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經紀人考試基本情況介紹

各個省份的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時間已經確定,考生要捉緊時間複習,同時也要了解清楚報名的相關信息,更多的考試資訊請關注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房產經紀人考試基本情況介紹

一、考試介紹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建設部負責編制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組織或授權組織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考前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 人事部負責審定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試題,組織實施考務工作。會同建設部對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有效。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二、考試科目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科目爲《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房地產經紀概論》和《房地產經紀實務》4個科目。考試分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爲兩個半小時。

 三、考試時間

2016年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時間爲10月15、16日

考試費用

各地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費用不同,考生需根據當地人事考試網發佈的報名公告進行繳費。

四、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工作由各地官方報名部門組織安排,具體時間參考當地官方的`網站發的報名公告。

(二)報名方式和地點:一般採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查的形式,地點在各地人事考試中心。

五、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舉行2003年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3)36號)文件精神,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爲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六、成績查詢

房地產經紀人成績一般於考後2個月左右公佈,屆時考生可登錄網站,點擊"考試中心"→"考試政策"→"經紀人成績查詢",輸入准考證號碼和檔案號進行成績查詢。

 七、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2年爲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3個科目(級別爲免一科)考試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八、合格標準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合格標準一般爲總分的60%,一般於考後2-3個月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