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確切時間還未定,想要報考的同學要加緊時間複習並且關注報考時間。
一、考試科目和考試題型題量
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和《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等4個科目。考試分爲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爲兩個半小時。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爲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採取在答題紙上開卷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科目名稱 | 考試時間 | 題型題量 | 滿 分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2.5小時 | 單選:40道 多選:30道 判斷:40道 綜合:小題15道 | 100 分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 2.5小時 | 單選:35道 多選:15道 判斷:15道 計算:2道 | 100 分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 2.5小時 | 單選:35道 多選:15道 判斷:15道 計算:2道 | 100 分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2.5小時 | 問答:3道 單選:10道 找錯:13處 改錯:1道 | 100 分 |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爲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二、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房產估價師考試:
①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築、規劃和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②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③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④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⑤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⑥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一般爲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爲準)。
三、考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