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金融基礎知識》考點:股票

導語:股票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或投資者公開或私下發行的、用以證明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並根據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數享有權益和承擔義務。

證券從業《金融基礎知識》考點:股票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所有者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股票相關圖片股票持有人享有多種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的權利、投票表決的權利、收取股息和分享紅利的權利等。此外,公司一旦破產清算,股東享有法定程序的被賠償權利。與此同時,股東也要承擔公司運作中的所有風險。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東還要承擔有時與公司運作沒有密切關係的市場風險,其中包括股票市場、資本市場、金融市場等。

  基本作用

股票上市後,上市公司就成爲投資大衆的投資對象,因而容易吸收投資大衆的儲蓄資金,擴大了籌備資金的來源。股票上市後,上市公司的股權就分散在千千萬萬個大小不一的投資者手中,這種股權分散化能有效地避免公司被少數股東單獨支配的危險,賦予公司更大的經營自由度。股票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股票行情及定期會計表冊的公告,起了一種廣告作用,有效地擴大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信譽。

  相關特徵

股票投資是一種沒有期限的長期投資。股票一經買入,只要在股票發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發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樣,股票持有者的股東身份和股東權益就不能改變,但他可以通過股票交易市場將股票賣出,使股份轉讓給其他投資者,以收回自己原來的投資。

  交易簡介

  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3]

  法定假日休市。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大多數券商在前一日收盤過後一段時間即可掛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纔開始處理交盤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方式

轉讓股票進行買賣的方法和形式稱爲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環節。現代股票流通市場的買賣交易方式種類繁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爲以下三類:

(1)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爲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爲了節省佣金等情況下采用。

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干人組成的羣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羣體和賣者羣體內部也存在着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爲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繫,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爲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費用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手續費,買進和賣出佣金由各證券商自定。印花稅:3‰ (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1‰)。另外上海每1000股收取1元的過戶費,不足1元時收1元。深圳不收過戶費。上海 委託費5元(按每筆收費),深圳不收委託費。

歷次印花稅調整:

1990年6月28日 深市對賣方開徵6‰印花稅股票。

1990年11月23日深市對買方開徵6‰印花稅

1991年10月 深市調至3‰,滬市開始雙邊徵收3‰

1992年6月12日 按3‰稅率繳納印花稅。

1997年5月12日 從3‰上調至5‰

1998年6月12日 從5‰下調至4‰

1999年6月1日 B股交易印花稅降低爲3‰

2001年11月16日 從4‰調整爲2‰

2005年1月23日 從2‰調整爲1‰

2007年5月30日 從1‰調整爲3‰

2008年4月24日 從3‰調整爲1‰

2008年09月19日 改爲單邊徵收 稅率保持1‰

股票的交易費用通常包括印花稅、佣金、過戶費、其他費用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費用介紹

一、印花稅: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後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徵收的稅金。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爲扣收,然後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後由登記結算機構統一向徵稅機關繳納。其收費標準是按A股成交金額的4‰計收,基金、債券等均無此項費用。

二、佣金:佣金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成交之後按成交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券商的費用。此項費用一般由券商的經紀佣金、證券交易所交易經手費及管理機構的監管費等構成。佣金的收費標準爲:

(1)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爲成交金額的3‰,起點爲5元;債券的佣金爲成交金額的2‰(上際,可浮動),起點爲5元;基金的佣金爲成交金額的3‰,起點5元;證券投資基金佣金爲成交金額2.5‰,起點爲5元;回購業務佣金標準爲: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購品種,分別按成交額0.15‰、0.25‰、0.5‰、1‰和1.5‰以下浮動。

(2)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爲成交金額的3‰,起點爲5元;債券的佣金爲成交金額的2‰(上限)起點爲5元;基金佣金爲成交金額3‰,起點爲5元;證券投資基金的佣金爲成交金額的2.5‰,起點爲5元;回購業務的佣金標準爲: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購品種,分別按成交金額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動。

三、過戶費:過戶費是指投資者委託買賣的股票、基金成交後買賣雙方爲變更股權登記所支付的費用。這筆收入屬於證券登記清算機構的收入,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清算交割時代爲扣收。過戶費的收費標準爲: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過戶費爲成交票面金額的1‰,起點爲1元,其中0.5‰由證券經營機構交登記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債券的交易過戶費。

四、其他費用:其他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的委託費(通訊費)、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以及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的刷卡費、超時費等。這些費用主要用於通訊、設備、單證製作等方面的開支,其中委託費在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在上海、深圳本地買賣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1元委託費,異地繳納5元委託費。其他費用由券商根據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沒有明確的收費標準,只要其收費得到當地物價部門批准即可,有相當多的證券經營機構出於競爭的考慮而減免部分或全部此類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