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公車改革基本完成:取消車輛39820輛

2016年河北省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基本完成。車改後,全省取消車輛39820輛,安置司勤人員超27000人,各地正建立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對留有車輛集中管理、統一調度。下面一起來看看河北省公車改革方案實施最新消息吧!

2016河北公車改革基本完成:取消車輛39820輛

河北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車改辦副主任張金貴介紹,車改中河北省、市、縣直部門,機要通信、應急用車分別按照5、3、2輛以下原則覈定,執法執勤用車按原編制的40%、60%、70%比例保留,行政執法用車則按原編制的30%、50%、60%比例保留。

“截至目前,只有少數市縣車輛拍賣還在掃尾,全省改革基本完成。”張金貴說,全省共取消公車39820輛,其中省本級取消車輛2941輛,市縣共取消車輛36879輛,安置司勤人員27680人。

張金貴介紹,截至目前,省本級處置車輛1061輛,上繳財政處置的收入6366.02萬元,市縣情況還在統計當中。“爲鞏固改革成果,河北此次車改中對所有保留車輛進行了標識化管理。”

張金貴介紹,爲保證機關公務出行不受影響,各地已逐步建立起“公務用車服務平臺”。被保留車輛將通過軌跡監控、費用結算、績效管理等信息化手段集中管理、統一調度。

  重新覈定車輛編制

根據上級政策要求,省、市、縣直部門機要通信、應急用車分別按照5、3、2輛以下原則覈定;執法執勤用車分別按原編制的40%、60%、70%比例保留,行政執法用車分別按原編制的30%、50%、60%比例保留。車改後,全省共計取消車輛39820輛,其中:省本級取消車輛2941輛,市縣取消車輛36879輛。

  對保留車輛實行標識化管理

按照中央車改辦要求,爲切實遏制公車私用現象,迴應社會關切,鞏固車改成果,省、市、縣對保留的車輛實行標識化管理,將公車使用置於陽光之下,遏制了公車私用現象,降低了公車運行費用,社會反響很好。中央車改辦對此給予了充分肯定,我省先後在全國地方公車改革經驗交流會和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座談會上作了經典發言。中央車改辦以簡報、國家發改委以會議參閱文件等形式對我省的做法和經驗給予轉發和表揚。

  做好司勤人員安置工作

按照《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司勤人員安置實施辦法》,對未能上崗的司勤人員,堅持內部消化爲主,採取內部轉崗、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全省共安置27680名司勤人員,沒有引起社會不穩定現象。

  規範處置車改取消的車輛

對取消的公務用車,由各級車改辦委託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督辦公室(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產權交易中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採取現場公開拍賣、網上競價拍賣等方式進行處置,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處置收入上繳財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取消車輛處置工作給予監督,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加強機關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建設

爲使車改後機關公務出行不受影響,要求各級建立公務用車服務平臺,目前各市和多數縣都採取不同形式建立了公務用車服務平臺,有的縣正在籌建之中。

  搭建平臺、統一調度、保障公務出行

張金貴在發佈會上介紹,取消公務用車拍賣是公車改革的重要環節。目前,還有少數市、縣沒有完成取消車輛拍賣工作,爲此,下一步要做好拍賣掃尾工作。對取消的公務用車,一律由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督辦公室(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產權交易中心)牽頭,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做好評估和拍賣工作,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同時,車改後各單位保留公務用車數量存在苦樂不均現象,特別在各市、縣矛盾更加突出,爲此,車改辦建立了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對保留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是確保公務出行的.客觀需要。省車改辦印發了《各市縣車改工作考覈辦法》,將平臺建設列爲一項重要考覈內容,加快各級平臺建設速度,確保公務出行不受影響。

除此之外,河北省車改辦將按照中央車改辦的要求,繼續做好公務用車標識化、信息化管理工作,並利用互聯網技術,將車輛調度、軌跡監控、費用結算、績效管理全程實現信息化,提高運行管理效率。

張金貴在發佈會上指出,在日後的工作中省車改辦將把建章立制貫穿於公車改革全過程,堵塞管理漏洞,鞏固車改成果,切實形成一套完備、有效、嚴格的公務用車管理制度體系。結合車改後公車管理新形勢,河北起草制定《河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明確了車輛更新配備的條件、程序,完善了購置審批、經費預算管理、日常管理等規定。日後公車管理工作將更加制度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