域,比如只是特別精於數據搜索和數據處理,或者特別能建模,或者特別能進行智能模擬的計算機編程等。相比之下,這些不是“精算師”的各類人才倒是真正的“專家”,而傳統精算師則成了“雜家”,像是樣樣都知道一些,但都不夠精通,屬於“管理人才”,而其他人才則是“技術人才”,兩者之間的人數比例,當然是對技術人才的需求更多啦!

另一方面,精算師職業(比如精算職業組織的理事會)也意識到自己的知識技能儲備不足以保持從前的職業地位和社會聲譽,同時又不甘心只是守住近兩百年來所從事的傳統精算工作領域,比如保險產品的定價和負債評估,覺得自己完全有能力和有資格去主導“全面風險管理(Integrated Risk Management or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去主導所有以數據和模型爲吃飯工具的行當,甚至,最好能夠讓未來的精算師在社會各領域中都有上佳表現,真正做到“哪裏有風險,哪裏就有精算師”!

  但如何才能做到這一點呢?

一個自然的想法就是去改革現行的精算師資格教育和考試體系,依據當然是與時俱進,不斷適應社會和技術進步的要求,比如世界各主要精算團體近些年推出的“ERM Actuary”,中國精算師協會推出的“金融數據分析師”證書等,都屬於這種努力。

問題在於,傳統精算師的教育考試標準和要求,已經比會計師(CPA)、金融分析師(CFA)等其它職業的要求高很多了,通過學習及考試獲得精算師資格的平均期間約爲7年,已經讓很多年輕人覺得走精算師之路的“性價比”或“投入產出比”不合算了,因此,對精算教育和考試體系進行改革的實質內容,無非是在其技術深度和知識廣度之間進行取捨,既然廣度在增加,深度方面就必然會減少。說得刻薄一點,改革精算教育體系的大方向,簡直就是向現在MBA(工商管理碩士)的教育方向轉型,從傳統的“技術型”向“管理型”轉型。

與此同時,資本以及資本家的力量,卻在極力倡導“看不見的手”或“讓市場配置資源”的法則,在此法則下,無論精算師還是其他各類專門人才,其對解決風險問題是否有價值或貢獻,也應該由市場來決定,由市場來配置。如果一個人真有本事,有能力,公司或機構自然會僱用他,並給他高薪,無論這個人是被叫做“精算師”還是叫做“粗算師”,好用纔是硬道(盜)理啊!

這個“道(盜)理”絕對政治正確,理論正確。是啊,精算師職業究竟對社會、對行業、對社會公衆及客戶有沒有用,有沒有價值,你自己去證明呀,所謂是騾子是馬牽出來遛遛嘛!但也可以換一種看上去很不同、實際含義則完全一樣的說法:就“精算”那點事,大家都可以做嘛,何必一定要求穿上“精算師”的馬甲去做呢?!

如此一來,以中國保險業爲例,1995年初版以及2003年和2009年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都一直強調保險公司必須聘用經“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精算專業人員”這一條來之不易、也是被其他國家實踐多年、一直沿用的條款,似乎不太符合“市場配置資源”的法則了,似乎沒有必要保留了,於是,2014年修訂版《保險法》將第85條被修改爲:“保險公司應當聘用專業人員,建立精算報告制度和合規報告制度”,果真任由保險公司聘用“專業人員”而不再是由保險公司聘用經“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精算專業人員”了。

什麼是“專業人員”呢?《保險法》第85條的意思可以理解爲從事建立“精算報告”與“合規報告”的人,至於什麼人可以從事精算報告的工作,理論上說應該是由僱主決定了,因爲僱主支付工資啊。約定俗成,由“精算師”從事建立“精算報告”工作。但什麼是“精算師”呢?同樣是約定俗成,各精算職業團體的正式會員(fellow member)都是精算師。這本來是件大好事,大大的激勵了精算髮達國家的團體來中國市場進行競爭,爭先恐後來培養中國人成爲自己協會的會員(精算師),讓中國成爲將來擁有最多精算師的國家,讓地球人一提到精算師就想到華人,正如大家一提到保姆就想到菲律賓人、一提到IT男就想到印度人一樣的。

唯一的問題是,中國自己的精算組織---中國精算師協會(CAA)在這種競爭下會有更好的發展麼?如果沒有,而是相反,尤其吸引不了優秀的年輕人來參加中精考試,協會只能通過招納(招安)其它協會的會員來壯大本協會力量,這可能是個辦法,但以前曾經那麼多人的付出和努力,算是有違初衷,令人惋惜。

這個算不算也是一種“消失”,還是大家來思考,大家來討論,這裏只是拋磚引玉。

真誠地期待着各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