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酒師工作指南之飲料酒的種類

  一、飲料酒的種類

調酒師工作指南之飲料酒的種類

  (一)飲料酒的定義

凡是含有純乙醇酒精體積分數爲0.5%~75%的液態或固態可入口物品,均可稱其爲酒。酒精度(乙醇)含量大於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髮酵酒、蒸餾酒、配製酒、食用酒精及其它含酒精成分的飲品。

我們日常所說的酒,也稱飲料酒,它是屬於食品範疇之內的含醇飲料。這裏所說“醇”是指純淨的乙醇,故飲料酒又稱含酒精飲料。相對於含醇飲料的另一大類飲料,是無醇飲料,也稱非酒精飲料。或稱“軟飲料”,如人們平常飲用的果汁、汽水等。

  (二)飲料酒的分類

1、發酵酒——即將穀物、果類及乳類等原料經發酵等工序所得的酒液,不經蒸餾,而是直接經貯存、過濾、調配、殺菌等工藝處理後,就可飲用的酒。具體有:啤酒、葡萄酒、果酒,我國的黃酒,日本的清酒、乳酒、蜂蜜酒等。發酵酒的酒精體積分數一般在24%以下,大多數在0.5%~20%之間。

2、蒸餾酒——即將穀物類、薯類、果類等原料,直接發酵或經糖化再發酵後必須進行蒸餾,取餾出液貯存,除濁、勾兌而成的酒。

3、配製酒——即以發酵酒、蒸餾酒、食用酒精爲基酒,輔以增加香味的材料,經萃取或重薰、調配、過濾、貯存等工序製成的酒。如我國的“露酒”。

有人將雞尾酒也歸爲配製酒之列。其實雞尾酒的製作僅是一般的調配,所以不能稱爲生產工藝,因此在將酒類按生產工藝歸類時,不宜將其單列成類。若以酒品的酒類,用途及分類,則雞尾酒無疑是一類特殊的混合酒。營養酒、保健酒也未歸納入之內。

  (三)蒸餾酒的分類:

  白蘭地

白蘭地是以葡萄或其他水果爲原料:經發酵、蒸餾、橡木桶貯存,調配而成的蒸餾酒。 白蘭地是英語(Brandy)的譯音,其用詞由荷蘭“燒酒”轉化而來,有“可燒”的意思。最早將它定名時,指的就是用“葡萄酒蒸餾而成的烈酒”。以後逐步擴展至今,不僅侷限於葡萄,凡是各種果實,經過發酵、蒸餾而成的酒均歸屬爲白蘭地範疇(前者稱葡萄白蘭地,後者稱水果白蘭地)。

白蘭地這三個字雖然來源於英語,但是它的主要產地爲盛產葡萄的法國科涅克(Cognec,又譯爲干邑)鎮。因此,科涅克又成了世界性葡萄白蘭地的代名詞。現市場上常見的科涅克白蘭地有:HENNESSY(軒尼詩),MARTELL(馬爹利),REMYMARTIN(人頭馬)等。

除了法國以外,世界上不少國家如意大利、西班牙、德國、美國、澳大利亞、日本等都有本國生產的葡萄或水果白蘭地,各具特色。這裏就不一一介紹了。

用葡萄酒蒸餾的白蘭地,在我國也有悠久的歷史。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是這樣記載的:“„„取葡萄數十斤同大麴釀醞,入甑蒸之,以器承其滴露。”說明我國古代就會釀製白蘭地了。而真正進行白蘭地工業化生產,是在1892年煙臺張裕葡萄釀酒公司建立後纔開始的。1915年榮獲巴拿馬萬國商品賽會金質獎章和歷屆國家評酒會上均被評爲全國名酒的“金白蘭地”,就是該公司的代表產品。新中國成立後,北京、青島等葡萄酒廠也都相繼生產各自的白蘭地,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通過引進優良葡萄品種和新技術、新設備,嚴格發酵工藝,使用自制壺式蒸餾鍋和購自法國的橡木桶,其產品質量有明顯提高,已經和正在被消費者認識和接受。隨着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產品質量的繼續改進和提高,國產白蘭地替代進口白蘭地的時間已爲期不遠了。

  威士忌

威士忌(Whisky或Whiskey)是以穀物及大麥芽爲原料,經發酵、蒸餾、貯存、調兌而成的蒸餾酒。酒精含量爲40%~42%。

威士忌這個詞,最早始於1715年,即是WHISKYBAE的譯音。威士忌的取名,可溯源於愛爾蘭的UISGE BEATHA(BHETHA),它的拉丁語是AQUAVITE,翻譯成英語是WATER OF LIFE(生命之水),法語是EAU—DA—VIE,也就是“生命之水”的意思。

英國早在12世紀就已開始生產威士忌。最早的生產地區是愛爾蘭。蘇格蘭入侵愛爾蘭時,通過傳教士帶到蘇格蘭,到19世紀才進行大規模生產。但以蘇格蘭生產的威士忌最負盛名,是英國最重要的出口商品之一。

威士忌按其所用原料及生產工藝可分爲麥芽威士忌、穀物威士忌、兌和威士忌和波旁威士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