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介入留守兒童安全保護作用

專業社會工作者還能起到議事協調、諮詢服務和政策倡導等多元角色作用。在應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問題上,專業社會工作者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作用。下面由小編爲大家分享社會工作介入留守兒童安全保護作用,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社會工作介入留守兒童安全保護作用

  需求評估者 系統分析問題和精準定位需求

以農村留守兒童爲中心,結合其生存的微觀和宏觀環境,社會工作者需要系統分析不同年齡階段的農村留守兒童可能面臨的安全問題。從他們的生活場域來看,主要涉及學校安全、公共安全和居家安全,當不同場域出現安全隱患時,主要因監護人員和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淡薄和安全知識缺乏,且兒童沒有足夠能力來避免權利受到侵害。一旦出現問題,可能會給農村留守兒童帶來不同程度的身心傷害甚至造成死亡。

社會工作者能以需求評估者的角色,運用專業理論和知識,對生活場域和農村留守兒童個體等要素進行系統的分析評估,尤其是通過認真傾聽農村留守兒童的心聲,從而精準定位農村留守兒童個體及其社會支持系統的需求,這些需求包括兒童安全教育課程、兒童心理輔導、醫療應急設備、系統能力建設等。

  服務提供者 助力問題的預防和問題的解決

農村留守兒童的需求多樣,涉及的力量多元。在預防工作上,需要不同場域的責任主體認真履職,加強監護人和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完善安全應急設施和營造安全環境,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當發生安全事故時,不同場域的責任主體要有相應的應急措施和聯動機制,針對包括性侵、摔傷、燒傷、溺水等安全事故,評估農村留守兒童受到身心傷害的程度,確保及時提供身體和心理的治療。同時也要關注安全事故涉及家庭成員的情緒變化,避免因自責、悲傷等造成再次悲劇的發生。

社會工作有一套相對成熟的理論體系和專業方法,注重個體和環境的'交互改善,更注重問題的預防和解決。社會工作者以服務提供者的角色爲監護人和農村留守兒童開展安全教育,讓監護人具備基礎的安全常識和治療方法,起到預防作用。當嚴重的情況發生時,社會工作者可以運用個案、小組、社區的專業理論和方法,進行干預治療。

  資源鏈接者 聯動多元力量構建社會支持系統

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中,城鄉出現貧富差距,資源主要集中在城市,空心化的農村多面臨着社會支持系統不健全的困境。2016年2月出臺的《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強調要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救助保護機制,其中涉及的主體包括家庭、縣鄉鎮政府和村(居)委會,教育部門、羣團組織以及社會力量。但往往因不同主體的意識不強和能力不足,出現責任缺位的現象。

在當地的社會支持系統不健全,資源條件有限的情況下,社會工作者主要充當資源鏈接者的角色。可以聯動公益組織、專業人士爲學校師生包括親子家庭,普及安全知識,爲困境兒童提供干預治療;爲鄰里互助系統、同伴支持系統及相關保護系統提供能力建設支持等。以長效預防和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問題。

  增權賦能者 助力個體及其環境實現自主發展

農村留守兒童安全問題涉及的責任主體多元,包括家庭和學校、教育部門、羣團組織、社會組織等,便出現了突出的“責任分散效應”,誰都要負責,責任感就會分散變弱,當不同主體無力面對困難時便消極應對。要麼爲規避擔責而矯枉過正,如學校和家長爲了避免孩子出現任何安全事故,限制遊戲和玩耍,扼制了農村留守兒童天性的發展,社會組織爲避免安全事故,不敢開展戶外活動。這樣下去,不僅導致安全問題得不到妥善預防和解決,甚至會滋生出新的問題。

在介入過程中,專業社會工作者始終發揮着賦權增能的角色作用。除了踐行國際《兒童權利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利益最大化,保護兒童免受身心摧殘,殘疾兒童應享有得到特殊待遇、教育和照管的權利等。應該尊重兒童自主成長的潛能和意願,助力個體及其監護人實現增權賦能,能自主爭取權利,並維護合法權益。

除上所述,專業社會工作者還能起到議事協調、諮詢服務和政策倡導等多元角色作用。在應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問題上,專業社會工作者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作用。同時,專業社會工作者要有擔當精神,在一定的制度保障和程序認定下,充分行使自主權,及時介入到有需求的農村開展有效的服務,爲兒童營造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爲陷入困境中的兒童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