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組織實施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旅辦發〔2017〕140 號)精神,定於2017年11月—12月舉辦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現將我區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考生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系統地址爲:(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首頁→重點專項→旅遊人才→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分爲網上報名、資格審覈和交費三個環節。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當於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間登錄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有關資料。(見附件1)
(二)資格審覈。
完成網上報名後,自治區旅發委於2017年6月19日至8月31日對考生進行資格審覈。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不要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提供健康證明。資格審覈完成後,考生相關信息不能變更。
(三)交費。
資格審覈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爲2017年9月8日17:00。交費完成後,費用不予退還。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試前可下載打印准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試由筆試與現場考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爲政策法規、導遊業務、全國導遊基礎知識、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一、二、三、四)。現場考試科目爲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併爲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併爲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總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科目五考試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大綱已經發布,可從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
四、考試時間(北京時間)
科目五考試時間爲11月18日-11月2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准考證。
五、收費
收費標準按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具體金額另行通知。
六、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筆試機考科目評卷由計算機系統完成,現場考試評分由現場考試評委完成。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爲合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考試結果經國家旅遊局審查後公佈。2018年1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七、成績複覈
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級旅遊主管部門提出複覈申請,覈查後結果爲最終結果。考試成績複覈工作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
對考試結果合格的考生,國家旅遊局委託省級旅遊主管部門頒發“導遊資格證書”。
九、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報考導遊資格考試,按《關於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中等職業學校旅遊類專業2018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結果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遊資格證書”。
(三)已經取得中文導遊資格證書,需要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只須參加科目五的考試。
聯繫人:佟英俊 電 話:0991-8838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