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補貼管理辦法

第一條 隨着公司經營管理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領導對外聯繫和接洽工作日益增加,爲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增強公司凝聚力,提升公司的對外形象,保證車輛的安全及高效使用,促進企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車輛補貼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江蘇宏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經營層全體人員(在適當時機逐步推廣到項目經理及中層管理幹部)。

第三條 公司車輛補貼管理堅持“確定基數,與業績掛鉤,費用包乾,節超自理”的原則。

第四條 車輛補貼對象及標準

1、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規定,配置一定標準的公務車;總經理助理可以自備公務車,自備公務車需提供自有車輛產權證明(本人或配偶所有),也可以不備車享受車輛補貼。

2、車輛補貼標準:

① 公司經營層所有人員每人每月車輛補貼基數爲 元;

② 車輛補貼標準與經營業績掛鉤。除車輛補貼基數外,總經理按營業銷售收入的 ‰;常務副總經理按公司業務經營額的 ‰;副總經理按公司生產施工總額的 ‰;總經理助理按直接管理的工程項目和參與業務經營活動總額的 ‰計發各自的車輛補貼,費用包乾,節超自理。

3、車輛補貼的範圍包括:汽車駕駛員工資及各項補助、油票、過路過橋費、停車費、檢測費、維修保養費、保險費等。

4、其他:

① 享受車輛補貼的非公務車輛,必須在公司生技科備案,備案的資料包括:車輛產權人身份證複印件(車輛產權非本人的,需提供產權人與本

人的關係證明,或者產權人委託本人長期使用的證明,如:結婚證複印件、車輛使用委託書)、購車發票複印件、車輛登記證複印件、交強險發票複印件(有效期內)、車輛行駛證複印件等。

② 不能完整提供車輛備案資料的,視同享受無車車輛補貼,按上述標準的40%計發,執行無車人員的車輛補貼標準。

③ 凡在公司備案享受全額車輛補貼的人員,必須保障本人日常工作用車,公司辦公室不再派發車輛,如一年內發生3次因無車而影響正常工作的,從第三次發生的次月起連續24個月,執行無車人員的車輛補貼標準。

④ 公司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購置自有車輛,目前無車人員購買車輛後,且及時到公司生技科備案的,從備案的當月起,享受相應標準的全額車輛補貼。

⑤ 無車人員的工作用車由公司生技科負責統一派車,特殊情況下,辦公室可調用公司備案的車輛,費用由用車人金額支付,在車輛補貼費用中扣除。

⑥ 公司有重大集體活動時,公司辦公室負責統一調配所有備案的車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推諉。

第五條 車輛費用的管理

1、公司統一配備的公務車由公司統一管理,車輛費用在嚴格管理的前提下據實按票報銷,由用車人承擔起全部費用,在車輛補貼費用中扣除。或者由用車人自行負責處理,到公司領取車輛補貼費用。

2、非公司統一配備的其它車輛所產生的費用,按規定領取車輛補貼費用,不再報銷包括燃油、維修、過路、過橋、年檢、稅費等在內的所有費用。

3、公司安排公務車長途出車的,公司先墊付燃油、過路費等相關費用,由用車人簽字確認,在其車輛補貼費用中予以結算。

4、經營人員使用的所有車輛違章罰款,均由駕駛人自行承擔或用車人

報銷(特殊情況除外)。

5、關於車輛保險由專人統一辦理,一律到我公司代理的保險公司保險。一旦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其事故費用由公司墊付,保險公司不予賠付的費用由用車人或駕駛人個人支付;若數額巨大,經經理室研究處理。

6、享受車輛補貼的人員墊付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請款,待結算車輛補貼費用後一次性結清。

第六條 報銷程序

1、符合補貼條件的所有人員均實行據票報銷制。

2、月補貼包括由車輛所產生的:燃油、維修、過路、過橋、年檢等費用的所有票據以及出租車票等有效票據。

3、車輛補貼費用每年結算一次,由財務部門負責,報總經理審批。

4、享受車輛補貼人員由此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本人承擔。

5、報銷時間: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6、報銷的審批流程:享受車輛補貼人簽字——主管負責人簽字———公司財務科審查——分管領導審覈——總經理審批——財務科報銷。

第七條 附則

1、本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起執行,試行時間爲壹年。原公司頒佈的相關制度和辦法同時廢止。

車輛補貼管理辦法 [篇2]

第一條:爲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逐步豐富和完善公司福利政策,增強公司凝聚力,對公司辦公室車輛及內部員工自購機動車輛,用於辦公用途的車輛安全、日常調度、費用歸屬進行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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