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組織實施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旅辦發〔2017〕140號)精神,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定於2017年11月-12月舉行。現將我區組織實施考試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西藏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五)政治立場堅定,無違法犯罪等其他不良行爲記錄。

  二、報名程序

考生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系統地址爲:(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首頁→重點專項→旅遊人才→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包括網上報名、資格審覈和交費三個環節。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當於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間登錄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拍照上傳有關資料。上傳資料包括:

①身份證件(正反面);

②學歷證(內外面);

③身體健康證明材料(指有資質的機構如:疾控中心、醫療機構在對證件持有者進行了相關項目的健康體檢後,出具的證件持有者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的證明,不要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提供);

④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提供的無違法犯罪記錄等其他不良行爲記錄的證明材料;

⑤現居住地管理部門(派出所、社區居委會、工作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藏滿5年的居住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覈

資格審覈採取在線審覈和現場審覈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在報名網上上傳有關資料,上傳資料時應確保上傳資料圖像清晰可辨,以免影響資格審覈。也可在網上註冊報名成功後至8月31日17:00前到西藏自治區旅遊培訓中心(西藏拉薩城關區羅布林卡路1號)現場提交資格審覈資料進行現場審覈。資格審覈完成後,考生相關信息不能變更。

(三)交費

資格審覈合格的.考生,方可進行交費。交費需在報名網上進行,截止時間爲2017年9月8日17:00。交費完成後,報名費不予退還。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試前可下載打印准考證。資格審覈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打印准考證和參加考試。

(四)報名各階段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間: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

資格審覈時間: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

網上交費時間:資格審覈合格後至9月8日17:00。

准考證打印時間:11月10日9:00起至考試前。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試由筆試與現場考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爲:政策法規、導遊業務、全國導遊基礎知識、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一、二、三、四)。現場考試科目爲: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併爲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併爲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總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科目五考試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和《我區導遊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流程》有關規定執行。

《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大綱》已經發布,考生可訪問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

  四、考試時間

科目一、二、三、四考試地點以准考證上公佈的考點爲準。科目五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待確定後向考生公佈。

  五、收費

根據《西藏自治區發改委 財政廳關於我區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和導遊人員等級考覈收費標準的批覆》(藏發改價格【2016】420號),我區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覈定的140元/人次收取。

  六、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爲合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考試結果經國家旅遊局審查後公佈。2018年1月31日9:00時起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七、成績複覈

考生需要對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複覈申請,覈查後結果爲最終結果。考試成績複覈工作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

對考試結果合格的考生,國家旅遊局委託省級旅遊主管部門頒發“導遊資格證書”。

  九、其他事項:

(一)旅遊中等職業學校旅遊類專業2018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結果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遊資格證書”。

(二)已經獲得中文導遊資格,需要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只須參加科目五的考試。

  十、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加強對此次全國導遊資格考試(西藏自治區)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成立西藏自治區旅遊發展委員會導遊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導考辦),辦公室設在委政工人事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督導考試相關工作。

(二)加強考試管理。導考辦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協調,落實專人負責,嚴格遵守行政審批規範,加強對報名審覈、考試組織、費用收取、結果發佈、證書核發等各環節的全過程管理,嚴格按照時限開展工作。

(三)加強監督檢查。導考辦加強對考試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和權威性。對在考試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事件,將嚴肅查處,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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