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人才培養方案三篇

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爲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人才培養方案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人才培養方案三篇

人才培養方案 篇1

根據財政部和重慶市財政局印發的會計行業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爲加大重慶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力度,破解高端會計人才緊缺難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以培養重慶會計領軍人才和青年英才爲引領,以培養高級會計師、總會計師爲重點,以培養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爲基礎,建設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梯次遞進銜接的會計人才隊伍,全面提升我市會計人才隊伍業務能力和整體素質,爲推動科學發展、富民興渝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標任務

按照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要求,到20xx年分類培養:精通會計業務、精於財務管理、有較高政策理論水平和操作能力很強的重慶會計領軍人才350人(其中:力爭入選全國會計領軍人才50人,具有國際資格的註冊會計師50人);會計業務嫺熟,善於財務管理,職業判斷能力強,操作能力強的重慶青年英才600人;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高級會計人才及總會計師20xx人;加大高級會計師、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培養,屆時佔會計人員的比例西部領先。

三、遴選條件和程序

(一)會計領軍人才。取得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含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或者取得註冊會計師資格執業5年以上,或者副教授以上職稱(含會計學博士畢業工作2年);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歲;具有本科學歷,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財務部(科)負責人或後備骨幹。本人申報、單位審查推薦;由市財政局組織對財會、英語和綜合知識進行考試;再面試、綜合審查評選;商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確定培養人選。

(二)會計青年英才。取得會計師、註冊會計師、講師等專業技術資格2年;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歲;具有本科學歷,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獲得全國會計師考試金銀榜的考生,條件可適當放寬。人選確定方法同會計領軍人才。

(三)國內領先高級會計人才。選擇企事業財務部(科)長以上、高級會計師,年齡55歲以內,由本人報名、單位推薦,根據每年培養計劃,綜合平衡確定培養人選。

(四)總會計師。按照國務院《總會計師條例》,設置和任命的總會計師,年齡55歲以內,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由本人申報、單位推薦,綜合平衡確定培養人選。

(五)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符合財政部規定報考條件的會計人員。

四、培養措施

(一)報考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和國際資格註冊會計師,原則上在重慶會計領軍人才中篩選,並適當開展考前培訓。對獲得全國會計領軍人才的,除享受重慶會計領軍人才政策支持外,由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表彰。

(二)會計領軍人才培養3年,會計青年英才培養2年。實施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培養,並與會計專業碩士項目(MPAcc)有效對接。培養期間實行量化考試和淘汰機制。培養期滿經考試合格後,由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培養院校頒發證書。取得重慶會計領軍人才和青年英才的,優先向國有大中型企事業單位推薦使用;入選人員納入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庫管理;優先向有關部門推薦作專家;優先安排會計財務科研課題並適當給予資金支持;可提前兩年參加高(正高)級會計師考評。

(三)完善正高級會計師考試評審方法、內容,適時增加正高級會計師評審數量,提升正高級會計師質量。

(四)加大高級會計人才培養,按照國內領先水平設置培訓內容,強化管理、理論、綜合能力培養。對優秀學員頒發榮譽證書;優秀人才納入市委組織、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庫管理;向有關部門推薦使用。

(五)按照國務院《總會計師條例》,逐步實行總會計師資格認證,完善全市大中型企事業總會計師設置,開展總會計師職能、專業、綜合知識強化培養。

(六)結合會計師年齡、學歷、職務和從事財會工作年限等,修訂完善報考評審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鼓勵我市高等院校開展高級會計師專業知識考前學習培訓,積極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專業考試;總結完善高級會計師評審辦法,強化專業技能、綜合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等全面考察,增加高級會計師數量,提高質量;強化高級會計師綜合能力再提升,結合高級會計師年度繼續教育,完善培訓方式和內容,明確學習任務目標,增強學習自覺性。

(七)實行自主培養和引進相結合,市財政局指導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制定考前學習培訓、考試合格激勵、選送註冊會計師到市內外培養提高和引進註冊會計師的激勵政策規定。

(八)鼓勵我市符合條件的.廣大會計人員參加高校、網校專業學習培訓,積極參加全國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選擇優秀院校、網校供會計人員選擇學習;對參加全國會計師考試獲得金銀榜的會計人員給予表彰。

(九)由會計主管部門(市財政局)、用人單位、培養對象個人共同承擔培養經費。培養經費主要用於會計領軍人才和青年英才、高級會計人才、總會計師

的選拔、集中培訓、講座、科研、管理等項開支。單位承擔的經費在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十)各區縣(自治縣)、行業主管部門和人才使用單位,要主動如實推薦優秀會計人才,積極支持其參加學習、培訓、講座和調研活動,從學習時間、經費方面給予支持和保障。行業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可據此規定原則精神,具體制定鼓勵本行業和單位會計人才培養、激勵和使用政策措施。

五、組織實施

(一)由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組成重慶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全市高端會計人才重大培養政策,指導重慶市高端會計人才的培養。

(二)高端會計人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制定重慶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具體實施辦法,組織開展重慶市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在市內外高等院校中選擇培養機構,指導監督培養院校設計培養方案、實施培養和管理,向領導小組彙報全市會計人才培養工作。

(三)培養院校協助市財政局做好學員選拔、面試工作;具體負責培養內容設計、培養教學、調研指導、考覈管理,全面落實重慶市高端會計人才綜合能力素質提升,培養情況報告等工作。

(四)各區縣組織、財政、人力社保部門,市級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會計人才的培養,加大宣傳力度,認真做好優秀會計人才推薦上報工作,營造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社會氛圍。

人才培養方案 篇2

一、“訂單培養”的本質內涵:定向合作培養

1“.委託培養”與“訂單培養”。“委託培養”指用人單位根據自身人才需求情況委託院校培養相關技術人才,學員學成後回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根據院校情況給付一定數額的培訓費。“委託培養”興起於20世紀80年代,是打破國家人才培養和就業安置“統招統分”體制的一項改革創新,通過引入市場機制,加強了院校與用人單位間的直接聯繫,實行對口培養、對口分配,解決了一批用人單位急需專門人才“分不去、用不上、留不住”的問題,相對彌補了學校辦學經費不足的同時也挖掘了學校的辦學潛力和辦學效益。但“委託培養”仍屬於招生就業制度創新範疇,用人單位只是支付一定的培訓費用,承擔部分人才培養成本,並不介入學校的人才培養過程。隨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雙向選擇”就業制度的實行,“委託培養”模式逐漸式微,而“訂單培養”模式日漸興起。“訂單培養”是高職院校借鑑企業生產領域“訂單生產”概念而提出的一種人才培養模式,但它不僅是一張“用人數量”的預訂單,更是對專業設置、課程建設、教學實施、考覈鑑定等整套人才培養模式的規定。“訂單培養”包括六個基本特徵:

(1)用人單位與學校簽訂用人及人才培養協議;

(2)雙方共同制訂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標準;

(3)雙方優勢資源互補共享,共同參與人才培養過程;

(4)用人單位提供實踐崗位,注重實踐能力培養;

(5)用人單位參與人才培養質量評估、認定;

(6)用人單位按照培養協議約定錄用學生就業。可見,“委託培養”和“訂單培養”都屬於面向特定用人單位的“定向培養”,但在用人單位和院校關係上“,訂單培養”是雙方深入到培養過程的“合作培養”,雙方構成了“培養共同體”。可以說,“定向合作培養”是“訂單培養”的本質內涵,它反映了我國人才培養模式從一般培養到定向培養,再到定向合作培養的發展邏輯。

2“.企業訂單培養”與“行會訂單培養”。既然明確了“訂單培養”就是“定向合作培養”,那麼“定向誰”“與誰合作”“採取什麼樣的合作形態”等問題就可以在邏輯上展開探討。考慮到“訂單培養”涉及三個基本主體——培養單位、用人單位和學生,那麼可以進一步探討:培養單位只能一所院校還是可以多所院校?用人單位只能一個企業還是可以一個行業相關的若干企業?基於這樣的思考,筆者提出兩種基本的“訂單培養”類型“:企業訂單培養”和“行會訂單培養”。“企業訂單培養”就是校企一對一單線合作培養,學生就業定向單一的企業(或某企業的特定崗位)。“行會訂單培養”,廣義上指由行業協會主導,組建多院校、多企業的校企合作聯盟,定向培養行業人才;狹義上指一所院校藉由行業協會的中介作用,與行業內的一批龍頭或骨幹企業合作定向培養實用人才,這批企業較好地代表了行業的特定領域,這既意味着學生就業能定向行業領域(或行業領域的一類崗位),但又不妨礙學生企業間雙向選擇。

二、“企業訂單培養”的機制缺陷:綁定企業,三方訴求難平衡

1.全憑“企業訂單”的風險。規模適度、持續穩定的“訂單”是開展“訂單培養”的先決條件。學校人才培養有其自身的規律和要求:一是考慮規模效益,一個“訂單班”需要確保一個適度規模並保持相對穩定;二是考慮培養週期,培養期內培養目標既要明確又要保持相對穩定,且培養到期時人才應被批量錄用;三是考慮教育專業化特點,學校投入“訂單培養”的師資、課程、教材等諸多教學資源具有專用性,且需在多次循環中才能得以不斷優化配置和提升效益。但是,在校企一對一的“企業訂單培養”模式中,企業“下單”的依據是其自身的人才需求預期,而這又受企業經營發展狀況的深刻影響。換句話說“,訂單”的有效性和持續性取決於一個企業的經營發展狀況。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受技術變革、同行競爭和相關宏觀調控等的影響,經營狀況不斷變化,這就必然導致用人數量的隨機性、用人週期的不確定性和用人標準的動態性。因此,隨着企業經營發展狀況的經常變化引起用人需求的快速變化,將不僅降低“訂單培養”的有效性,從而有違企業“下單”的初衷;而且會導致“訂單”的應急性、短期性和不可持續性,從而影響學校辦學的穩定性和相關教學資源的長期效益。總之,將“訂單”繫於單一企業,不僅可能增加企業經營負擔,而且會使企業的市場經營風險傳導爲學校穩定辦學的風險。

2.綁定“企業就業”的困局。企業採取“訂單培養”的目的在於:一是先於市場渠道搶先獲取優質人才;二是避免市場招聘中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選錯人、用錯人以及入職適應期較長等問題;三是經過一段培養期,在心智上、文化上培養學生對企業的認同感和忠誠度。因此,通過簽訂培養協議,期望將學生與企業“綁定”“互鎖”,實現共贏,然而,實際上卻可能得到一個事與願違的尷尬局面。首先,培養協議的不同簽訂方式,意味着對學生的不同劃分。如果採取“雙向選擇、自願簽約”的形式確定“訂單班”,那麼那些對自我期望比較高,敢於拼搏的優秀學生,往往並不甘於限定於一個企業,從而會放棄“訂單培養”;相反,那些對自身前景相對缺乏信心,樂於安穩的普通學生卻更樂於選擇“訂單培養”。但如果採取招生入學後直接整專業、整班“訂單培養”,雖然鎖定了優秀學生,但也鎖定了大量相對平庸的學生,雖然通過後續的學習表現可以篩選出優秀學生,但由於他們是“被迫訂單”的,因而違約的概率也會增加。其次,由於協議是事先簽訂的,會給學生提前鎖定了就業的預期,從而導致學生學習努力最小化的傾向,即只需使自己達到企業錄用的基本條件即可,反而使得部分優質學生相對平庸化。如果錄用條件定得過高,會降低整體錄用率,從而降低“企業訂單”的吸引力;而錄用條件定得過低,不僅對優秀學生,對普通學生也將缺乏潛力激發,並最終錄用更多的普通學生。再次,訂單培養協議是個“弱協議”,在國家“雙向選擇”就業制度下,對學生的約束力較弱,優秀學生違約概率較高。即使不違約,優秀學生也未必願意與企業簽訂長期就業協議,往往短暫就業後離職跳槽,“下單”企業難免落個“爲他人作嫁衣”的結局。最後,綁定企業的培養協議是個“糟協議”。除上述提到的可能抑制學生潛力發揮之外,“訂單培養”使學生知識、技能相對單一,可持續發展能力變弱,限制了學生後續轉崗或再擇業的空間;對最終被拒絕錄用的學生也是一個不小的打擊,造成他們的挫敗感;另外,企業萬一因經營發展不利,導致違約“斷單”將導致學校辦學調整困難和學生就業危機。

3.仰仗“企業培養”的障礙。“訂單培養”的關鍵在於“合作培養”,在於企業實質性地參與人才培養的全過程,包括共同制訂培養方案、協同開發課程和教材,投入或開放共享用於實踐教學的優質資源,安排勝任的實習實訓指導教師,共同評價認定人才培養質量等。但在校企一對一的“企業訂單培養”模式中,需要仰仗單一企業來完成“企業培養”的全部責任和任務,存在着很多的困難和障礙,最主要的有三個方面:動力不強、能力不足和資源不夠。企業實質性參與“訂單培養”過程動力不強的原因,正如上文所述,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因企業經營狀況的不斷變化,在用人需求上,具有用人數量的隨機性、用人週期的不確定性和用人標準的動態性等特點,使得“訂單培養”能不能真正契合企業的用人需求,會不會成爲企業經營發展的額外負擔等問題成爲企業時隱時現的顧慮;二是“訂單培養”很難真正或者全部鎖定企業所需的優質人才,不是某種平庸化就是優秀人才流失到競爭對手那裏,使得人力資本收益或下降或外溢,導致企業總體成本—收益不對等。企業實質性參與“訂單培養”過程能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對人才培養工作天生不熟悉,其主要的工作重心是生產經營,因此其從組織架構到工作運行,都是圍繞生產經營展開的。即使如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其主要職責僅是招聘和簡單崗前培訓,對與學校合作的“訂單培養”也缺乏全面的參與能力和全局的掌控能力。而學校對生產經營過程又天然不熟悉,導致學校和企業兩種話語體系在溝通中面臨很大障礙。因此,企業一方面由於精力有限和能力不足,又加上與學校深層次溝通的障礙,在“訂單培養”過程中,企業總是處於被動中,參與合作培養也往往只能停留於淺層,或限於局部。此外,單一企業可用於“訂單培養”的資源也非常有限,特別是中小企業,較大地影響了“訂單培養”的'質量。總之“,企業訂單培養”的核心是建立“有規模的校企直接合作培養共同體”,這對企業的要求非常高,從實踐情況來看,除一部分中大型優質企業與優質高水平院校合作開展的“訂單培養”取得較好成效外,大部分普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與普通院校實行的“訂單培養”,往往形式大於實質內容,效果並不理想。

三、“行會訂單培養”的機制優勢:行會主導,寬領域定向,大合作培養

1.大訂單優勢:行會訂單集合行業需求。“企業訂單培養”模式中,受企業經營風險不確定性的影響,基於企業用人需求的“訂單”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始終是個突出問題,且無法通過企業自身解決。行業人才需求相對企業人才需求,不僅規模更大,也更穩定、可持續,即使變化也更平緩溫和。因此,基於行業人才需求而成的人才培養“大訂單”,將更符合學校人才培養的規律和特點。行業協會作爲中介組織,是政府、企業和學校間相互連接的橋樑和紐帶,除了是企業的指導者、約束者,還可以是職業教育政策的宣傳者和建議者、校企合作的推動者和職業院校的服務者。因此,由行業協會主導開展行業人才的“大訂單”培養,具有先天的優勢。

2.寬定向優勢:學生就業定向行業領域。相對於學生“綁定”企業給雙方帶來的不利與尷尬“,行會訂單培養”基於行業需求的“定向培養”,將學生“綁定”行業,但又不妨礙學生與行業內企業“雙向選擇”就業。對學生而言,選了專業就意味着定了行業,因而定向行業培養不僅不違背其意願,反而更好地體現和滿足了其意願;因爲就業時需要和參與合作培養的企業進行雙向選擇,就學期間自然會盡最大努力學習好、表現好,有利於激發潛能;同時由於不限於一個企業、一個崗位,學生的知識基礎更寬、能力素質更綜合,可持續發展能力更強,最後“雙向選擇”獲得的工作的收入待遇和發展空間也將更好。對於企業而言,由行業協會牽頭“訂單培養”,且多企業參與合作培養,所以培養成本得以分擔,但瞭解掌握學生的信息、吸引和獲取優秀學生的機會是對等的,從而在成本下降的同時,成本—收益更加匹配。

3.大合作優勢:行會主導構築培養聯盟。在“企業訂單培養”中,因企業的主動性不夠或能力不足等因素,校企“合作培養”總體效果不盡如如意。在“行會訂單培養”中,行業協會利用其獨特的身份,在政府、企業和學校中能更好地發揮利益協調和資源整合的作用,構築起一個目標一致、多方聯動、運行順暢的人才培養合作聯盟。在“訂單”的簽訂關係上,行業協會與學校簽訂訂單培養協議,同時與會員企業達成委託協議,形成三方多邊協議。行業協會作爲中介,既是人才需求者,向學校“下單”提出人才需求,又是人才供給者,向企業提供訂單學生。在“訂單班”組建上,行業協會按與學校的協議從會員企業中組成訂單企業庫,收集企業的訂單需求計劃之後反饋給學校,學校按照協議挑選學生組成訂單班。在培養環節上,學校爲訂單班制訂基礎理論課的課程教學標準,並負責實施教學;行業協會按照行業發展要求制定人才培養標準及相關實踐實訓課程的教學標準和教學方案,組織企業按要求提供實踐實訓課程的教學和實訓場所及崗位。基於行會自身的職能特點,行會能夠更好地根據市場和行業的動態變化建立人才培養動態調整機制,不斷修正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引導企業發展,糾正人才需求的方向。在考覈錄用上,學校、企業和行會聯合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定,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並遵循“雙向選擇”的原則,根據訂單需求計劃將學生分配給訂單企業。總之,在行會主導下,有了行會對企業的約束和對行業的長期把握,以及行會強大的利益協調和資源整合能力,能較好地實現學校、學生、企業和行會四方的各自利益訴求,達到共贏。

人才培養方案 篇3

一、高職院校商科類專業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存在的問題

高職院校區別於普通本科院校的主要特色就在於人才培養模式的不斷創新。當前,各高職院校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的過程中,由於缺乏相應的理論指導,暴露出一些問題。商科類專業在創新創業人才培養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對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認識不足

目前,高職院校管理者對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的認識還不足,觀念較爲陳舊,認爲高職大學生基礎薄弱,無資金、無場地、無經驗,不具備創新創業的能力。他們在日常的教學中只是簡單地進行就業創業形式分析和短期的理論指導,認爲不必要花大力氣來培養學生的創業精神和技能,缺乏對高職學生在創業意識、創業知識、創業能力等方面的指導。

2.專業課程體系設置不合理

商科類專業的課程體系借鑑了普通本科的模式,缺乏自己的特色,通常還是一年級僅僅開設普通適用的公共基礎課,大二教授商科類專業基礎課,大三安排實習實踐活動,學生學習專業知識的時間短而且晚。課程體系中幾乎沒有涉及創新創業知識和能力培養的安排和內容。課程體系缺乏系統性、靈活性和針對性,不利於商科類創新創業人才培養。

3.合作培養機制不靈活

商科類專業的人才培養需要具有一定的社會性,不能侷限於校內教學和研究。傳統教育培養人才的模式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封閉的學校教育難以培養出出類拔萃的創新創業人才。當前,高職院校還沒有主動與政府、企業、社會構建聯動機制,廣泛的社會資源還沒有很好地被利用起來,創新創業的人才培養支持體系還不健全。

4.雙師型隊伍建設機制不完善

由於近年來高職院校規模擴張過快,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不盡如人意。高職院校原有的教師疲於應付整天的課堂教學,沒有精力去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開發研究和實踐;新進的教師大多缺乏經驗,參加培訓的機會少。商科類專業的教師實踐能力普遍較差,不能滿足學生的需求,嚴重製約了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

5.專業質量評價與監控體系不健全

目前,多數高職院校對質量評價己經較爲重視,但是還存在一些共性的'問題。就商科類專業的質量評價與監控體系而言,一是監控與評價體系缺乏真實的行業評價和監控,企業參與的程度小,企業評價的可操作性和真實性還不盡如人意,存在學校質量評價體系與企業、行業需求脫鉤的情況。二是評價的方法和監控的手段單一,很多環節評價和監控不到位,管理鬆散,嚴重影響培養高技能人才的實效。

6.專業創新創業的文化氛圍不濃厚

文化薰陶是高職院校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重要手段。然而,許多高職院校還僅僅將其重要性掛在嘴邊,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還是安於現狀,培養循規蹈矩、甘於平庸的一類學生。商科類專業學生應該是富有朝氣、不畏艱難、勇於探索的中堅力量,如果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圍,那當代大學生的協作精神、創業精神、創新精神將會大打折扣,勢必影響到整體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

二、完善高職院校商科類專業創新創業人才培養保障機制的對策

社會的快速發展、國家的振興需要培養創新型人才。爲了保證商科類創新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需要從多個方面建立有效的保障措施。

1.要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

新時代的社會急需創新創業人才,商科類專業涵蓋面廣,從工商管理、經濟貿易、財務會計到商務英語、金融、文化教育等多個專業,商科類專業的人才培養需要以能力爲本位,學訓合一的培養模式。俗話說,有什麼樣的教育理念就會產生什麼樣的人才培養模式,只有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纔是商科類專業實施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模式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

2.確定適合商科類專業的培養目標

商科類專業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目標應該側重在學生的創新創業精神、創新創業能力、創新創業知識等各方面能力的培養。具體而言,就是爲了適應社會競爭的需要,要強化學生創新思維訓練,重視其個性發展,注重其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從政府、學校、企業三個方面的需求出發,共同確定商科類專業的培養目標。

3.調控好商科類專業的專業設置和課程設置

專業設置和課程設置是高職院校人才培養過程中的一項複雜的教育實踐活動。爲適應人才市場的不斷變化,高職院校商科類專業要進行廣泛的市場結構調研,合理分析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和企業的引導作用,協調好政府、企業、學校三者的關係,吸引企業參與學校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用發展的眼光來進行專業設置和課程設置,擴大創業實踐能力課程,增加特色專業課程,合理設置專業課程和調整專業結構。

4.建設好富有商科類專業特色的實習實訓基地

商科類專業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是人才培養的重要保障。高職院校要本着多元化建設主體的原則,緊密聯繫企業,積極探索校內校外產學研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爭取建設資金和人才支撐,充分挖掘和利用學校、企業和政府資源,建設富有區域高職特色的商科類實習實訓基地,將實踐教學、生產和培訓相結合,培養職業素質好、專業創新技能強的人才。

5.打造高素質的雙師隊伍,加強創新型教師的選拔和培養

當前社會,高職院校教師肩負着培養創新技能人才和推進改革創新的多重任務。雙師教師隊伍的質量和數量嚴重影響着人才培養質量的高低。政府、企業、學校要加強創新型教師的選拔和培養,多爲高職教師搭建學習平臺,積極創設條件,鼓勵高職院校教師勤於學習,勇於探索,增強培養創新型人才和服務經濟社會建設的能力。

6.營造創新創業的文化氛圍

國外高校創業型人才培養的實踐經驗證明:文化薰陶對創新創業會產生深遠的影響,高職院校要培育有助於創新活動的文化精神,包括寬容精神、競爭意識、團隊和合作、誠實守信、公正平等、恪守創新等精神以及專心致志的敬業精神;要營造有利於創新的鼓勵創新、寬容失敗人際文化氛圍;高職院校要營造良好的物質文化環境,建設佈局優美的環境和良好的硬件設施,全方位營造創新創業的文化氛圍。

7.促進校企合作法規的完善和實施

政府應該出臺政策和法規,在扶持校企合作發展中應發揮引導、保護和監督作用,要制定有效措施保護企業和學校利益,鼓勵學校和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建立充滿活力的辦學體制和育人機制。比如,20xx年2月1日正式實施的《寧波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實施辦法》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解決方案和措施。寧波的職業教育發展成果與較爲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有着極爲密切的關係。

8.構建鼓勵創新的人才考覈制度,建立商科類專業多元化評價體系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20年)》提出要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尊重個人選擇,鼓勵個性發展,不拘一格培養人才;要根據培養目標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學、多樣的評價標準;做好學生成長記錄,完善綜合素質評價。高職院校要制定適用於高職的人才培養模式創新評價體系,針對商科類專業的專業特色,強化對實踐能力的考察,同時,做好監督、調整和反饋信息,促進商科類人才培養模式創新並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