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畫藝術的主客觀色彩轉換論文

藝術家通過眼睛將所看見的客觀世界的樣子原原本本地“重複”到畫面上。而“表現”的藝術形式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作者對客觀事物的態度、評價,另一方面是作者的氣質、個性,即通常意義上的“自我”。前者在具象內容中思考“表現什麼”,後者在抽象形式中明確追求“怎樣表現”,即以一個怎樣的獨特方式去體現對感性具體現實的把握,這主要是指作品的外在形式。

油畫藝術的主客觀色彩轉換論文

正因爲如此,纔出現關於同一個命題的作品千差萬別的情況。德國畫家巴塞利茲用抽象表現主義的色彩和筆觸畫具象畫,筆下的形象總顯得怪異、醜陋、粗魯而蠻橫。他不想完整、細緻地描繪對象,而分裂地、破碎地使用充滿才氣與暴力感的色彩,在色彩處理上他經常橫向地將兩種強烈的顏色進行對照,在畫布上改變傳統繪畫的統一與和諧。他的作品有一種生動性,常於醜、怪、邪惡之中呈現令人振奮也令人不安的情緒,這無疑是主觀色彩的表現力量。

“再現”與“表現”這兩種方法之間並沒有明顯的界限,在創作過程中是交融在一起的。在互相轉換的過程中,主觀色彩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再現”相對來說是較爲客觀的一種方法,而要將之轉換爲主觀性較強的“表現”性,就需要主觀性色彩的`發揮。“表現”是創作主體內心情感的一種抒發方式,而蘊含豐富情感的主觀性色彩正是抒發主觀情感的一個重要方式。

馬琳杜馬斯的繪畫是主觀色彩強有力的表現形式。空洞的色彩、經過褪色處理的線條,通過不加掩飾的簡潔性創造出一種微妙而麻木的反常,徹底展示、毫不掩飾,模糊了再現性和抽象性、油畫和素描之間的界線,沒有任何觀念的禁忌。沒有細節的描繪,寥寥數筆繪出生動的人物形象,杜馬斯用對比和模糊的方式表現人物心理和精神狀態的不平衡,質疑我們習以爲常的視覺和心理定勢,挑戰具有普遍性的價值體系

藝術家在創作的過程中將眼睛看見的色彩,包括視覺套路中的色彩觀加以感受與加工,形成一種傳達內心主觀情感的主觀色彩。這種色彩不可以用“正確”或“不正確”來判定,而是藝術創作主體內心感情的真實體現。

20世紀是一個色彩的時代,人們對色彩越來越關注,它對人類精神的觸及較深,對豐富人類生活意義重大。21世紀,色彩將會展示更爲強烈的魅力,奏出人類靈魂的交響曲,讓世界更加豐富多彩,使人類的生活更富於詩意。藝術家在畫布上揮灑鮮豔的色彩,色彩的物質性、力度和生動性使整個畫面呈現沸騰、激動人心的效果。色彩的主觀性突破了傳統作畫形式,色彩的獨立性使藝術家不再依賴於色彩的物質特性來獲取表現力,而強調色彩個性方面的表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