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應急預案(精選20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爲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設工程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精選20篇)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提高我局應對冬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綜合防禦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按照以人爲本、避免傷亡原則和以防爲主、防救結合的方針,特編制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災害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生產安全災害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2號);《生產安全災害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88號);《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皖政辦〔20xx〕41號);《阜陽市安全生產災害災難應急預案》(阜政辦祕〔20xx〕58號);《安徽省安監局生產安全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皖安監應〔20xx〕81號)

1.3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冬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時,我局對在建工程的應急預防和發生突發事件(災害)時的應急處理。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按照《阜陽市安全生產災害災難應急預案》的規定,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領導下,設立低溫雨雪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其組成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2.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質科,負責組織應急值守事宜,接收災害信息,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市安全監督部門報告災害信息;接收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呈報局領導閱批,並將指示轉有關科室和單位辦理;負責本局應急處置過程中人員的車輛和相關後勤保障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各科室負責人及事發項目辦成員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事發項目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包括指導災害現場應急救援,提供災害單位業務信息,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救援;通報災害情況等。

2.3現場應急救援根據處置需要,可設立下列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負責協調配合本項目搶險救援人員、其它項目支援人員、協調社會救援支援人員組成,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

(2)醫療保障組:負責協調配合衛生、醫療部門人員,協助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

(3)治安警戒與交通管制組:負責協調配合公安等部門人員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災害現場,實行交通管制等。

(4)人員安置與後勤保障組:負責協調配合人員的.疏散安置、遇險遇難人員親屬安撫和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資金、通信、交通、電力的保障。

(5)綜合信息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災害信息綜合整理、報送工作。

三、應急響應

3.1啓動應急響應

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啓動本預案應急響應。

因雨雪冰凍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同時啓動《阜陽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生產安全災害應急救援預案》

3.2應急工作處置

接到災害報告後,啓動本預案。應急領導小組進入響應狀態,作出如下處置:

局長或授權分管領導帶領相關科室趕赴災害現場指導協調,對事發地項目救援機構提出應急處置指導意見和要求;指導、協調災害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按照應對災害需要,調集應急所需物資、裝備、車輛,確保應急保障工作。協調市有關支援部門、相鄰項目工地救援人員、專職救援隊配合支援。動員局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現場災害風險不能及時消除的,指導救援現場撤出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

3.3.應急工作措施

雨雪天氣工作人員進場前須進行專項安全教育,清掃道路積雪、結冰,保持道路清潔。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即將發生或已發生時督促指導各項目單位做好以下工作:

(1)及時聽取天氣預報,降雪之前,將不必要的設備收起,防止積雪負重。

(2)雪天過後及時檢查機械設備,及時對機械進行積雪、冰碴清理作業,應遵守停機斷電掛警示牌制度。及時清理基槽、方溝上方的積雪,及時清理臨建設施上的積雪,防止積雪過多發生坍塌現象。

(3)發現有坍塌跡象時,發現人應立即告知其他人員及時撤離坍塌區。

(4)如發生坍塌災害,立即封閉現場,避免二次災害的發生。立即組織人員清理坍塌部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脆弱部位加固。

(5)施工人員清理積雪期間,必須做好安全防護,避免發生人員傷害。

(6)如發生臨建設施損壞,施工人員不能再進入建築物內,且要及時清理積雪及損壞的建築物。

(7)如發生人員傷害,應立即聯繫現場急救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治,並撥打120急救電話。

3.4信息報告

發生災害,災害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和項目辦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於1小時內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項目概況;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災害現場情況;災害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和準備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局應急領導小組將根據災害情況,啓動相應應急預案的同時,按照市安委會和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的相關要求,將雪情凍情災情和突發事件信息向上報送信息。

四、應急救援總結

災害發生單位在應急救援結束後,應完整、準確的記錄災害應急救援的重要事項,妥善保管相關原始資料和證據;在災害處置工作結束後,應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形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調查組。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阜陽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制定、組織實施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爲做好我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扭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建設廳牽頭負責,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理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三級響應機制。

1.2.2互相協調、快速反應

建設廳要與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後第一時間內啓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是處裏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裏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採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劣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裏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築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於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範,內外建築設備安裝和建築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築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築物倒塌的事故等。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建設廳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廳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廳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廳長

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建築業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建設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村鎮建設處處長、自治區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

(2)指導、協調和監督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瞭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情況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4)指導、協調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

(5)爲盟市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建設廳指揮部下設主管安全和質量兩個辦公室

主管安全的辦公室:

主任:建築業處處長

成員:建築業處副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自治區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

主管質量的辦公室:

主任: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

成員: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建築業處副處長、自治區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盟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二)負責組建自治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工作小組;

(三)負責與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

(四)負責傳達指揮部的工作部署;

(五)負責擬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的報告、請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縣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職責,可以參照建設廳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1.4建築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系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建設廳、盟市旗縣人民政府、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市、區)級建設局(建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部組成。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於未然。

3.2應急演練習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並組織演練。對求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現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範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4.應急晌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爲Ⅰ.Ⅱ.Ⅲ三級。

Ⅰ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報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Ⅲ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啓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1)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啓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求援,並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盟市、旗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啓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自治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啓動應急預案,派出由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研究處置對策,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與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指揮部上報有關情況。

(4)由建設廳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部署。必要時派出建設廳工作組指導搶險求援和事故調查工作,選派專家對盟市、旗縣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對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有關問題進行協調,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專報。

4.3事故報告

1.3.1報告程度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後,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地方部門可直接報至建設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後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築施工企業負貴人、項目負貴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5)事故發生原因分析;

(6)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以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報道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佈,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建設廳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佈。重大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

4.5善後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啓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衆。特殊情況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事故調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負責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裏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託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廳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諮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鑑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裏,並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2.2盟市、旗縣應急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範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覈,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臉、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的說明

7.1.1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後,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並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墓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於建築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於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築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爲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築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於改建。企業爲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活動。

7.1.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廳、各盟市建設局(建委)和各旗縣建設局(建委)。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由建設廳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應急指揮部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自治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建設局(建委)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廳制定並負責解釋。

7.4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3

一、總體原則

按照學校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着以人爲本,對學生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特大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組織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任何狀態下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本着實事求是原則,立即將所發生的特大事故上報教育局及有關部門,接受調查處理,按上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在限期內依法對負有責任的各類責任人進行事故追究和處理。

二、組織領導

爲切實加強特大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特大事故處理領導組,負責領導全局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搶險工作。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任:xxx

成員:xxx

三、職責要求

1、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學校與施工方均應告誡學生不得靠近施工場地。施工方應在工作場所拉好圍網。

2、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做好警示標語等。

3、發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質量事故、樓房倒塌事故及校建傷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領導小組成員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摸清基本情況後,由學校領導或領導授意其他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4、上一級學校領導因公外出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學校領導(副組長)代行職責。

5、學校領導、中層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值班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到崗到位,確保各自電話24小時暢通。

6、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7、全體教職工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指導、調度,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徵用教師車輛。

8、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撤離、搶救學生,再搶救其他人。

9、相關部門平時要加強檢查和巡視,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彙報,及時處理,將事故扼殺在萌芽狀態。

10、各有關部門在事故發生後,應作出快速反應,分工合作,迅速組織人員和設備、器材,聽從領導小組的調遣,集結待命,開展工作。同時與通訊聯絡組保持不間斷的通信聯絡。

11、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清責任。對事故中受傷的師生員工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事故處理完畢,迅速向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12、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4

1.應急預案的目的

爲保證公司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本着“預防爲主、自救爲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2.組織機構

2.1公司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質量安全部),主任由xx(兼)

2.2分公司必須建立相應組織,明確分工和職責,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報公司審批後實施,服從公司指揮中心的指揮。

2.3項目部必須建立現場應急安全領導小組及應急救援組織,明確分工和職責,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報分公司審覈、公司審批後實施。

3.職責分工

3.1總指揮職責:負責公司範圍內發生傷亡事故、突發事件或參加外部救援時,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應急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彙報和友臨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等。

3.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3應急救援辦公室(質量安全部)的職責:負責公司應急預案的演練、總結、評價;負責分公司、項目部應急預案的審覈和實施檢查;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信息的管理;負責應急通訊聯絡;發生事故或事件立即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部門,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

3.4工程部主任: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保障指揮;

3.5技術部主任: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保證。

3.6器材設備部主任: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物質及設備的保障指揮。

3.7人力資源部主任:負責事故受害者家屬的安撫賠償事宜。

3.8綜合辦公室主任:負責救援所需車輛和後勤保障指揮。

3.9分公司經理:負責本單位系統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

3.10項目部經理或負責人: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

4.事故及突發事件

4.1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

4.2觸電事故

4.3機械傷害事故

4.4坍塌事故

4.5煤氣泄漏事故

4.6突發傳染性疾病

4.7食物導致中毒

4.8火災、爆炸與爆燃

4.9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

4.10突發事件

5.應急預案的啓動和響應

5.1項目部(基層單位)對施工現場(現場)易發生事故重大危險源進行評估、嚴格控制,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將信息迅速反饋到項目部(基層單位)安全領導小組,由負責人做出評判,是否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同時迅速向上一級報告並將信息反饋到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由總指揮決定是否啓動應急救援預案,當總指揮發出應急救援預案令時,各級迅速啓動應急反應行動,按應急預案的組織與職責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5.2在應急預案啓動的同時,現場保衛組負責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6.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6.1應急預案培訓:

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培訓,基層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招入的人員必須進行應急培訓。

6.2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應根據實際適時組織進行演練。公司和各單位可結合生產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組織單項演練或綜合演練,以檢驗和測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應急能力和應急預案的可行性,提高實際技能及熟練程度,通過演練後的評價、總結、獎懲,糾正存在的問題,從而不斷提高預案質量。

7.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實施終止後的恢復工作

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務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爲進一步處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

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的全過程,認真科學的做出總結,完善予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爲今後的預案建立、制定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依照公司安全生產考覈獎罰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應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8.具體的安全事故及環境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與相應措施

8.1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預案

①基層公司施工現場設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處理。

②當發生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事故時,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救人。救人時應先排除危險,防止搶救時事故再發生。

③重點做好施工現場的“外防護、內封閉”各項防護設施的設置,加強“四口”“五臨邊”的防護,並正確使用“三寶”。

④高處墜落可能造成的傷害有:肢體骨折、顱腦損傷、胸部創傷(如肋骨骨折)、胸腔儲器損傷、腹部創傷等。要有人自高處墜落摔傷時,應注意保護摔傷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確的擡運使骨折錯位造成二次傷害,並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撥打急救電話“120”或送醫院救治,送醫院途中不要亂轉病人的頭部,應該將病人的頭部略擡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體位,防止嘔吐物吸入肺內。

8.2觸電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8.2.1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觸電傷亡事故的處置。

8.2.2當發生人員觸電事故時,項目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對觸電人按下列要求進行緊急挽救。

①首先切斷電源開關或用電工鉗子、木把斧子將電線截斷以斷開電源;

②距電源開關較近或斷開電源有困難時,可用乾燥的木輥、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體。

③可用幾層乾燥的衣服將手裹住,或站在乾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8.2.3當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應根據觸電的輕重程度,採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①如果觸電者受的傷害不嚴重,神志還清醒,或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時,並嚴密注意觀察;

②如果觸電者受的傷害較嚴重,無知覺,無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時,應立急進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採用胸外心臟擠壓法。

③如果觸電者的傷害很嚴重,心臟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動,瞳孔放大,失去知覺,則必須同時採取人工呼和浩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兩種方法。

8.2.4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並堅持搶救6小時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確診已經死亡爲止。

8.2.5如果需要送醫院搶救,在途中不能中斷急救工作。

8.2.6對於與觸電同時發生的外傷,應分別情況處理。對於不危及生命的輕度外傷,可以放在觸電急救之後處理。對於嚴重的外傷,應於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同時處理。如傷口出血,應與止血。爲了防止傷口感染,應當與以包紮。

8.2.7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羣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疏散。

8.2.8事故發生後,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及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8.2.9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序執行。

8.2.10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的日常工作檢查、糾正落實。

8.3機械人員傷亡事故預案

8.3.1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機械人員傷亡事故的控制。

8.3.2發生機械人員傷亡時,項目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對人員進行固定、包紮、止血、緊急救護等。

8.3.3必要時,應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聯繫,求得外部支持。

8.3.4事故發生後,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及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以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8.3.5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序”執行。

8.3.6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4坍塌事故應急預案

坍塌事故往往傷害人員多,後果嚴重,多爲重大或特大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坍塌事故,應立即報告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

8.4.1工程施工(溝槽)塌方事故應急預案

①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溝槽)塌方傷亡事故的處置。

②當發生(溝槽)塌方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及時查明塌方原因;做好事故預防,防止對人員造成傷害。

③遇有人員遭受傷害時在對人員進行現場搶救的同時,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塌方傷人,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與此同時應將有關信息迅速傳遞給勞工部。傳遞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

④發生事故後,如果單位搶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機到社會安全時,應立即向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請求支援。

⑤當外部應急隊伍進入現場區域時,現場人員應給予引導並告知現場安全注意事項。

⑥當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施工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必要時應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公安指揮中心電話“110”求得外部求援。

⑦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日常工作檢查、糾正落實。

8.4.2腳手架坍塌事故應急預案

①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腳手架坍塌事故的處理。

②當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時,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救人。救人時應先排除危險,防止搶救時事故再發生。

③發生人員傷亡時,基層及現場人員應立即採用臨時救護措施,對出現腦震盪狀況者,要墊高頭部,出血者應緊急捆紮傷口,將傷者送就近醫院救治。發生羣體事故時,還需撥打110報警。求得110警方快速救援。

④事故發生後公,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⑤緊急信息的對外傳送由公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按照規定執行。

⑥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5煤氣泄漏事故應急預案

8.5.1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煤氣泄漏事故的處理。

8.5.2當發生煤氣泄漏事故時,項目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對現場周邊進行煙火控制,封閉現場,疏散人員並立即通過電話通知煤氣管理部門;情況緊急時還應立即通過火警“119”、公安指揮中心“110”請求支持;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8.5.3對已着火的煤氣管道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消防措施,用黃泥、溼草袋及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並對現場隔離警戒。

8.5.4切斷火勢威脅的電源。

8.5.5夜間施工不能使用高溫燈(如碘鎢燈)。

8.5.6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羣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疏散。

8.5.7事故發生後,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以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8.5.8緊急信息的對外傳送由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按照規定執行。

8.5.9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6突發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8.6.1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傳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衆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預案。

8.6.2傳染性疾病發生時,各單位應立即採取措施對傳染源進行隔離,同時逐級上報到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公司根據情況成立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突發傳染性疾病的應急工作。

8.6.3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儘快確定傳染源的傳播範圍並對有關人員就地實施隔離,確保可能感染人員處於嚴密監控中。

8.6.4應急指揮部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並在衛生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8.6.5發傳染性疾病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和落實。

8.7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8.7.1項目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駐地及施工現場食堂可能發生的人員食物中毒事故的處置。

8.7.2當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時,項目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並同市急救中心取得聯繫,求得外部支持

8.7.3儘快確定就餐人員的範圍和中毒人員的有關情況,確保可能中毒人員處於嚴密監控中。

8.7.4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序”執行。

8.7.5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8火災應急預案

8.8.1初起火災,現場人員應就近取材,進行現場自救、撲救;控制火勢蔓延。必要時,應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8.8.2自救、撲救火災時,應區別不同情況、場所,使用不同的滅火器材。

①撲滅電器火災時,應使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防止觸電。

②撲滅油類火災時,應使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

8.8.3遇有火勢較大或人員受傷時,現場人員在組織自救的同時,應及時拔打火警電話“119”、急救中心電話“120”或公安指揮中心電話“110”求得外部支持;求援時必須講明地點、火勢大小、起火物資、聯繫電話等詳細情況,並派人到路上接警。

8.8.4火災的自救與逃生;火災最初五分鐘是最佳逃生時機,首先應躲避濃煙,能向下跑的決不能向上跑;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打開安全門,要用手背試一試門面的溫度不高時再打開門。然後撤離到安全地帶。

8.8.5將受傷人員及時轉送醫院進行緊急救護。

8.8.6將信息迅速傳遞給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傳遞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8.8.7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接到應急信息後應立即覈實現場的處置情況,組織有關人員或應急隊伍趕赴現場。

8.8.8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後,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人統一指揮,按分工要求進行疏散人員,搶救物質,儘可能減少生命財產損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羣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8.8.9火災撲滅後,起火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並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消防部門認定火災原因,覈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直接責任。

8.8.10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序執行。

8.8.11火災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9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事故應急預案

8.9.1派專人負責上下水管道的檢查與維修,排除事故隱患。一旦發生泄漏,應及時關閉上流總閥門,並對泄漏水進行疏導進入其它排水管道,同時應急人員對泄漏管道進行維修,排除險情。

8.9.2污水管道破裂後,對溢出地面的污水進行疏導,使其進入其它污水管道,嚴禁污水四溢,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同時報告市政污水管理維修部門,派人進行及時維修。

8.9.3在地溝裏進行焊接和維修作業時,應有專人看護或兩人輪換作業(即一個工作,一個看護),如發現異常情況,可及時搶救。最好是在作業人身上系一條牢固的安全繩,另一端系一個銅鈴,一旦發生情況,可以鈴爲信號,繩子又可做爲救護工具。

8.10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10.1突發事件實行區域救援,由事件發生區域主管領導(部門)啓動應急救援預案,事件責任相關單位應急響應,配備人員和物資,妥善安置事件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當超出企業救援能力時,向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救援,並全力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以緩解事態發展,確保事件人員安全。

8.10.2煉油、化工項目施工有毒氣體災害的處置措施

在煉油、化工項目施工,根據現場千變萬化的不同情況,可以採取眼觀、鼻嗅、儀表檢測、預案規定、知情人通報等方法,嚴格用電、動火手續。有毒氣體絕大多數爲可燃氣體,一旦着火其毒性大大減弱,如果燃燒充分基本上達到無毒狀態。因此,有毒氣體火災燃燒最猛烈的階段,就是有毒氣體最少最弱的階段。火災初期階段和熄滅階段時預防中毒的重要階段。特別時火災熄滅階段,往往由於撲救人員來火場後極度興奮或粗心大意,未採取必要的人身防護措施,造成人體中毒。

消防材滅火時,要搶佔上風口或側風口滅火,儘可能的不在下風口滅火。如果要在下風口處滅火時,要採取輪換上陣的方法,減少在下風口有毒區域操作時間。要採取簡易防毒口罩、用噴霧水掩護、加強通風、排風等措施,降低中毒程度。

遇有有人有毒氣體中毒嘔吐、眩暈時要將其護送到空氣新鮮的安全地點,嚴重者送醫院治療。如遇窒息、昏迷等中毒者,要堅持就地立即搶救的原則。首先迅速檢查患者口腔內是否有異物,有異物應迅速清除,採取口對口人工呼吸或胸外按摩等搶救辦法,千萬不能盲目地送醫院,以免貽誤時機造成不幸,人員撤出後要儘快脫掉被污染的衣服、鞋子等,防止慢性中毒。

9.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救援器材、設備清單

公司救援應急預案器材、設備清單

救援擔架:1架

便攜式氧氣瓶:1臺

救援急救藥箱:1個

救援指揮車:

救援車:

各基層單位救援應急預案器材、設備清單:

救援車11輛:

10.應急電話:

10.1應急準備與響應組織機構電話:

10.2報警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傳染病醫院:

就近醫院:

11.項目部現場處置方案編制主要要求:

11.1項目部(基層單)應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明確具體負責人,設現場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現場保衛組,各成員名單及聯繫電話,明確職責。

11.2項目部現場處置方案應編制應急疏散圖和消防器材分佈圖,圖中標明避難、指揮場所。

11.3具體的安全事故及環境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與相應措施

11.3.1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應急預案

11.3.2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11.3.3機械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1.3.4坍塌事故應急預案

11.3.5煤氣泄漏事故應急預案

11.3.6突發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11.3.7食物導致中毒應急預案

11.3.8火災、爆炸與爆物應急預案

11.3.9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應急預案

11.3.10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5

爲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築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

(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區政府並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築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羣衆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築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爲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6

在本縣區域內建設工程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時,爲了能夠做到嚴密組織,協同作戰,及時高效地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區域內建設工程建設、生產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可能發生羣死羣傷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質量安全事故以及不可抗拒自然力引發的自然災害事件。

(一)工程事故應急狀態。包括:

1、工程深基坑支護結構坍塌以及因坍塌影響周邊臨時或臨近建(構)築物傾斜或倒塌,嚴重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2、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外腳手架倒塌、大型施工機械倒塌,嚴重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3、在建或已建的建(構)築物、道路橋樑等市政項目嚴重沉陷或倒塌的;

4、拆除工程發生整體倒塌,嚴重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5、發生其他質量安全事故,指揮部認爲有必要啓動本預案的'。

(二)自然災害應急狀態。包括:

1、受暴雨颱風影響,嚴重危及建築主體結構和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2、因地震破壞,造成建築主體倒塌,嚴重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3、由於山體滑坡、地面沉陷,造成建築主體被埋、坍塌或沉陷,嚴重危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

二、應急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工程發生本預案適用範圍內的重大應急事故或自然災害後,事發單位應在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向平陽縣建設工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一次發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在1小時內上報。

3、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來不及按規定以書面方式報告的,可用電話報告,但必須在6小時內書面上報縣建設工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縣規劃建設局、安監局、公安局等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

4、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項目經理姓名、安全員姓名;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計;

③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⑤事故報告單位,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⑥需要有關部門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5、縣建設工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覈實情況,同時報告總指揮和副指揮。指揮部根據覈實的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啓動應急預案,如啓動預案的,由辦公室立即通知應急小組單位、相關人員迅速到位,並最大可能迅速調集搶險人員、車輛機械設備投入搶險工作,並將事故情況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7

一、應急處理原則

1、項目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搶救受傷人員是第一位的任務,現場指揮人員要冷靜沉着地對事故和周圍環境作出判斷,並有效地指揮所有人員在第一時間內積極搶救傷員,安定人心,消除人員恐懼心理。

2、事故發生地要快速地採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發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類型,採取不同的搶救方法,針對事故的性質,迅速作出判斷,切斷危險源頭再進行積極搶救。

4、事故發生後,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事故現場,使事故現場處於原始狀態,爲以後查找原因提供依據,這是現場應急處置的所有人員必須明白並嚴格遵守的重要原則。

5、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按照事故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遵循事故報告原則,用快速方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爲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項目經理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1施工現場安全救護組織: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1.2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1.2.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啓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1.2.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爲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1.2.3培訓演練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根據工程項目生產的特點,施工場區人員的構成情況,以及施工場區周圍環境狀態,按照已確定的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應急內容,制訂培訓和演練計劃;

②按照應急預案和公司總部的年度計劃規定和各項目經理部的計劃安排,按時按計劃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各種應急反應技能的學習和培訓,適時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應急反應技能的演練;

③協助組織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的各類應急反應隊伍,建立各項應急反應機制;

④通過培訓和演練,及時修正應急反應的不足和缺陷,獨步完善各項目經理部的項目應急反應實施機制,培訓演練內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應急反應技能演練和實施中所獲得的信息,及時反饋反應操作副總指揮,作好應急反應的人力資源資料和應急能力資料檔案的歸檔。

1.2.4危險源評估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爲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爲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啓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1.2.5工程技術服務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各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爲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啓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1.2.6善後工作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1.2.7事故調查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1.2.8後勤供應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並歸檔,爲應急反應行動的啓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應急預案啓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1.2.9應急人力管理部

①協助各項目經理部制訂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

②按已制定的項目施工場區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協助項目施工場區建立和配置各種應急反應救援小組;

③定期檢查、監督、落實各應急救援小組的人員變更,數量到位狀態;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資源信息,建立檔案並歸檔,爲應急反應行動的啓動,作好人力資源的數據儲備;

⑤應急預案啓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周邊其它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的應急反應人力資源,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應急救援。

二、危險源的確定

2.1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2.2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

2.3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火災)。

2.4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2.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2.6食物中毒。

2.7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四、應急預案啓動程序

4.1應急預案的啓動前提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爲: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4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4.2應急預案的啓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啓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啓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

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

根據事態的發展需求,及時啓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4.3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公司總部、施工項目部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總部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各類事故的處置程序和搶險措施

(一)處置程序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並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儘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並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項目部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線圖,並確保通道的暢通,遇突發緊急事故時,由專人指揮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根據不同的事故,明確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

(二)報警和聯絡方式

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進行現場搶救、搶險的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進行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如果發生火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

公司報警電話:xxx

(三)各類事故的搶險措施

1、觸電事故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乾燥的絕緣木棒、布帶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邊就地採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的搶險措施

工地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3、坍塌事故的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事故,應儘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甦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並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

4、機械傷害事故的搶險措施

(1)對於一些微小傷,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2)就近送醫院。

5、中毒事故的搶險措施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x-x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6、火災事故的搶險措施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中,氧氣軟管着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着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六、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

(一)應急電話

1.通訊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作用意義

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現場事故的應急處理電話、通訊的暢通和正確應用,對事故的及時急救、控制事故的嚴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發生事故和情況向遠程有關單位部門發報救電話。工傷事故現場重病人搶救報救撥打120救護電話,請醫療單位急救。火警、火災事故報救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消防部門急救。發生搶劫、偷盜、鬥毆等情況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警救助。

2.保證電話在事故發生時應用和暢通

工地應安裝電話裝置,沒有條件安裝電話的工地應配置移動電話。電話可安裝於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誌,以便現場人員瞭解,在應急時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報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節假日、夜間等,房內無人、上鎖,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擊碎窗玻璃,就可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報救。電話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急用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

3.電話報救須知

救護電話號碼爲“120”,火警報警電話爲“119”,撥打電話時要儘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採取了什麼措施,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事故)在什麼地方,什麼路幾號、什麼路口、附近有什麼特徵。

(3)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傳呼機或傳呼電話號碼以便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用電話通訊聯繫。基本打完報救電話後,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麼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掛斷電話,通完電話後,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利救護到達後,能及時進行搶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備

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和適用爲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並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

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每次急救後要及時補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適位置,使現場人員知道。

(三)其他應急設備和設施

由於在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安全情況,甚至發生事故,由於採光和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有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油燈等設備。

由於現場有危險情況,在應急處理時就需要有用於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誌牌。

有時爲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還能配置安全帶、安全繩、擔架等專用應急設備和設施工具。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8

爲了加強突發事故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重特大事故,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令第3號),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預案的級別

根據本企業生產的特性,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響只侷限在一個單位界區之內,並且幾乎可以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區內,其影響預期基本不會擴大到社區,故本應急預案按I級進行制訂。

三、應急預案啓動涉及的事故內容

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發生:

1、人工挖孔樁事故

2、深基坑開挖塌崩

3、高支撐支架塌陷

4、高聳設備設施傾倒

5、其他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

6、不可預見突發事故

7、應急總指揮認爲必須啓動應急預案

四、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爲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項目經理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建立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兼任,處理日常工作。指揮部職能:

①向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②發佈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③及時向現場派出指揮班子,並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④掌握彙總有關情報信息,及時做出處理決斷。

⑤負責對重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揮調度,調動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⑥組織做好善後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

2、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成立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指揮長:由副總指揮擔任成員:由項目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專業搶險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和預備機動組。現場指揮部職能:

①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

②迅速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③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調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④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現場分工和職責:

重大事故發生後,按照指揮部指示,各相關科室和單位應召集足夠人員,調集搶險救援裝備器材物資迅速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險救護工作,並由現場指揮長指定各組長單位。

1、專業搶險組: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搶險方案,明確分工,迅速組織滅火,工程拆除,挖掘坍塌建築物土石方、關閉危險泄漏源、安全轉移各類危險品等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損失。

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清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

3、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思想穩定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4、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長調動、使用。組長:在開展搶險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各種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防止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應急預案的啓動前提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爲: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七、應急預案的啓動和響應

對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啓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啓動應急反應預案令。由應急總指揮,事故現場指揮長同時啓動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展要求,及時啓動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死亡。

八、事故應急和救援

應急程度報告聯絡有關人員(緊急時立刻報警打救助電話)→成立指揮部(組)→必要時向社會發出救援請求→實施應急救援請求→實施應急救援、保護事故現場、上報有關部門等→善後處理

九、事故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1、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工作重大事故發生,指揮部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及搶險救治、事故控制、善後處理等情況按分類管理程序向上級建設主管部門上報,並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逐級傳達到事故處理的各級人員。

2、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調查組要抓緊時間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工作。上級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如實彙報事故調查初步情況,提供相關調查資料並根據上級調查組要求,按照行業對口關係,提供相應分工,抽調力量協助進行深入調查取證工作。

十、報警信號與通訊

消防火警:119

公安:110

醫療急救:120

公路急救:122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9

爲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江廷明

成員:張付顯、邵子順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並作爲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爲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工程建設安全事故預案

1、學校在建、改建和維修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教師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並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區教育局,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抵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減少和控制災害損失,維護經濟社會運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安徽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安徽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蚌埠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蚌埠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蚌埠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修訂)》、《蚌埠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蚌埠市禹會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街道行政區域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指由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現象併發引起的自然災害。

2、組織體系和職責

2.1領導機構

成立緯四街道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總指揮:xx

副指揮:xx

成員:xx

指揮部設在街道應急站,李多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有陸雲弢、羅丹。

各社區處置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組織領導、辦事機構的設立,參照本預案確定。

街道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落實指揮部的各項任務;

(2)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

(3)組織協調製訂具體應急措施並監督執行;

(4)組織開展災害損失及影響評估;

(5)負責信息收集與發佈;

(6)負責提請街道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7)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

2.2成員單位職責

黨政辦:組織、協調開展抗災救災的新聞報道、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災害所需設備、材料、物資的供應;負責災害處置過程中交通等後勤保障工作。

綜治辦:牽頭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安全維穩工作;對接派出所負責打擊盜竊、哄搶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爲,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對接各物業公司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小區治安維穩工作,必要時採取強制措施。

黨服辦:督促民族宗教場所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和安全提示、安全防範工作。

經濟辦: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防、應對及救災資金的籌集、下撥和監督管理。

城建辦:對接住建局做好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引發或可能引發建築工地安全事故的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災害評估等工作;負責剷雪除冰機械工程設備的租用、調度和相關人員的組織;督促居民小區物業公司在小區危險地段設置警示標誌並做好小區內部的剷雪除冰工作;牽頭組織加強對城市危房的監督巡查,防止城市危房垮塌造成人員傷亡。

應急辦:承擔街道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會商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髮展趨勢,及時提請街道指揮部啓動和結束應急響應;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指導、督促工貿、危化、煙花爆竹等直管行業生產企業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條件下各項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按要求彙總、對口上報災情信息,組織勘災核災,及時做好救災工作;對接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綜合救援工作。

各社區:服從街道指揮部統一指揮,全面負責本轄區內的防災減災應對工作。編制和組織本單位的應急分隊,隨時應對轄區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情況。

3、預防和應急準備

3.1災害摸排

各社區應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摸排。

3.2避難場所準備

各社區樹立避難場所標誌,制定完善緊急疏散辦法和程序,在受到災害威脅時,有序引導羣衆轉移到避難場所。

3.3隊伍準備

各社區編制一個10人的應急搶險救災隊伍,承擔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救援任務。

3.4宣傳引導

各社區應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防災應急、自救互救等知識普及教育。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多種形式宣傳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應急知識,提高公衆應急能力。

4、預測與預警

4.1預測及信息報送

4.1.1街道定期向社區及成員單位傳達預報信息。

4.1.2各社區應及時報送防範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準備情況至指揮部辦公室。

4.1.3當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各社區、相關部門應每天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災情信息和應對措施建議;當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引發重大災情時,應隨時提供信息。

4.2預警級別

按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影響範圍,預警級別劃分爲四個等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4.2.1Ⅰ級預警

已啓動Ⅱ級預警並持續24小時,並預計未來48小時內上述大部地區累計降雪量仍將達到8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持續低於-2℃。

4.2.2Ⅱ級預警

全區積雪深度已超過20釐米,最低氣溫低於-2℃,並預計未來48小時內上述大部地區累計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持續低於-2℃。

4.2.3Ⅲ級預警

全區積雪深度已超過10釐米,最低氣溫低於-2℃,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大部分地區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低於-2℃。

4.2.4Ⅳ級預警

全區積雪深度已超過10釐米,最低氣溫低於0℃;預計未來24小時內上述大部分地區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氣溫低於0℃。

5、應急響應

5.1應急啓動

按照《蚌埠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蚌埠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蚌埠市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採取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防範措施。

5.2應急響應行動

5.2.1應急響應

啓動應急響應後,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並在1小時內主持會議,制定應急響應行動方案;每24小時向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和區委、區政府報送災難信息及應急處置情況。

街道指揮部辦公室密切注意天氣動向,及時發佈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街道、社區組織清掃積雪、融冰化雪工作;督促重點生產經營企業採取防寒防凍措施,組織搶修隊伍,及時排除故障,防止停水停氣事故發生;幫助和指導居民落實防凍保暖、安全用水用電用氣的各項措施;組織檢查建築施工場所,責成建設單位在災害期間停止室外施工,協助對建築民工的妥善安置;會同工商部門對危房、臨時建築物、農貿大廳等場所以及廣告牌匾、工地塔吊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疏散人員,防止倒塌傷人。

參加應急響應的部門應在1小時內提

升響應級別,分管領導應到崗指揮,增加應對措施。

5.3社會動員與參與

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的街道、社區應當按照應急指揮機構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羣衆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5.4應急終止

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過程結束,災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指揮部研究決定,由應急啓動人發佈終止令。

6、災後恢復與重建

6.1善後處置

6.1.1各社區應組織力量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善後處置工作,修復損壞的公共設施,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6.1.2各社區應深入開展災害損失覈定工作,制定並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計劃,對徵用的民用場所、設備、設施和其他物資予以恢復或適當補償。

6.1.3善後處置所需救災資金和物資由事發地政府安排,需上級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級政府申報。

6.2社會援助

各社區應依據有關社會援助制度,鼓勵動員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6.3調查與評估

應急響應解除後15日內,指揮部辦公室組織人員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影響進行調查、覈實、評估,形成災害評估報告並報指揮部。報告內容包括災害損失評估、預測預報情況、救災情況和經驗教訓,對應急工作的改進措施建議等。各社區、各部門應將監測資料、災情資料、工作技術總結、服務材料等進行收集並整理歸檔。

7、信息發佈與新聞宣傳

街道負責互聯網站的監控和管理,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加強網上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向區政府上報信息。

各部門或單位內部的信息,由本部門審覈和發佈;重要和綜合性新聞稿須經指揮部覈實後,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8、保障措施

各社區和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規定,切實做好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做好安全保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通信等工作,確保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的需要,確保災區羣衆的基本生活需要,保證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8.1人力保障

各社區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特點,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協調機制;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各社區和有關部門應當爲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8.2物資保障

街道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易發、多發、頻發的地方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

8.3基本生活保障

街道民政部門做好受災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羣衆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9、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抗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抗災救災工作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部門、單位或個人,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0、附則

本預案由緯四街道修訂和更新,並負責解釋,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管理機制,及時有效地處置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郴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適用於我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設工程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遵循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責任。在市政府、市安委統一領導下,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應急響應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置的責任。

2.相互協調,快速反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密切協作,保證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

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地方人民政府是處置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設立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住建局應急指揮部),其人員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局長(主任)

副指揮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管副局長(市人防辦)副局長(副主任)

成員: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公室、工程科、法規科、住保科、城建科、村鎮科、市場科、設計科、財務科、工程服務中心、市質安站主要負責人。

主要職責爲:

1.指導、協調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

2.及時瞭解、掌握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情況,根據需要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有關情況;

3.發生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時,在事故前線負責應急救援救護和善後處理的組織指揮及監督協調工作;與市指揮中心保持密切聯繫並接收指令,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的情況或者請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護力量增援。

4.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並寫出書面報告上報市政府、省住建廳。

5.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承辦指揮部的日常事務,主任由工程科科長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成員單位指派。

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爲:受理事故報告、區分事故等級,傳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政府、市安委指示,傳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指揮部指令,聯絡行業各級應急機構和資源。

(二)相關機構職責

1.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機構的組建、職責應參照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建築施工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3.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已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4.工程項目部應根據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工程施工的特點、範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工程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設單位應當爲施工項目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三)基本應急工作組

爲迅速開展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工作,應急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工程搶險、專家評估、後勤保障4個基本應急工作組。根據現場指揮工作需要,啓動若干相關應急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市住建局辦公室牽頭,工程科、法規科參與,負責上傳下達有關信息,聯絡聯繫有關部門和單位,協調各工作組和各方面的工作。

2.工程搶險組:由市住建局工程科牽頭,市質安站、市建設工程服務中心參與,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其中市質安站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市建設工程服務中心負責搶險工程量的現場登記和核實工作。

3.專家評估組:由市建設工程服務中心牽頭,工程科、設計科、市質安站參與,負責組建由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檢測、鑑定等技術專家組成的搶險專家庫,組織專家制定應急救援技術方案,開展工程結構安全性鑑定。

4.後勤保障組:由市住建局財務科牽頭,辦公室參與,負責市住建局搶險人員的後勤保障,包括車輛、雨衣、雨鞋、手電筒、安全帽、臨時柴油發電、必需的食物及飲用水等調度。

(四)工程搶險專業隊伍

1.工程搶險專業隊伍在我市從事工程建設的建築施工企業中選擇,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調遣。

2.凡在我市從事工程建設的建築施工企業均有承擔本市工程搶險救援的義務。

3.工程搶險專業隊伍應當具備處置工程坍塌、基坑坍塌、腳手架垮塌、設備倒塌等類型工程搶險工作的能力,各工程搶險專業隊伍具體搶險類型分工由指揮部辦公室結合企業情況確定。

4.在工程搶險專業隊伍中,選擇常設2個專業搶險和1個機動搶險隊伍,常設搶險隊伍可根據情況進行調整。

三、監測和預警

(一)預警工作準備。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於未然。

(二)預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各種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突發事件進行研究分析,對出現危險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建築工程搶險事件,應急辦公室以及各施工、監理、建設單位,應及時劃定危險區域,予以公告,必要時撤離人員、設備,並及時將風險信息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

(1)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

(2)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接到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同級政府和上一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生較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報至湖南省人民政府。

2.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情況:事故類別、事故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3)事故主體情況: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全稱、經濟類型、生產經營規模、資質等級;

(4)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5)事態控制及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及處理的有關事宜;

(7)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快報要求的相關內容。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8)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9)事故原因分析;

(10)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

(11)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對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進行詳細的書面記錄。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應急行動情況,妥善保存重要痕跡、物證。

4.分級響應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爲Ⅰ、Ⅱ、Ⅲ、Ⅳ級(響應分級標準見附件)。

實施I、Ⅱ級響應行動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應迅速啓動本預案,按程序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並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實施Ⅲ級響應行動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應迅速啓動本預案,督促、組織事發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當地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實施Ⅳ級響應行動時,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啓動相關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響應程序

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發生後,事故所在地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啓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1.施工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啓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並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市級、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啓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市住建局應急指揮部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由局領導帶隊趕赴現場監督、協助當地政府研究處置對策,做好搶險救援工作,並組織專家協助事故調查,及時向市政府和省住建廳彙報有關情況。

(三)善後處理

事故發生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後期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清理與處理現場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

督促協調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按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或家屬給予安撫、補償。社會、個人和有關機構向受災人員捐贈的資金和物質,由市民政部門受理和發放。保險機構須在事故發生後按規定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五、應急結束

(一)結束程序

按照“誰啓動,誰結束”的原則,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危害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事故(災害)因素被消除時後,啓動應急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決定並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二)事故搶險調查與調查報告

1.事故調查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處理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事故結論;

(6)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

(7)各種必要的附件;

(8)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9)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2.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據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拒絕參加工程搶險救援的建築施工企業,一年內禁止在我市承接工程。

六、應急保障

(一)搶險隊伍保障

1.在我市從事工程建設的建築施工企業,是我市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的主要救助力量。接到工程搶險救援的命令後,應立即無條件執行應急救援任務。

2.工程搶險專業隊伍應做好各項應急物資、救援隊伍的配置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培訓、應急演習,提高應急反應處置能力。

(二)專業技術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由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監、檢測、鑑定等技術專家組成的搶險專家庫,同時依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專家隊伍,在事故應急事件發生前後,根據搶險工程類型,挑選有關專家參加工程搶險工作,由專家隊伍對工程險情進行預測和分析,制定應急救援技術方案,指導應急搶險工作。有關專家在接到應急救援的通知後,應立即無條件執行救援任務。

(三)經費保障

1.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經費由指揮部辦公室申請應急專項資金解決。建築工程搶險預案演練、宣傳培訓、設備裝備配置管理、信息化以及其它日常管理經費,由市住建局財務科納入部門預算申報解決。

2.各工程搶險專業隊伍的應急搶險經費和日常管理經費由各自單位先行墊付,並本着合理、準確原則,經應急指揮部和審計部門審覈後,按規定和程序向財政部門申報解決。

3.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經費的支出,原則上由被救助工程的建設、施工單位或相關責任單位承擔;其它臨時性工程搶險任務經費的支出,按照“一事一辦”和“誰使用、誰負擔”的原則,由被保護、被救助部門或單位承擔。

(四)物資保障

1.根據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的特點,定期收集有關建築工程搶險的設備、設施、裝備、物資的類型、數量、性能、分佈情況等信息,建立搶險設備信息數據庫。

2.應急指揮部可根據建築工程搶險的實際需要,按照“先徵調、後補償”的原則,徵調有關單位的設備、設施、裝備、物資用於應急救援,被徵調單位應無條件執行徵調命令。

3.工程搶險專業隊伍應當配備土方施工機械、起重機械、運輸車輛、電氣焊設備、發電設備、通訊設備、抽水設備、鋼材、木材、水泥、防護用品、勞保用品以及其他必要的搶險設備、設施、裝備、物資。

4.對實際搶險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缺少專用、專業搶險設備、設施、裝備、物資的情況,依據“先行租賃,事後結算”的原則,由工程搶險專業隊伍負責租用;工程搶險專業隊伍無法立即解決的,由應急辦公室協調解決。

5.工程搶險專業隊伍負責建立本單位搶險設備信息數據庫;對於本單位不具備的設備、設施、裝備、物資,建立租賃信息數據庫,確保應急搶險設備調用及時、可靠。

(五)宣傳培訓與演練

1.宣傳

各級應急領導小組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預防建築工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範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覈,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有序進行,提升從業人員和公衆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技能。。

3.應急演練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部署和組織地區性的應急救援演練。

建築、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對救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建築、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施工現場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檢查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演練結束後應及時進行評估,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七、附則

(一)名詞術語的說明

1.本預案中的建築工程新建、改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後,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並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以及爲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於建築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於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築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爲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築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改建;企業爲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活動。

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負責管理與更新,並報市應急辦備案。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三)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制定並負責解釋。

(四)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按照國家規定的“藍、黃、橙、紅”四色預警和四級響應的要求,結合項目部的實際,爲進一步提高防汛指揮調度、應急搶險和災後救助的效率,增強廣大市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員傷亡、減輕災害損失,提高項目部應對防汛防颱的能力,保障公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區域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南匯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上海市防汛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規章、規範性文件,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上海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通知》(滬汛辦〔20xx〕57號)、《上海市南匯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匯區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項目部內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本預案指導項目部的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並報上級審定、備案,預案構成種類將不斷補充、完善。

1.4工作原則

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防汛防颱預案要以“實行全面規劃、統籌兼顧、預防爲主、及時搶險、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切實實現“三個轉變”,按照新時期防汛防颱的要求,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一個穩定、祥和、安全的環境。

2、概況

2.1自然地理與社會經濟

2.1.1地理位置、高程範圍、地形、地貌特點等

南匯區地理位置在北緯30°53’~31°09’、東經121°35’~121°51’之間。西與閔行區接壤,北與浦東新區毗鄰,東北與浦東國際機場毗接,西南與奉賢區相交,東瀕東海,南臨杭州灣,屬沿海地區,海岸線全長50.1公里,海塘和一線海塘的出海水閘是防汛的重點。

本項目部地處南匯區周浦鎮,是防訊防颱的重點位置。

2.1.2行政區劃、面積、人口、重要設施等

本項目總建築面積60251㎡,現有施工人數280人。內有塔式起重機3臺,中小型機械30臺,另有辦公區、生活區等臨時設施。

2.2防汛風險分析

影響本項目部的防汛防颱突發事件主要是颱風、暴雨、高潮及龍捲風。

2.2.1颱風、暴雨、高潮等自然災害對本地區的影響及歷史上最大災害的危害情況,從建國以來的記載來看,對我區影響最大的災情按年份排列如下:

49年7月25日大臺潮:摧毀海塘25公里,佔全線海塘長度的58.82%,受災面積高達17.5萬畝,死亡1211人,流離失散35700多人,衝坍房屋18000餘間,死亡牲畜2.69萬頭。

63年9月12日特大暴雨:大團、惠南地區水位高達4.52米,造成36萬畝農田受淹,16800戶受澇,倒塌314間民房和97座橋樑,損失糧食6萬公斤。

86年7月11日龍捲風:吹毀民房4361間,1190戶人家受災,死亡22人,受傷540人,經濟損失2500餘萬元。

97年8月18日“9711”號颱風:蘆潮港最高潮位5.68米,是建國以來最高潮位,據不完全統計,經濟損失達10858.5萬元。

2.2.2現狀

05年8月5日至7日“麥莎”颱風:港城大堤內坡石拱肋底119處淘空;8.6公里順壩護腳沖刷嚴重,拋石外露,大堤護坎地被削低約25~30釐米左右;人民塘沿海特殊保護林受損樹木約3000棵,傾斜24800棵。受損果園4.7萬畝,水稻1.3萬畝,蔬菜大棚5.6萬畝,苗木932畝,其它經濟作物1.8萬畝,養殖業受損棚舍3萬平方米,死亡家禽13.8萬羽。全區共有18條道路、60個居民點、2755戶家中進水,家中積水最深的約50釐米。港城開發(集團)公司工程損失約908萬元,同盛物流園區工地彩鋼板屋面受損4000多平方米,綠化場地受淹22萬平方米。

xx年9月18號“韋帕”颱風:過程累積雨量最大爲書院鎮82.8毫米,惠南62.7毫米;最大風速:小洋山12級(34.4米/秒),滴水湖9級(21.0米/秒),惠南8級(19.0米/秒),全區內河水位由於早已採取預降措施,18日全區最高水位爲周浦2.99米,東南沿海400畝秋瓜損失較大,周浦地區有200畝葡萄損失約30%,160畝桔子損失20%,另海塘上的人民塘有115棵樹被吹折、吹倒。全區共轉移安置了64914人,大治河、蘆潮港水閘外共有94條船隻進港避風,無人員傷亡。

xx年10月8日颱風“羅莎”:普降大到暴雨,蘆潮港鎮降雨量達239毫米,泥城鎮230毫米,大治河水位漲至3.3米,蘆潮港內河水位3.76米。1.8萬畝露地施蔬和600畝西甜瓜受淹,3000餘畝設施蔬菜積水,1000畝大棚塑料受損,城鎮部分地區出現積水。

2.2.3特徵和趨勢

從地理位置看,南匯地處上海東南沿海,位於熱帶氣旋北上路徑要衝之一,又屬東亞季風盛行範圍,在海潮和季風的影響下,熱帶風暴、梅雨暴雨、東海潮汐等自然因素會給我區帶來頻繁的澇、臺潮災害,如果上述災害組合出現,更會加劇本區的災情。

歷史資料顯示:南匯區每年都要遭受太平洋熱帶氣旋的襲擊,對南匯區有影響的颱風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颱風帶來大風、暴雨等災害,沿海還經常發生由颱風引起的風暴潮災害,對海塘堤壩防汛牆等工程會造成嚴重威脅。同時本區年均降雨量爲1174.2毫米,68%集中在5~9月,平均年暴雨日2~3天。另外本區平均每4~5年有一次龍捲風過境,具有突發性與破壞性。還有近幾年來強對流天氣的增多,甚至出現“颮線”等天氣現象,且影響南匯的颱風強度越來越強,局部地區的短時間內的強降雨也有增多趨勢,隨着經濟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經濟損失也相應增大,但人員傷亡由於全社會的重視和有關部門的措施到位,呈現下降趨勢。

2.3防汛防颱設施

項目部配備了潛水泵20臺,擔架一付,手電筒10只,急救箱一隻,麻袋100只,還有木材等物資。

2.4重點防護對象

生活區、辦公區等臨時設施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

3、組織體系

本項目部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上海綠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周浦鎮街道人民政府領導。

3.1領導機構

根據規定,項目部成立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項目經理繆建擔任,副指揮由張寶根、宋黎明擔任。

3.2工作機構

項目部成立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本項目部的防汛防颱工作。

3.3其他

建立防汛搶險小分隊,平時進行應急救援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4工作職責:

3.4.1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1、xxx任務是瞭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

2、xxx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佈置現場搶險,保持與當地防擡、防汛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

3、xxx任務是維護現場秩序、做好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保持與當地上級部門的溝通。

4、xxx負責妥善處理好善後工作,按職能歸口負責保持與當地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

4、防範與預警

4.1防汛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颱風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和低窪易積水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搶險隊伍建設。

工程準備。配備一定的防汛應急物資,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防汛工程建設任務。

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颱風暴潮防禦預案、人員安全轉移預案。

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自建通訊系統,確保防汛通信專網、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

防汛檢查。按照“六不放過”的原則,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應急物資定期檢查,確保完好。

4.1.2預防和預警機制

經常上網查看和收看電視,隨時收集掌握防汛防颱信息。

健全預報機制。建立信息的監測和通報系統。

4.2預警信息含義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從低到高依次分爲藍、黃、橙、紅四色預警信號,本區的防汛防颱預警級別將按市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分爲四級,由有關部門統一發布。國家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制度、明確預警級別和發佈程序後,從其規定。

4.3主要防禦方案

4.3.1現場人員應立即上報項目部指揮小組。

4.3.2現場下水道疏通。

4.3.3生活區、宿舍後勤生活保障、救護。

4.3.4施工現場塔吊、施工電梯、井架、腳手架、模板等的檢查與檢修。

4.3.5施工用電、各部位配電箱、現場高空照明燈及架空線路的檢查、加固及搶修。

4.3.6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與醫院聯繫或撥打“110、119”救助,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及本部門的聯繫電話,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4.3.7事故調查報告,並上報公司及有關上級機關。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5.1.1按洪澇、颱風等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爲四級。

5.1.2進入汛期,防汛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風情、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並根據不同情況啓動相關應急程序。

5.1.3洪澇、颱風等災害發生後,由防汛指揮部向區縣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並同時報市防汛指揮部。任何個人發現海塘、水閘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5.1.6因洪澇、颱風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人員全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

5.2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南匯區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爲四級:即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四個響應等級,應對一般較大、重大、特大突發公共事件。

5.2.1Ⅳ級響應(藍色預警)

Ⅳ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Ⅳ級響應,由區防汛指揮部處理,並報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1)發佈颱風藍色預警信號後;

(2)發出暴雨藍色預警信號後,即預報局部地區24小時雨量超過50毫米;

(3)可能造成一般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戶以下、農田受淹1000畝以下,房屋倒塌5間以下、死亡2人以下)。

Ⅳ級響應行動

(1)區防汛指揮部領導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藍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報道,瞭解最新預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風雨影響的室外物品;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發佈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單位、各部門按照防汛防颱預案,做好各項防禦準備;

(4)低窪、易受淹地區做好排水防澇工作;

(5)沿海單位及時關閉各類擋潮閘門;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強值守,適時進行預抽空;

(7)加固戶外裝置,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人員採取有效防禦措施;

(8)電力、通信等管線部門加強搶修力量的配備;

(9)排水量放水人員和市容環衛清掃人員提前進行道路進水口清潔工作,並做好降雨過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門檢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類指示標誌,落實隧道、下立交等重點地點的防積水和搶排水措施。

(11)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2Ⅲ級響應(黃色預警)

Ⅲ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Ⅲ級響應,由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處理,並報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1)發佈颱風黃色預警信號後;

(2)發佈暴雨黃色預警信號後,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3)海塘發生險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區危害的;

(4)可能造成較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300戶、農田受淹1000~10000畝或房屋倒塌5~50間、死亡3~5人)。

Ⅲ級響應行動

(1)市防汛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和防汛工作的指導,並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

(2)區防汛指揮部領導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3)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戒備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經常性戰備狀態,防汛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5)各新聞媒體及時刊播有關預警信息,加強各種安全防範知識宣傳。

黃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儘可能減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場所躲避;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及時更新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級防汛機構和有關搶險單位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落實應對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需採取專門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可以暫停作業;

(5)防汛排水泵站轉入暴雨模式運行;水閘提前預降內河水位;

(6)一線海塘外作業施工停止;

(7)消防部門加強備勤力量,做好搶排積水準備;

(8)排水量放水人員和市容環衛清掃人員及時進崗到位,確保排水暢通;

(9)綠化管理部門加緊對樹木進行綁紮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運部門及時發佈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11)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各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3Ⅱ級響應(橙色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Ⅱ級響應,由市防汛指揮部處理,並報市政府備案,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必須進入崗位或到現場;

Ⅱ級響應標準

(1)發佈颱風橙色預警信號後;

(2)發佈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3)海塘發生險情,可能造成較大危害的;

(4)可能造成重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301~1000戶、淹沒農田1~5萬畝或房屋倒塌51~150間、死亡6~10人)。

Ⅱ級響應行動

(1)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和防汛工作的指導,並將情況上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提請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作出應急部署,並適時下達人員撤離指令;

(2)區防汛責任人和區防汛指揮部領導必須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人員撤離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3)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各級搶險隊伍進入臨戰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三級戰備狀態,在指定地點集結待命;防汛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5)電視、電臺、網絡和電信運營商、電子顯示屏管理等單位及時播發和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報刊等媒體也要及時刊發相關信息。

橙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儘可能留在家中,關門、關窗、收物,防止墜物傷人;一旦室內進水,立即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滾動發佈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部門、各單位按照市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加緊檢查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4)各類建設工地停工,並對塔吊等設備進行鎖定,對腳手架等進行加固或拆除;

(5)一線海塘外各類作業人員和工地臨房、危棚簡屋內人員按預案撤離轉移至指定安全地帶;

(6)所有船隻全部進港避風;

(7)消防官兵全部上崗待命;

(8)排水量放水人員堅守崗位,市容環衛清掃人員提前至凌晨3時上崗;

(9)綠化、市政部門及時扶正、清除倒伏樹木;

(10)水、陸、等交通航運部門及時發佈客運信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11)衛生部門落實醫療救護力量和設備;

(12)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各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4Ⅰ級響應(紅色預警)

Ⅰ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Ⅰ級響應,必須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領導進入崗位或到現場:

(1)發佈颱風紅色預警信號後;

(2)發佈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後,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

(3)主海塘決口;

(4)可能造成特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0戶以上,或農田受淹5萬畝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倒塌50間以上)。

Ⅰ級響應行動

(1)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市防汛指揮部領導成員參加,作出防汛防颱應急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必要時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軍民全力抗災搶險;

(2)區黨政領導和防汛責任人進入防汛搶險指揮崗位,迅速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措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3)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戰鬥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二級戰備狀態,根據市防汛指揮部的指令,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4)電視、電臺、網絡和電信運營商、電子顯示屏管理單位等及時播發和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報刊等媒體也要及時刊發相關信息。

紅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根據安全提示進一步檢查落實自我防範措施;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緊急通知等;

(3)各類學校、幼兒園以及其他有關單位採取停課或其他專門的保護措施;

(4)除直接關乎國計民生的企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可自行決定是否停產、停工、停業;

(5)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5等級調整變更

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級別與響應級別密切相關,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Ⅳ級)向高(Ⅰ級)逐級遞進,出現應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也可直接躍進。區應急委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影響和處置需要,按照規定程序來決定或報請市應急委決定變更響應級別,對於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可針對各種不同情況制定相應的分級響應程序和措施,情況特殊時,根據加強預防的需要,可提高響應等級。

5.3人員轉移撤離方案

5.3.1準備工作

根據近幾年在“麥莎”和“卡努”及“韋帕”和“羅莎”颱風中人員撤離、轉移的情況和經驗,首先對臨時工棚內人員的情況進行調查和統計,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則,可選擇學校、電影院、旅館、廠房及親戚家中作爲撤離安置地點,落實好聯繫人及聯繫電話,並登記造冊,同時根據情況變化,不斷更新資料,確保人員安全。

5.3.2撤離指令發佈條件

在臺風影響前,接市防汛的撤離指令後迅速通知各有關單位及時撤離、轉移,確保人員安全。

5.3.3撤離點保障

撤離點的治安由所在地區的派出所和聯防隊負責,由所在地區的政府和有關單位提供飲食、醫療後勤保障。

5.4信息報送

5.4.1迅速報告信息。一旦掌握和發現突發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立即根據其性質和威脅程度,將有關信息報告區應急聯動中心、所在地鎮政府、園區管委會、上級主管部門。市民有義務通過110等報警、特服電話和其它途徑迅速報告和反映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5.4.2嚴格報告制度。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項目部管理人員接到報警信息後,要按照相關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彙總相關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時向區應急聯動中心和區應急辦報告(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後半小時內向區應急辦口頭彙報,一小時內書面報告)。要做到事發後報告迅速,處置時報告正確,事件結束後要有總結報告。

5.4.3及時處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反饋到相關部門。

5.4.5跨區域信息通報。要與相鄰區加強協作,建立防汛防颱信息的通報、協調渠道。一旦出現超出本區域的態勢,要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繫和協調。

5.5應急結束

防汛防颱突發事件的結束需經有關的權威部門宣佈,並注意區別於現場搶救活動的結束。

6、後期處置

6.1災後救助和重建

6.1.1善後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妥善做好抗災救災的善後工作,慰問災民,幫助他們解決吃穿住的問題,使他們有一個安定的環境,恢復生產工作,穩定思想情緒。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憮恤、補助或補償。

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範圍和損害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

積極支持、配合民政部門妥善安置、安撫災民。

6.1.2社會救助

提倡和鼓勵個人捐贈資金和物資。

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具體應急行政行爲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6.1.3保險

鼓勵參加保險,減少損失。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要求定損理賠。因定損理賠需要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情況的,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

6.2搶險物資補充

搶險物資根據當年使用情況及時補充,同時根據汛情及時調整儲備物資的品種和數量,達到一定年限的及時予以更新,確保防汛物資能及時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毀工程修復

在發生災情後,項目部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以確保防汛工程設施的完整性。

6.4調查與總結

6.4.1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後,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並按要求提供有關情況。

6.4.2對責任事故,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6.4.3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相應能力,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7、應急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小分隊,對暴雨後易積水點,採用潛水泵等設備臨時排除積水。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可通過電話、傳真機、網絡、微波通訊等方式聯絡。項目經理謝三義,聯繫電話:13502120991。

7.2搶險與救援保障

7.2.1人員保障

建立業餘搶險隊伍。由各班組骨幹組成。

7.2.2醫療保障。對受災區內的傷病員,在搶險隊伍救出後用救護車送到醫院治療,如需轉院,由接受醫院負責轉院。

7.3專業保障

7.3.1對供電系統,一旦出現倒杆,吹斷高壓輸電線路等,及時向南匯供電分公司報告。

7.3.2環境衛生:出現災情,項目部要認真做好衛生工作,確保清潔,災後配合防疫部門進行消毒防疫。

7.4治安與醫療保障

7.4.1治安保衛。一旦出現災情,項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7.4.2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對受災區內的傷病員,在搶險隊伍救出後用救護車送到醫院治療,如需轉院,由接受醫院負責轉院。

7.5物資與資金保障

7.5.1按規定根據自身情況儲備一些物資,作爲現場搶險物資;由項目部提供資金保障。防汛搶險儲備物資及運輸車輛均要明確專人負責,定點儲存,嚴禁隨意動用,隨時聽從市、區防汛指揮部的緊急調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須立即補足。

7.6社會動員保障

一旦出現災情,項目部應執行區防汛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情況發佈抗災命令,立即抗災。發生防汛防颱突發事件後,首先應採取自救措施,減少損失,同時請求援助,再由專業隊伍處置,如果事態繼續擴大,則需要向上級部門報告,請求支援,全力搶險救災。

8、監督管理

8.1宣傳、培訓

8.1.1公衆宣傳教育

公佈應急、報警電話等。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開會學習等,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風險防備意識和應急基本技能。

8.1.2培訓

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防汛知識培訓,提高防汛人員的業務能力。

8.2演習

8.2.1應根據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習,明確演習的隊伍、內容、範圍、場所、頻次、組織、評估和總結。做好跨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各種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

8.2.2積極參與鎮、園區組織的防汛防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項演練。

8.3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獎懲制度,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4預案管理

8.4.1預案的修訂原則上每二年對預案進行一次修繕,必要時可作隨時調整。

8.4.2預案的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9、附則

9.1數量概念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名詞定義

9.2.1防汛防颱預案:對臺風、暴雨、高潮、洪水、災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災害進行防汛搶險、減輕災害的對策、措施和應急部署,包括預案啓用條件、安全保障體系和組織指揮體系等內容。

9.2.2防汛設施:包括潛水泵、排水管道等能夠防禦和減輕颱風、暴雨和洪水等引起的災害的應急設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3

一、總體原則

按照學校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着以人爲本,對學生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特大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組織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任何狀態下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本着實事求是原則,立即將所發生的特大事故上報教育局及有關部門,接受調查處理,按上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在限期內依法對負有責任的各類責任人進行事故追究和處理。

二、組織領導

爲切實加強特大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特大事故處理領導組,負責領導全局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搶險工作。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

主任:xxx

成員:xxx

三、職責要求

1、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學校與施工方均應告誡學生不得靠近施工場地。施工方應在工作場所拉好圍網。

2、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做好警示標語等。

3、發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質量事故、樓房倒塌事故及校建傷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領導小組成員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摸清基本情況後,由學校領導或領導授意其他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4、上一級學校領導因公外出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學校領導(副組長)代行職責。

5、學校領導、中層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值班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到崗到位,確保各自電話24小時暢通。

6、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7、全體教職工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指導、調度,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徵用教師車輛。

8、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撤離、搶救學生,再搶救其他人。

9、相關部門平時要加強檢查和巡視,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彙報,及時處理,將事故扼殺在萌芽狀態。

10、各有關部門在事故發生後,應作出快速反應,分工合作,迅速組織人員和設備、器材,聽從領導小組的調遣,集結待命,開展工作。同時與通訊聯絡組保持不間斷的通信聯絡。

11、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清責任。對事故中受傷的師生員工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事故處理完畢,迅速向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12、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4

爲了加強突發事故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重、特大事故,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令第3號),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及重特大事故確定

(一)適用範圍:適用於浙江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類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確定:

1、本預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大疏散的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毒氣、放射性物質大量溢散、泄漏事故;

(3)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預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各類事故;

(2)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凡浙江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工程項目部)必須立即向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及工程負責人報告。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及工程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調集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護,同時應將事故信息立即報告工程所在地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若爲公司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在進一步瞭解事故情況後,事故發生單位(工程項目部)必須配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及有關負責人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若爲公司分承包的建設工程,事故發生單位(工程項目部)應主動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做好重特大事故報告工作。

重特大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公司協助事故發生單位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立即組織力量對事故現場實行嚴密保護,防止隨意挪動或丟失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資料等,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採用拍照或錄像手段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和物證。

三、重特大事故處置程序

發生重特大事故後,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工程負責人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加強指揮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及時作出決策。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迅速到達現場開展工作。

處置程序:

1、由總指揮委派現場指揮長組織現場指揮機構;

2、根據部門職責及災情,迅速調集力量,建立現場搶險救護工作組織;

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4、做好情況通報;

5、開展事故調查。

四、救援工作的領導、機構職能

(一)救援工作領導

建立浙江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成員:xx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職能科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指揮部職能:

(1)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2)發佈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3)及時向現場派出指揮班子,並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4)掌握彙總有關情報信息,及時作出處置決斷;

(5)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揮調度,調動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6)組織做好善後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

(二)現場處置機構設置及職能

公司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派出現場指揮部。

指揮長:由總指揮根據事故類型指派分管副總經理擔任。

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單位領導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專業搶險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和預備機動組。

現場指揮部職能:

(1)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救護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

(2)迅速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3)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調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4)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現場分工和職責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按照指揮部指示,各相關科室和救援單位應召集足夠人員,調集搶險救援裝備器材物資迅速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搶險救護工作,並由現場指揮長指定各組長單位。

(1)專業搶險組: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搶險方案,明確分工,迅速組織滅火、打撈、工程拆除、礦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築物土石方、關閉危險泄漏源,安全轉移各類危險品等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損失。

(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清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

(3)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思想穩定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4)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長調動、使用。

(5)在開展搶險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各種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防止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事故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1、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工作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指揮部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及搶險救治、事故控制、善後處理等情況按分類管理程序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上報,並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逐級傳達到現場指揮領導和參與事故處理的人員。

2、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現場調查組要抓緊時間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上級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如實彙報事故調查初步情況,提供相關調查取證資料,並根據上級調查組要求,按照行業對口關係,專職負責分工,抽調力量,協助進行深入調查取證工作。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5

根據公安消防部門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華星大廈的實際情況,然而爲確保大廈的正常辦公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撲救和疏散賓客,搶救財產,使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預案。大廈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設置指揮部,總指揮由物管中心主任擔任。一旦發生火災,指揮滅火、組織搶救和疏散行動。

一、火情報警:

1.在大廈範圍內無論何時、何地,大廈員工一旦發現火情,都有責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報警。

2.在大廈內遇見火情,如爲初起小火,應就近使用輕便滅火器進行自救滅火,保護現場,將情況報告保安部。如火情嚴重要立即按下牆上的手動報警裝置進行報警,或用內部電話報警。

3.電話報警時,不要驚惶失措,要沉着冷靜,然而語言清晰的將火情發生的所在區域、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報警人姓名、部門、所在位置報告消防中控室。

4.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煤氣開關及門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要保持冷靜,只有經消防總指揮授權纔可向“119”報警。

二、火情確認:

1.中控室接到報警電話時要詳細記錄報警人姓名,部門及發生火災的確切位置及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中控室接到電話報警或消防主機報火警,立即通知備勤警員到現場確認,查清下列問題:

(1)火情發生的具體位置、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傷亡。

(2)火源就是什麼,就是電器起火還就是其它原因。

(3)確認火情時應注意,不得莽撞開門,要先試一下門體的溫度,如果正常可開門檢查,如門體溫度高,可確認內有火情,此時房內如有人,應先設法救人,然而開門時注意不要把身體正對開門處,視情況進入。

(4)確認火情後,立即將信息反饋給中控室。

三、火情報告:

1.火情確認後中控室值班員立即(正常上班時間)向保安部經理和消防主管報告(夜間、節假日)向值班經理報告,同時向保安宿舍發出警報信號。

2.向總機值班員(正常上班時間)報警。

3.總機值班員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門經理。

四、各級人員行動:

1.大廈物管中心主任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中控室組建滅火指揮部,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2.非正常上班時間值班經理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失火現場指揮滅火行動。

3.保安部經理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中控室,協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揮滅火及搶救疏散行動。

4.物管中心行政辦公室經理、客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接到報警後,通知本部門各崗位人員堅守崗位做好疏散準備,立即趕往中控室組成滅火指揮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火災現場,指揮義務消防隊實施滅火搶救行動。保安部內保主管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大廈正門,調整警力部署,維護正門及外圍秩序。

6.警隊隊長接到報警後立即帶領備勤警員組成義務消防隊,趕往火災現場在消防主管的'指揮下實施滅火及搶救行動

7.其他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接到報警後堅守崗位,按滅火指揮部的命令行動。

五、滅火戰術:

1.保安部消防主管趕到火場後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滅火,並隨時同滅火指揮部聯繫,向滅火總指揮報告火情。

2.冷卻滅火法;義務消防隊員趕到火場後,立即使用消火栓滅火,及時清理火場易燃物,用消火栓澆溼四周建築物,降低火場溫度。

3.隔離滅火法:將易燃物與火源隔離。

4.窒息滅火法:關閉門窗,用難燃材料壓蓋較小面積的火源。

5.抑制滅火法:使用abc乾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火源。

六、滅火指揮部:

滅火總指揮根據火災現場情況適時下達如下命令:

1.啓動消防泵、噴淋泵、配合火場滅火。

2.打開排煙防火閥啓動排煙風機,排除火場煙霧。

3.關閉中央空調,和新風系統,防止火勢漫延。

4.切斷失火區域的電力供應,電梯降首層。

5.開啓正壓送風機,向消防疏散樓梯輸送新風。

6.命令工程部關閉天然氣總開關。

7.下達向119報警命令。

8.下達疏散命令。

七、組織疏散:

1.如現場滅火負責人認爲火勢不能控制,指揮部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消防中控室開通失火區域及上下兩層消防廣播,用廣播反覆播放“緊急疏散通知”,廣播稿如下:客戶朋友們請注意,大廈xx層發生火災事故,消防人員正在進行撲救,爲了您的安全,請迅速離開房間,疏散前請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疏散時請不要乘坐電梯,以免發生危險,請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謝謝您的合作。

3.失火區域及上下兩層進行緊急疏散後,根據人員離開情況,對其它樓層進行廣播疏散。

4.客務部接到疏散命令後立即組織人員負責各樓層客戶的安全疏導工作,引導疏散人員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員保持鎮靜,不要慌張,不要乘坐電梯。提示疏散人員疏散到大廈外圍。人員疏散後,檢查每個房間就是否有人,確認無人貼上標記,如有人員未離開房間,要及時進行勸導,使其迅速離開房間。

5.其他部門人員接到疏散命令後立即進行重要物資、文件的轉移。

6.內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後指揮外圍警員清出機動車道,做好引導消防車進場的準備工作。

八、後期處理:

當滅火總指揮發出火情排除命令後,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災現場的警戒工作,保護火災現場不被破壞,確保火災事故調查,工程部應儘快將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恢復正常,客務部負責火災後期的清理工作。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6

爲做好城區建築施工現場突發性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建設工程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以人爲本,按“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要求,在城區建築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城區安全和穩定。原則:迅速應急、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二、應急預案啓動涉及的事故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城區發生的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潛在事件和緊急情況時的應急控制。當施工場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開始工作,應急救援預案啓動:

(一)、場區火災;

(二)、深基坑開挖塌崩;

(三)、高支模支架塌陷;

(四)、高聳設備設施傾倒;

(五)、觸電事故;

(六)、交通事故;

(七)、圍牆垮塌;

(八)、高處墜落;

(九)、腳手架倒塌;

(十)、機械傷害;

(十一)、其它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

(十二)、不可預見突發性事件;

(十三)、應急總指揮認爲必須啓動應急預案的。

三、應急預案啓動前提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事故發生評估預測爲:

(一)、死亡數在1人以上;

(二)、直接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

(三)、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四、應急預案的啓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啓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啓動應急反應預案令。由應急總指揮、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同時啓動應急反應、建設單位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展需求,及時啓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五、報告程序

(一)、建設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後,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應迅速投入全面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建設局。

(二)、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上報單位人員姓名、聯繫電話。

六、事故單位應急救援組織及工作職責

(一)、事故單位應急救援組織城區各建設、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成立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突擊隊,領導小組組長爲各單位應急救援責任人。

(二)、工作職責全面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域內的建築施工現場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七、城區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組織和職責:

(一)人員組成:組織指揮組:通信聯絡組:應急行動組:

(二)職責:

1、組織指揮組組織指揮組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後,負責應急與響應的組織領導工作,協調各相關應急單位和應急小組的應急與響應行動。

2、通信聯絡組接受組織指揮組的指令,迅速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繫通報情況。

(1)、通訊體系:應急預案中必須確定有效的可能使用的通訊系統,以保證應急救援系統的各個機構之間有效地聯繫。

建立有效的通訊體系,其體系應考慮的因素有:

a、應急人員之間;

b、事故指揮者與應急人員之間;

c、應急救援系統各機構之間;

d、應急指揮機構與外部應急組織之間;

e、應急指揮機構與傷員家庭之間;

f、應急指揮機構與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之間;

g、應急指揮機構與新聞媒體之間;

h、應急指揮機構與認爲必要的有關人員和部門之間。

(2)、緊急情況電話

公安110

急救中心120

消防119

3、應急行動組負責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展開調查,及時通過通信聯絡組向組織指揮組和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七、應急措施

(一)、應急措施處理程序圖

建築安全事件發生組織指揮組啓動應急預案(負責)通信聯絡組向各應急小組通報情況(負責)通知應急行動組(負責)建築安全事故發生?

(二)、應急措施處理程序

1、建築安全事故發生後,組織指揮組應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和響應計劃,向各小組下達配合、協調搶救指令,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要求所有應急人員行動迅速有效。

2、通信聯絡組迅速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繫,第一時間向建設局、公安、消防、醫療、市建設局、市建築安全監督站等相關部門報告,通報情況;並及時將事態的發展向組織指揮組報告並將組織指揮組的指令向各搶救部門傳達。

3、應急行動組迅速到達事故現場,積極協調、指導相關方展開搶救救助工作,並及時通過通信聯絡組向組織指揮組和相關部門報告現場情況。

4、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5、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爲進一步處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6、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爲預案的完善提供經驗和依據;

7、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八、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城區各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應經常組織緊急救援知識和救援措施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演練,城區建築施工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積極指導、協調和督辦各單位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

(一)、應急反應培訓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管理部門和施工場區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反應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二級應急組織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培訓的內容:救援器材的使用訓練、個人的防護措施、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事故報警、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要通過演練,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做什麼”、“怎麼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

(二)、應急反應演練應急反應預案和應急反應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應做到管理部門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場區人員開工後演練一次,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測試預案和計劃的充分程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和應急人員的熟練性、現有應急反應裝置、設備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提高與現場外的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通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應急預案和計劃中的缺陷和不足。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7

1、目的

電梯安裝、維保工作是特種作業,安全性要求極高,在各種工作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緊急情況,這就要求我公司對緊急情況的出現要時刻做好準備。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出現情況能及時處置,爲做到這些,公司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市各職能部門的要求,特制定此應急處理方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電梯安裝、維修工作。

3、職責

3.1各職能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報辦公室。

3.2辦公室負責將各部門的'應急預案彙編入此《應急預案》。

3.3工程部、維保部、施工班組:當施工現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傷、死、損壞設備)時,不論是否與公司有關,都必須在15分鐘內向公司主要領導和辦公室報告。

4、應急組織

4.1公司應急小組

4.1.1組長:xx

4.1.2副組長:xx

4.1.3組員:xx

4.2工程部應急小組

4.2.1組長:xx

4.2.2組員:xx

4.3維保部應急小組

4.3.1組長:xx

4.3.2組員:xx

5、應急電話

5.1急救中心120或999

5.2火警119

5.3交通事故122

5.4報警服務110

5.5公司辦公室

5.6工程部

5.7維保部

5.8節假日值班

6、電梯困人救援方法

6.1執行人:維保部

6.2時間:30分鐘

6.3電梯運行中因供電中斷、電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駛,將乘客困在轎廂內時,維修管理人員應安慰乘客,使他們安靜等待,不要擅自行動,以免發生“剪切”、“墜井”事故。爲解救被困的乘客,應在維修人員或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盤車欲放人操作。在操作前,維修管理人員應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機操作,司機應使乘客鎮靜等待,勸阻乘客不要強行手扒轎門或企圖出入轎廂,並與維修人員取得聯繫。

(2)維修人員應瞭解轎廂內被困人數及健康狀況、轎廂內應急燈是否點亮、轎廂所停層站位置,以便於解困工作。

(3)告知乘客儘量離轎門或已開啓的轎廂門口,更不要倚靠廳、轎門,不要在轎內吸菸、打鬧,必須聽從操作人員指揮。

6.4盤車放人操作方法

(1)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員,盤車操作已經開始,請乘客或司機與以配合。

(2)盤車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切斷總電源開關,一人用開閘扳手打開制動器,另一人盤車。當將轎廂盤到最近層樓面時(轎門地坎應不高於廳門地坎600mm),應停止盤車,使制動器復位。

(3)讓司機或乘客在轎內打開廳門或用鑰匙拱開緊急門鎖,協助乘客離去。

(4)盤車時應緩慢進行,尤其當轎廂輕載狀態下往上盤車時,防止因對重側重造成溜車。當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進行盤車時,應採用“漸時式”,一步步鬆動制動器,以防止電梯失控。

轎廂頂上的安全窗是電梯維修人員檢查修理時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離地面兩米多高,雖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電時轎內照度不足,轎頂上很黑,又有各種裝置,故乘客撤離轎廂時不準走安全窗,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7、發生火災

7.1執行人:維保部

7.2時間:30分鐘

7.3發生火災時應立即中止電梯運行,並採取如下措施:

7.4及時與消防部門取得聯繫並報告公司辦公室。

7.5發生火災時,對於有消防運行功能的電梯,應立即按動“消防按鈕”,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供消防人員使用。對於無此功能的電梯,應立即將電梯直駛到首層並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於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

7.6使乘客保持鎮靜,組織疏導乘客離開轎廂,從樓梯撤走。將電梯置於“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廳門並切斷總電源。

7.7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應即刻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二氮化碳、乾粉和1211滅火器滅火。

7.8共用井道中有電梯發生火災時,其餘電梯應立即停於遠離火災蔓延或交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7.9相鄰建築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免因火災停電造成困人事故。

8、發生地震時

8.1執行人:維保部

8.2時間:30分鐘

8.3接到政府部門發佈預報,由維保部通知顧客參照國務院發佈的《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於1995年4月1日起實施)執行。

8.4當地震已發生,震級爲四級以下,烈度爲6度以下時,應對電梯進行如下檢查:

(1)檢查供電系統有無異常。

(2)電梯井道、導軌、轎廂有無異常。

(3)以檢修速度做上下全程運行,發現異常即刻停梯,並使電梯反向運行至最遠層站停梯,通知專業維修人員檢查修理。如上下全程運行無異常現象時,再多次往返試運行後,方可投入運行。當地震震級爲四級(含四級)以上、烈度爲6度以上時,應由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安全檢驗,無異常現象或對設備進行檢修後方可試運行,經多次試運行一切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9、電梯溼水處理

電梯機房處於建築物最高層,底坑處於建築物最底層,井道通過層站與樓道相連。機房會因屋頂或門窗漏雨而進水;底坑除因建築防水層處理不好而滲水處,還會因暖氣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的泄漏等,使水從樓層經井道流入底坑,發生洪水時,井道、轎廂也會遭水淹。當發生溼水事故時,除從建築設施上採用堵漏措施外,還應採取應急措施。

(1)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滲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中止運行,斷開總電源。

(2)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於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轎廂進水。

(3)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很多,應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4)發生溼水時,應迅速切斷漏水源,設法使電氣設備不進水或少進水。

(5)對溼水電梯應進行除溼處理,如採取擦拭、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溼水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並經試梯無異常後,方可投入運行。對微機控制電梯,更需仔細檢查以免燒燬線路板。

(6)電梯恢復運行後,詳細填寫《溼水檢查報告》,對溼水原因、處理方法、防範措施記錄清楚並存檔。

10、停電造成停梯時

運行中的電梯將會因供電線路故障或限電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將乘客困在轎廂內,需採用如下方法處理。

(1)如果有司機操作,司機應向乘客說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並與維修人員聯繫,進行盤車放人操作。

(2)如無司機操作,維修人員應與轎廂內被困人員取得聯繫,說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等待。有備用電源的應及時啓用。

(3)如恢復送電需較長時間,則應進行盤車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見後。

(4)恢復送電後,及時與轎廂內乘客聯繫,重新選層走梯。

(11、12略)

13、人員傷亡事故應急措施

13.1目標:確保公司無人員傷亡。

13.2運行控制:將公司和各部門應急小組人員名單,通訊電話發至各班組,以備發生特殊情況,一旦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立即上報公司應急組長,積極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公司應急小組派人迅速到現場處理了解事件,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事後分析事件原因,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制定防範措施。

13.3培訓:將事故情況傳達到公司員工,引起員工重視,得到教育。避免今後再出現同類事件。

14、高空墜落應急措施

14.1目標:確保施工現場不發生安全事故。

14.2運行控制:相關部門給每位進場人員配安全帶、安全帽,並且要在班前安全講話中重點宣講,公司安全員不定期監督班組執行情況。

14.3應急措施:新如發現電梯廳門防護欄不規範,施工人員在井道內施工不帶安全帶、安全帽,應立即停止其作業,班組安全員在現場進行教育,立即整改,作好防護,違章人員明白錯誤後,配帶齊安全用具,可繼續工作。如有人員傷害,執行人員傷亡事態應急措施。

14.4培訓:每季度各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學習,保存學習記錄。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8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1、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爲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2、適用範圍:本項目工程

二、成立應急準備管理體系

1、項目部成立應急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辦公地址:xx

聯繫電話:xx

聯繫人:xx

由安全組負責日常工作。

2、項目部應急指揮流程圖

三、應急工具清單

1、防火、防風、防爆、防汛工具:滅火哭、消防水龍帶、洋鎬、水桶、鐵杴、沙袋、管鉗、抽水泵等。

2、急救工具用具:擔架、醫藥箱(內備:止血繃帶、急救藥品等)

四、應急準備

1、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準備相關培訓:

對應急現場人員進行崗位教育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撲火救災、救護人員的知識能力教育;對搶救摔傷人員知識能力教育;對緊急切斷電源、搶救觸電人員知道能力教育;對控制機械事故損害或傷害,排除機械設備危害、防止機械事故擴大教育。

2、項目部組織一支義務消防隊,學習消防知識,適時檢查應急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

3、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備足備好應急工具和應急用品,做好預防準備。

五、應急響應

1、一般事故的應急響應

(1)、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將信息報告給與其最近的項目部管理人員、搶救小組成員,使得消息迅速報告到應急救援小組辦公室,並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2)、項目經理及應急人員對事故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及時向公司安全設備科報告。

2、重大事故的應急響應

(1)、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向項目部負責人報告,同時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2)、項目經理及應急人員對事故按應急措施進行處理,並立即報告安全設備科。

3、報警:緊急事故發生時,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1)、向內部報警,簡述:出事發點、事態狀況、報警人姓名

(2)、向外部報警,詳細準確報告:出事地點、單位、電話、事態狀況報警人姓名、單位、地址、電話。發生火災時還要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

4、上報:

緊急事故處理後,事故發生所在部門或項目部負責人應在24小時內填寫《應急準備和響應報告書》,一式兩份,自留一份,消防保衛事故、安全事故報安全設備科。

六、具體的安全事故及環境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與響應措施

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措施: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觸電事故、機械傷害以及坍塌事故等。

1、檢修電器、使用電動機械、工具等發生的觸電事故的應急預案

本項目執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做好用電防護。嚴禁亂拉亂搭電線及各種照明燈具,帶電作業的機械設備專人負責制,經常檢查施工用電設施,及時處理事故隱患。

(1)、有人觸電時,搶救者首先要立即斷開近處電源(拉閘、拔插頭),如觸電距離開關太遠,用電工絕緣鉗或乾燥木柄鐵杴、斧子等切斷電線斷開電源,或用絕緣物如木棍等不導電材料拉開觸電者或挑開電線,使之脫離電源,切忌直接用手或金屬材料及潮溼物件直接去拉電線和觸電的人,以防止解救的人再次觸電。

(2)、觸電人脫離電源後,如觸電人神智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人在觸電過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人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必要時送醫院診治。

(3)、觸電人已失去知覺,但心臟還在跳動,還有呼吸,應使觸電人在空氣清新的地方舒適,安靜地平躺,解開妨礙呼吸的衣釦、腰帶,若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持體溫,並迅速請醫生(或打120)到現場診治。

(4)、如果觸電人已失去知覺,呼吸停止,但心臟還在跳動,儘快把他仰面方平進行人工呼吸。

(5)、如果觸電人呼吸和心臟跳動完全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外按壓急救。

2、機械傷害事故的應急預案

各種機械設備必須按規定配置齊全有效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按要求辦理驗收證。

(1)、發生斷手(足)、斷指(趾)的嚴重情況時,現場要對傷口包紮止血、止痛、進行半握拳狀的功能固定。將斷手(足)、斷指(趾)用消毒和清潔的敷料包好,切忌將斷指(趾)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細胞變質。然後將包好的斷手(足)、斷指(趾)放在無泄漏的塑料袋內,紮緊袋口,在袋周圍放些冰塊,速隨傷者送醫院搶救。

(2)、發生撕裂傷時,必須及時對傷者進行搶救,採取止痛及其他對症措施;用生理鹽水沖洗有傷部位後用消毒大紗布塊、消毒棉花緊緊包紮,壓迫止血;同時撥打120或者送醫院進行治療。

3、火災、爆炸與爆燃事故發生的應急預案

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分庫存放,設專職保管員;儲存易燃易爆物的倉庫必須嚴禁吸菸,嚴禁煙火,違者罰款;存放應分類、分堆,並標明名稱。受太陽照射易燃易爆物品,不能露天存放;庫存內外設置防火標誌。並結合儲存物品性質,設置相應消防器材。在項目部重大節日、大型或臨時,提前做好節日保衛、防火、防爆的工作安排,並制定項目部領導值班表報公司安全設備科備案。

安全保衛、防火工作重點部位由主管部門值班。門窗貼封條,加強各部位的夜間巡邏力度,包括項目部內部安排的大型活動,提前一天報公司設備科,必要時與本地區公安機關取得聯繫。

設治安、防火、防爆標示牌。

(1)、火災

火災按照可燃物類別,一般分爲五類:

A、可燃氣體火災

B、可燃液體火災

C、固體可燃物火災

D、電器火災

E、金屬火災。

應分清哪些火災不能用水撲救:三酸(硫酸、硝酸、鹽酸)引起的火災;輕於水和不溶解於水的易燃液體;溶化的鐵水、鋼水;高壓電器裝置的火災,在沒有良好接地設備或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引起的火災。具體措施爲:

1)發現者立即向周圍的人發出警報;

2)在安全的情況下設法滅火和搶救傷員。要及時疏散被火圍困人員,一端向另一端蔓延,應從中間控制;中間着火,兩側控制;樓層着火,上下控制,以上層控制爲主;

3)火勢嚴重的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時應說明;起火場所的詳細地址,火勢大小,着火物品,有無爆炸危險,是否有人被困,報警用的電話號碼和報警人的姓名;

4)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

5)儘快與上級部門及醫療部門取得聯繫,以便迅速、妥善地得到後續治療。

(2)、爆炸與爆燃

爆炸與爆燃主要有:

A、鍋爐爆炸事故

B、易燃易爆的液體燃爆;柴油、汽油、油漆、稀料、氧氣、乙炔氣、天然氣。

存放易燃易爆液(氣)體的倉庫或化學品的場所,要按國家規定配備隔爆設施;嚴格控制各類火源;配備好應有的滅火器材,專人負責管理,確保隨時都能有效使用。

4、防汛的應急預案

在汛期及季節性氣候來臨之前,做好防汛工作,防止險情擴大,使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具體措施爲:

(1)、現場人員發現隱患情況時立即上報項目部指揮小組。

(2)、組織人員及時疏通下水道管線。

(3)、及進落實生活區、宿舍的後勤保障工作。

(4)、及時對施工用電、各部位配電箱、現場高空照明燈及架空線路的檢查、加固及搶修。

(5)、如有緊急情況發生,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撥打“110”“119”救助,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並派人到路口迎接。

5、防風的應急預案

(1)、災害預警

凡氣象臺發佈特大風暴等緊急警報,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全體人員進入緊急應急狀態。小組成員應指揮各施工班組做好“防風”準備,如加固臨時建築的窗門及各類機械設備的入庫措施。同時小組領導應向公司領導報告“防風”情況,聽從統一調度指揮。

(2)、災害防治

一旦發生大風暴的苗頭,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奔赴現場,組織搶險工作。要求施工人員切斷一切電源,同時有序疏散人員和物資到安全區域。若發現人員傷亡應及時組織搶救,並向。上級領導及時彙報。

(3)、災害性措施

1)、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必須以身作則,把具體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工作人員中,保證安全生產的計劃、落實生產責任,確保防止災害性天氣的多項具體措施。

2)、定期於季節性檢查相結合,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對事故隱患和苗子,認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實改進方案。

3)、所有機械設備、電氣箱做好用電安全檢查工作,做好大風暴的多項設備保護工作。

4)、做好宿舍、倉庫、辦公室的抗災能力,對存在隱患的住房及時做好修理和預防措施。對存在安全苗子的危房需馬上做好轉移與安置工作。

6、中毒應急預案

食堂、宿舍應經常檢查,搞好自然通風,加強巡邏,出現中毒現狀,迅速組織搶救。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9

第一節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爲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准並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菸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採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徵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

12.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3.5米。禁止佔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乾管直徑不小於100㎜。較大工程要分區設置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置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65㎜,並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誌,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並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並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乾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於5米,農村不小於7米。工棚不得過於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於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於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於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於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於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採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儘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築物接觸時要採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爲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後,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儘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後,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儘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後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後,要保護火災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設備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臺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3.電氣設備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置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1KV以下1~20KV30~110KV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1.5245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溼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錶,並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臥使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並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誌。庫房與其它建築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菸。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使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菸,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並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採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後,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於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溫處,溫度不得超過35°C。

(6)使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啓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後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乾淨,並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着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製、鋪塗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串通後,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製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築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於80釐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於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釐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於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着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並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幹沙,溼麻袋滅火。

8、配製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並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塗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採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使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

2)使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現場應設吸菸室,場內嚴禁吸菸。

4)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颱風前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築、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築應編制防火措施並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並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範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於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鹼滅火器適用於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乾粉滅火器適用於石油及其產品、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範圍較廣,但不得用於: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直流水不得用於帶電設備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鏽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污染,用後清洗曬乾,收藏時單層捲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鬆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鹼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註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於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易着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溼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誌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24米及以上建築施工防火

1、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迴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製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置在遠離建築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後進行。

4、熬製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於30m。

2.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於2m,使用時的距離不小於5m。

3.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後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塗(噴)漆的防火

1.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接觸塗料、稀釋劑的工具應採用防火花型。

4.浸有塗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20

根據工程施工需要,爲了保障工程得正常有序開展,確保施工人員安全及各項財產不受損害,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準備措施

(1)組織設置: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災害前的各項檢查及預防措施的落實,以及災害中的搶險、災後的清理工作等,落實領導小組成員的責任制,形成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制度。

(2)施工現場:

1)腳手架:全面檢查腳手架的防雷接地及連牆件的穩固,對於落地腳手架基礎是否牢固、排水是否通暢,防雷接地採用焊接8mm的鋼筋接地。連牆件應檢查是否穩固,設置是否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設置,腳手板是否牢固等,如有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對於落地腳手架按照間距三跨設置鋼管斜撐。

2)施工場地:全面平整施工場地,確保在施工場地內不存在水坑等。全面清理檢查施工場地周邊的排水溝,使之暢通。在施工場地內對能夠形成排水溝的地方設置排水溝,對不能形成排水溝的部位在相應位置設置積水坑。地面排水通過排水明溝或排水坡直接排水,地下室的水通過找坡進入設置的集水坑,通過抽水泵直接排入地上的排水明溝。檢查施工用電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有線路破損等現象,各種機械的防雷接地等,易受雨害的是否遮蓋嚴密,對有隱患、不符合規定的立即進行處理。

3)合理安排施工,在災害天氣出現前應儘量避免易遭受災害侵襲的施工部位和施工內容。澆築砼時遇雨,應立即用彩條布遮蓋已經澆築完成的砼,並將砼施工縫留在規定的樑板位置上,待雨停後,清除接縫部位的鬆動石子,繼續作業。不能冒大雨進行澆築作業,防止因雨水沖刷引起砼離析並造成標號降低。

4)加強施工工人的安全施工教育,做到人人知道安全,人人蔘與安全施工。

(3)宿舍等:對各種臨時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其基礎是否牢固,特別是工人宿舍及施工周邊的臨時圍牆等,對發現存在隱患的立即將人員撤離,再行進行加固處理。

(4)後勤保障:在平時做好各種物資的採購工作。加強對各種消息的收集工作,做好預報工作。項目部車輛(川A JL439)作爲應急車在施工現場待命。

(5)施工作業安全用電防護措施

1)認真做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按JGJ46-2005要求,做好施工用電線路的`架設,用電設備的安裝,導線敷設嚴格採用三相五線制,嚴格區分工作接零和保護接零,不同零線應分色。

2)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度,投入使用前必須做好保護電流的測試,嚴格控制在允許範圍內。

3)加強用電安全巡視,檢查每臺機器的接地接零是否正常,檢查線路是否完好,若不符合要求,及時整改。

4)施工現場的移動配電箱及施工機具全部使用絕緣防水線。

5)做好各種機具的安裝驗收,認真做好接地電阻測試,在現場的最高機械起重機上加裝避雷針,施工現場的低壓配電室應將進出線絕緣子鐵腳與配電室的接地裝置相連接,作防雷接地,以防雷電波侵入。

6)雨天及潮溼環境作業,機械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雨靴操作。

(6)高空作業防雨、防滑、防雷措施

1)雨天儘量避免搭設腳手架,高空支模等作業,若因工作需要作業,操作人員應穿防滑鞋、戴布手套。

2)雨天作業應作好班前安全交底,注意防滑、防跌、防墜落。

3)雷雨天氣應注意安排工作,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在建築物最高處,防止雷電直接傷人。

4)外防護的腳手架高於建築物應做好防雷接地。

2、事故中的搶險

一旦發生事故,搶險原則按照先人後物組織搶險,事故發生後所有領導小組成員不得請假,必須立即投入搶險工作中,做好事故中的各項危險地段的監控。如事故中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當出現大的安全事故或無法處理的應立即報120救護並電話報告安監站及其他相關部門。

3、事故後的調查、原因分析及恢復

事故發生後,應立即組織對各項防護的檢查等,對損壞的應在調查完畢後立即進行恢復,積極配合相關單位的調查,並做好原因分析,加強事故教育,並儘快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