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介入農村留守婦女問題分析

在社會工作介入農村留守婦女的前期,社會工作者可針對特別個體提供個案服務。社工在協助她們解決自己面臨的某個問題或某項需求的過程中,也要幫助她們樹立積極的生活態度,同時要挖掘她們的潛能,鼓勵她們看到自身優勢,學會解決問題的步驟,提升應對問題的能力,提高自我意識。那麼,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社會工作介入農村留守婦女問題分析,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社會工作介入農村留守婦女問題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農村留守婦女是指丈夫長期在外務工,被迫留守在農村的婦女。早在20世紀80年代,農村留守婦女羣體就已產生,並伴隨城市化進程的加速,人數逐年增加。調查數據顯示,留守婦女數量在2000年到2005年短短5年間就由1302.4萬增加到4700萬。�豍留守婦女這一龐大的社會羣體已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2010年至2011年在湖北部分農村走訪過程中瞭解到,當地農村也有相當數量的留守婦女。通過交談發現,她們當中一部分是因有孕在身,在家待產而留守;另一部分是因家中孩子過小,需要父母親自照看而留守。這些留守婦女多處在20-35歲之間,身體等各方面狀況良好,其中部分表示,在孩子長大後,會跟隨丈夫一同外出打工。在留守期間她們需要承擔繁重的家庭勞動,不可避免的出現心理失調、生活不適等問題。

  二、農村留守婦女出現的原因

生態系統理論認爲,個人及其周圍的環境構成一個整體的系統,個體問題的出現並不僅僅是由單個因素所引發,而是由系統的多個層面和多個元素共同作用所導致。

以此理論爲基礎,對留守婦女出現的原因進行深層次的分析,可以發現留守婦女的產生是社會、家庭、個人共同作用的結果。

(一)社會環境因素

1.經濟體制改革催生了大量的農民工

首先開始於農村的經濟體制改革——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一方面提高了農村農業生產效率,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生產力;另一方面也使得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剩餘勞動力,這部分剩餘勞動力不得不重新進行職業選擇。

長期以來以城市爲重點的經濟體制改革,加快了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進程,城市高收入的工作、便捷的生活條件對“面朝黃土背朝天”農民產生了極大的誘惑力,吸引了農村大批剩餘勞動力投入到城市建設當中。農村勞動力開始向城市大量轉移,農民工羣體出現。

2.城鄉二元體制限制農民家庭整體遷入城市

在1958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對農村人口遷向城市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自此便逐漸形成了以戶籍制度爲基礎的農村社會、城市社會的“二元體制”。改革開放以後,暫住證制度推行,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使已有的戶籍制度有所鬆動,對農民在城市安家限制也相對減少,但長久以來二元社會結構造成的不平等的資源配置制度,使農民舉家遷居城市又受到來自醫療、住房、教育等方面的限制。爲保證經濟收入和家庭二者之間的平衡,他們只能選擇一個人留守家中,一個人外出打工。

(二)家庭因素

1.家庭負擔過重,經濟來源較少

中國自古以來“家”的文化就很濃重,家庭承載了較多的功能和責任。尤其是在農村,家庭不僅要承擔子女的養育,還要負擔父母的`養老,這在無形中大大加重了家庭的壓力和經濟負擔。同時在物價不斷上漲的形勢下,農民僅依靠土地的收入無法應對生活壓力。爲了增加家庭收入,他們只能在城市中尋求有較高收入的工作。

2.家庭內部男女分工的選擇

一方面,受“女主內,男主外”傳統觀念的影響,農村家庭對男性的期望值較高,給予他們掙錢養家的任務。因此在選擇外出對象時,男性往往會進入城市,而女性則留守家中照料老人,撫育兒女。

另一方面,女性所具有的生育孩子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她們在家庭中的分工。早期社會所形成的男女勞動分工,女性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家庭範圍內度過的,職責是餵養和照料孩子。�豎對於20-35歲的農村留守婦女來講,子女年齡比較小,對母親的依賴性較大,加上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教育成本較高,所以她們在孩子到了適學年齡之後,再進入城市與丈夫一起工作。

(三)個人因素

1.從男女兩性生理上的差別來看,男性比女性更加強壯,更能承受體力勞動

由於男性在骨骼和肌肉方面的發育要優於女性,因此他們看起來要更加強壯,更加有力氣,承擔的體力勞動也更大。從原始社會到農業社會再到工業社會,男性所承擔的勞動都要遠遠重於女性所承擔的。�豏農民在進入城市之後所從事的也多是超負荷的體力勞動,高強度的工作壓力也是女性很難應對和承受的。

2.從後天的受教育程度來看,農村的男性受教育程度要普遍高於女性

農村“重男輕女”現象較爲明顯,一個家庭更願意讓男性享有更多的教育資源,而女性成長中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家中學習如何處理家務等。雖然在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影響下,女性可以在短暫的學校教育當中習得一些基礎知識,但這仍不能爲她們在城市立足提供足夠的智力支持。

3.從心理上來看,男性比女性更富有開拓挑戰精神

心理學家麥可比和傑克琳做的一些調查研究顯示,男性比女性更具有攻擊性。�豐在進入新環境之後,男性比女性更好競爭,也更願意去挑戰和嘗試。因此,在面對與農村生活截然不同的城市生活時,男性會有更強的慾望去了解和探索,在遭遇挫折和突發情況時他們也擁有較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應對方法,所以男性更願意進入城市,而女性則願意留在原有的生活環境中。

綜上來看在體力、智力及心理上,農村婦女難以保證在勞動力市場上的競爭優勢,留守家中成爲她們一個更好的選擇。

  三、留守婦女的生存狀況

丈夫外出對留守婦女來說既充滿機遇也充滿挑戰,她們的生存狀況也喜憂參半。

(一)社會參與增加,社會地位低下

由於家庭“頂樑柱”的暫時缺失,留守婦女不得不承擔起家庭內部及對外的所有事務,這爲她們參與社會活動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平臺。習慣了家庭生活的留守婦女開始關注和參與社會事務:村委選舉,她們可以根據自己意願進行投票;對於村級事務,她們開始積極的瞭解並參與其中;對於“三農”的相關政策,她們越來越關注和重視。留守婦女的活動範圍由“小家庭”到“大社區”擴展,使她們在更廣闊的天地裏獲得鍛鍊。

由於自身素質受限,自我發展意識不足,農村對婦女社會參與的忽視等原因,她們的社會地位並沒有因社會參與的增加而提升,相反,卻常常因“孤兒寡母”遭受歧視,受到不公正待遇。如在與村委發生經濟或土地糾紛時,利益得不到保障;在部分問題上的相關權利受到忽視等。

(二)社會支持網絡不健全

農村社會支持網絡主要依靠親緣和地緣關係建立。留守婦女以親緣關係爲基礎的支持網絡由自己一方的親屬及丈夫一方的親屬組成,以地緣關係爲基礎的支持網絡主要是由同鄉村民構成。丈夫離開原有的生活地區,使得農村家庭前期所建立的社會支持網絡在一定程度上出現裂痕,留守婦女的支持系統顯得較爲薄弱。

親屬及村民所提供的支持以非正式支持爲主。留守婦女在農業勞動方面應付不足時,親屬和村民可適當提供體力幫助。但在面臨子女教育、老人養老等問題時,非支持網絡只能提供情感支持,卻難以保證相對專業的知識支持和充足的物質幫助。非正式支持在留守婦女面對實際困難時所給予的支持是較爲單一的。

(三)家庭地位提升,家庭負擔過重,心理壓力較大

留守婦女家庭地位的提升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家庭事務擁有了決策權。丈夫的離開使留守婦女在處理家中事務上開始掌握一定的決策權,她們在家庭中的政治地位得到提升。二是對家庭收入的貢獻更加明顯。留守婦女與丈夫在勞動地點及勞動內容上出現明顯界限,在收入上也有了清晰的劃分,她們對家庭的貢獻可用明確的數字體現,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她們在家庭中的經濟地位。三是在農業生產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權。丈夫遠離農村,對家中農業生產愛莫能助,留守婦女需要獨自面對繁重的農業勞動,這也爲她們提供了一定的自主權,提升了她們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威信。

青壯年勞動力的外出務工,雖然給留守婦女的個人發展帶來很大空間,但家庭角色的缺失也使她們不得不獨自承擔更多的家庭重擔。留守婦女既要照顧老人,又要撫育子女,還得進行高強度的田間勞作。多項針對農村留守婦女的生存現狀調查表明,她們在贍養老人、教育子女方面存在問題和困惑。同時,面對丈夫的長期外出,她們的安全感極度缺乏,一方面擔心丈夫獨自在外打拼天下的艱難生活,另一方面也擔心丈夫長期不歸,會另立門戶。

  四、社會工作介入留守婦女問題的方法

(一)政策層面

社會工作者一方面要深入瞭解留守婦女的需求及面臨的問題,另一方面也要擔任政府政策的倡導者,將收集到的相應信息傳達給政府,以爲政府進一步制定相關政策提供依據。

政府在出臺相關政策時,也可從兩方面進行考慮:

一方面,可對與留守婦女緊密聯繫的相關羣體——農民工、農村老人及兒童,提供相應的政策支持。留守婦女因農民工的出現而產生,並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的出現。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利益,保證他們的休息時間和探親時間,可進一步穩定留守婦女的家庭關係。完善農村醫療制度和養老保障制度,減輕家庭養老負擔。提升農村教育質量,優化農村教育資源配置,減輕家庭教育負擔。

另一方面,針對留守婦女,政府也要完善相關政策法規。由於男性勞動力的缺失,農村留守婦女成爲農村社會參與的主要力量。政府在“男女平等”原則的指導下,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保證婦女社會參與機會的同時也要保證她們在參與過程中能得到公正對待,並能在重大事務上給予婦女與男性同等的話語權。

(二)個案工作方法

個案工作是社會工作者針對服務對象或其家庭的特別問題提供的一對一的服務方式。

在社會工作介入農村留守婦女的前期,社會工作者可針對特別個體提供個案服務。社工在協助她們解決自己面臨的某個問題或某項需求的過程中,也要幫助她們樹立積極的生活態度,同時要挖掘她們的潛能,鼓勵她們看到自身優勢,學會解決問題的步驟,提升應對問題的能力,提高自我意識。

(三)小組工作方法

對於有共同需求和問題的留守婦女,社工可以集中進行小組輔導。小組不僅可以解決她們面對的共同問題,同時也爲她們擴大自己的社會支持體系提供平臺和機會。針對存在子女教育問題的留守婦女進行相應的小組輔導,一方面可以加強她們對教育知識的學習,另一方面也能爲她們提供一個相互交流的平臺,在組員的相互支持過程中逐步建立自己的支持網絡;針對有情緒困擾的留守婦女,可開展情緒發泄小組,鼓勵組員一起討論壓力緩解辦法,學習情緒發泄方法,同時幫助她們找到適合的情緒抒發對象。

(四)社區工作方法

農村社區要積極營造良好的就業環境,改善農民在農村的就業待遇,儘可能保證剩餘勞動力實現就地就業,減少農民工的產生,從根本上消除留守婦女。

針對社區內已留守的婦女提供相應支持。開展相應的心理輔導服務,爲留守婦女提供必備的心理援助,幫助她們正確面對壓力,預防心理疾病的產生;開展相關的教育培訓,提高留守婦女自身文化素質和就業競爭力,提升自我發展意識;結合社區留守婦女情況,整合社區資源,培育相應的社區組織,爲留守婦女提供長效的社會支持。

加強對留守婦女問題的重視和關注,不僅能夠對農民工問題的解決起到積極作用,還能預防農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的出現。

留守婦女日益成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力量和潛在資源,農村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過留守婦女問題的改善而得到妥善處理,對農村發展有重要意義。

  註釋:

①張俊才,張倩.5000萬“留守村婦”非正常生存調查.中國經濟週刊.2006(40).

②�豐戴維·波普諾著,李強,等譯.社會學(第11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

③王瑞鴻.人類行爲與社會環境(第2版).華東理工大學出版社.2007.

  參考文獻:

[1]沈菊,龔娜.農村留守婦女社會支持網絡研究.樂山師範學院學報.2010(2).

[2]蘇靖巍.農村留守婦女生存困境及解決對策初探.社科縱橫.2008(6).

[3]餘益兵,方明,王莉,王東.中國農村留守婦女研究述評.安徽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1).

[4]李旭,崔永軍.農村留守婦女面臨的困境及解決對策.經濟視角.2011(6).

[5]李玲.關於留守婦女安全感的研究.知識經濟.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