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林權改革彙報材料

各位領導、同志們:

集體林權改革彙報材料

今天,省林業廳――帶領省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檢查驗收組一行深入我縣進行林改檢查驗收。首先,讓我們用掌聲對驗收組一行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藉此機會,我謹代表――縣委、縣政府向長期以來關心、支持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級領導表示衷心的感謝。下面,我簡要彙報三個方面

內容:

一 、――縣林改工作基本情況

――縣地處福建東北部,被譽爲“中國太子參之鄉”、“中國民間藝術之鄉”,2005年10月順利通過國家級生態示範縣試點建設預驗收。全縣轄7鄉2鎮、112個行政村和4個社區,總人口10.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2萬戶8.8萬人。土地總面積81.5萬畝,其中林業用地面積66.7萬畝,有林地面積50.8萬畝,森林覆蓋率62.3,活立木總蓄積量48.8萬立方米。2005年全縣實現林業經濟總產值16911萬元,其中林業第一產業產值5679萬元,比增38.6%。

實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來,我縣根據縣界勘定結果,及時調整了林地區劃範圍(其中石洋鄉1799畝集體林地被劃入鄰市轄區),並考慮到國家級生態示範縣建設的需要,將村、鎮周圍的25997畝商品林先後界定爲縣級生態公益林。經重新覈對統計,全縣林業用地實有面積66.5萬畝,其中:生態公益林面積24.6萬畝(省重點生態公益林面積22.0萬畝)、佔37;應明晰產權商品林面積38.4萬畝、佔57.7;暫不列入應明晰產權商品林面積3.5萬畝、佔5.3;全縣林權應登記發證面積63.0萬畝,佔94.7%;商品林面積1000畝以下的行政村20個,有改革任務的行政村96個。截至2005年11月30日,全縣共完成集體商品林產權明晰面積36.3萬畝,佔應明晰產權面積的94.6%;完成林權區劃申請登記面積62.9萬畝,佔林權應登記發(換)證面積的99.9%;完成電腦錄入面積62.8萬畝,佔符合條件申請登記面積的100;已發放林權證25本,面積2.4萬畝。經縣林改檢查驗收組的嚴格檢查驗收,96個有林改任務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個,基本合格村51個,合格率爲100%;9個鄉鎮中,有3個鄉鎮全面完成改革任務,6個鄉鎮基本完成改革任務,林改受益農戶20071戶,受益面達90.5%,鄉鎮的綜合滿意率在96.3-100%之間,全縣的綜合滿意率爲97.5%。我們採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調保障。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三年來,切實做到部署及時、措施有力,大膽探索、全面推進,切實從組織上強化領導、從隊伍上加強建設、從檢查上深化監督、從工作上注重協調、從物質上做好保障,確保了林改工作穩步有序有效推進。一是成立了縣、鄉、村三級林改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組建了村級林改監審小組,並根據各級領導班子的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充實,從組織領導上確保林改工作紮實推進。二是組建了村級林改工作隊。按照“縣直接領導、鄉鎮負責組織、部門搞好服務、村具體實施”的工作機制,從縣直各部門、各鄉鎮抽調了301名熟悉農村工作的幹部,組建了116個林改工作隊,深入各鄉鎮、村組織開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檢查監督。縣人大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強化人大代表監督工作。縣政協組織委員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森林防火”專項調研,對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四是認真傳達貫徹上級精神。每次盛市林改會議後,我縣及時進行傳達,並按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據統計,2003年6月以來,全縣先後11次召開林改專題會議或結合農村工作會議傳達盛市林改有關精神,確保了林改工作能夠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五是多方籌集經費。三年來,我縣通過採取上級補助、縣財政專項列支和鄉鎮配套相結合的辦法,共投入林改專項資金36萬元(其中省市補助13.4萬元、縣財政投入11萬元、鄉鎮級配套11.6萬元),確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運轉。同時,縣直有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責大力協作配合,形成了齊心協力,齊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動了全縣林改工作深入開展。

2、明確目標責任,健全督查機制。按照先緊後鬆的指導思想,縣委縣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務(2003、2004、2005年分別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務),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按照年度任務,採取並落實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機制。一是縣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縣農村工作會議上,以責任書的形式將林改任務下達給各鄉鎮,將林改工作列入鄉鎮年度經濟量化考覈內容。二是各鄉鎮實行分管領導掛片、幹部包村的目標管理責任制,將林改任務分解落實到村、責任落實到人,將林改工作列入鄉鎮領導幹部年終考評的重要內容。三是林業部門組建林改督查組。縣林業局6名副科級領導各負責1-2個鄉鎮的林改督查指導工作任務,業務科室幹部負責鄉鎮林改技術檢查指導工作任務。四是將林改列入縣效能督辦項目實行一旬一報、當月通報制度,鼓勵先進,鞭策後進。五是開展專項執法監察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縣效能辦、縣林業局聯合組建成立林改執法監察工作小組,深入各鄉鎮各村,對林改進展情況、規範操作情況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糾正意見或限期整改。

3、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改革氛圍。爲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 到廣大幹部羣衆的理解與支持,縣鄉兩級堅持輿-論先行,通過廣播、有線電視、黑板報、公開欄、標語、365服務中心等宣傳渠道和發放林改材料、入戶動員講解等宣傳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規、目的意義、改革內容等宣傳到位,講解到位,積極營造良好的改革輿-論氛圍。據統計,三年來全縣共印發《致全縣林農的一封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學習培訓提綱》、《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問題回答》、《關於農村土地承包法學習培訓材料》等各類宣傳材料5萬多份。通過宣傳發動,進一步統一了全縣幹部羣衆的思想認識,真正做到讓各級幹部知道,讓廣大農民羣衆知道,使廣大林農真正關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齊心協力共同推進林改工作。

4、夯實基層力量,嚴格規範操作。爲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條符合我縣實際,加快林改的路子,我們通過試點先行、夯實力量、創新技術、加強培訓,促進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規,規範操作,提高了工作質量。一是認真開展縣級試點工作。2003年6月25日,我縣選擇城郊鄉下村開展縣級林改試點工作。通過總結林改經驗,制定了《――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同時結合東林鄉山嶺村試點工作,形成材料彙編,向全縣推廣。二是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從縣林業局抽調8名專業技術幹部,充實到相對薄弱的基層林業站,協助外業區劃等技術服務工作。結合全縣生態公益林護林員調整,從待業的林業院校畢業生中選聘10名熟悉電腦操作的,作爲專職護林員充實到基層林業站,參與林改材料的整理錄入。三是搞好技術創新。鼓勵和支持原林業站站長吳國華同志利用業餘時間,鑽研開發了林權數據自動處理模塊軟件,加快了我縣林改內業材料整理進度。四是舉辦多層次、系統化的技術培訓班(內容涉及地形圖判讀勾繪、法律法規知識講座、林改方案編制、各類表格填寫、地理信息系統平臺應用以及檢查驗收等各個方面)。據統計,全縣共舉辦林改培訓班10期,培訓人員達380多人次,印發林改指導性材料(如《――縣林改業務培訓材料》、《――縣鄉鎮林改工作隊工作提綱》和《――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檢查驗收材料彙編》等)460多份。五是抓點帶面,全面推進林改工作。各鄉鎮先選擇兩個羣衆基礎好、產權明晰、形式多樣的行政村作爲示範村,強化內外業質量管理,以點帶面,推動其他村林改工作開展。

5、尊重羣衆意願,選擇合理模式。按照盛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結合我縣集體林地經營的實際狀況,在充分尊重羣衆意願的基礎上,對改革採取了區別對待的做法。一是對產權明晰、相對獨立的林業經營區、生態公益林和83年林業“三定”時核發無誤的自留山進行鞏固登記。二是對已落實承包、租賃、合作、轉讓經營的山林,符合林業法律、法規、政策的,予以確認登記;程序不夠規範、手續不完備的,在尊重歷史事實、依法依規、協商解決、補充完善的基礎上,給予確權登記。三是對一些權屬存在爭議、千米以上無人承包的荒山、城鎮建設預留地等暫不進行產權明晰。四是對集體經營的商品林,根據實際林況並充分尊重羣衆意願,選擇適宜的明晰產權與經營形式。主要有:①劃定自留山。對四至清晰明確,小塊分散的個私林、農民長期經營的竹林、經濟林和集體荒山跡地,劃定爲自留山,原則上按戶劃塊,面積掌握在全村林地總面積的5-20%之間。②落實單戶承包經營。按照個人誰造誰有、集體山林均山到戶的工作原則,落實家庭單戶承包經營或租賃經營。③落實聯戶承包經營。對一些集中連片、難以分割的集體山林、荒山跡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過公開投標、公平競爭或林地租賃的形式,由若干戶(30戶內)爲單位,推選委託代理人與村委簽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賃合同,確定每年或到期採伐時上繳林木承包基數或林地使用費。目前,我縣林權區劃登記面積63.0萬畝,除了24.6萬畝生態公益林按原有權屬落實承包經營或由村集體統一經營外,其餘38.4萬畝商品林基本劃分爲四種經營類型,其中自留山經營6.1萬畝、佔全縣林業用地面積的9.2,承包經營(包括租賃經營)26.4萬畝、佔全縣林業用地面積的39.7,村集體統一經營2.1萬畝、佔全縣林業用地面積的3.1,其他經營(包括轉讓、股份合作、劃撥等)3.8萬畝、佔全縣林業用地面積的5.7。

6、強化自查驗收,確保改革質量。爲紮實推進林改工作,確保改革質量,我縣在林改工作中強化自查驗收。2004年7月14日製定出臺了《――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檢查驗收辦法》,隨後,選擇東石鄉太陽村和富財村開展縣級檢查驗收試點工作。通過補充完善,形成《――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檢查驗收材料彙編》,下發到各鄉鎮和相關部門,供參檢人員學習,以便統一規範操作。同時,成立了以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林業局局長和縣紀委棠委、監察室主任任副組長、4名縣直部門副科級領導、1名高級工程師和7名林改專業技術人員爲成員的縣級林改檢查驗收組和4個林改檢查驗收小組。2004年11月初至2005年11月10日,驗收組深入全縣9個鄉鎮112個行政村和4個社區進行檢查驗收,重點審查了96個林改任務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審材料的整改情況,共走訪了幹部羣衆2083人,占驗收單位(村、社區)總戶數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積4.7萬畝,分別占驗收單位申請登記總宗地數和麪積的10.8%和7.5%。2005年11月11日開始,林改檢查驗收工作重點轉入對各鄉鎮“林改工作責任狀”的綜合考覈評定,主要是查閱各鄉鎮有關林改工作的文書檔案和經費收支情況,並隨機抽查兩個整改村,對整改情況進行覈實。通過考覈評定,3個鄉鎮被評定爲全面完成改革任務,6個鄉鎮被評定爲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全縣林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來,我縣通過實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極大地調動了林區羣衆發展林業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主要表現爲:

1、穩定了山林權屬,增強了林農發展林業的信心。通過改革,落實了自留山政策和“誰造誰有”政策,基本實現了“耕者有其山,權利平等”的改革目標;明晰了產權,落實了經營主體,有效保障了林農的合法權益;頒發(換)了林權證,讓林農吃了“定心丸”,增強了他們管好自家林,大力發展林業奔小康的信心。林業生產逐漸形成責、權、利相統一的良性發展局面。如石洋鄉五蒲村農民鄭興旺,2003年底在縣林業局的指導幫助下,投資25.5萬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種植木瓜85畝。2005年初步投產,收入5.6萬元。今年計劃再籌資30多萬元,擴大種植至200畝,全部木瓜投產後,每年可穩定收入60萬元以上。

2、提高了林農護林防火的主動性,森林資源得到進一步保護。通過改革,廣大林農在取得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同時,也落實了管護責任,農村長期以來存在的護林難、防火難等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過去,由於森林資源屬於村集體所有,村民護林防火的積極性不高,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時,往往是林業幹部、鄉鎮幹部和村幹部衝鋒在前,村民很少自覺上山撲火。改革以後,村民護林防火的積極性明顯高漲,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發的森林火災蔓延到鄰村東陽村界時,東陽村全體在家青壯年村民均第一時間主動趕到了現場撲火,這在過去是很難想象的。據統計,2005年1-11月份,全縣共發生亂砍濫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減少11.6%,連續三年呈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