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補貼管理辦法

各部門:

公司車輛補貼管理辦法

爲更好地適應外部環境和企業發展變化的需要,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公司人員的辦事效率,規範公司車輛管理,合理有效控制車輛各項費用,並進一步加強公司運營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 適用範圍

本辦法的實行範圍僅限於江蘇開源羊業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聘用員工,有駕駛執照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通過,符合享受本辦法的員工。(特殊人員或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二、 補貼標準

凡屬本辦法實行範圍的人員,補助標準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員工級別及崗位特殊性綜合確定。

三、 車輛產權歸屬

1、已購或自購自備車的員工,該車產權必須是本人,並在公司備案。

四、 車輛月使用補貼管理

1、 已購自備車的,保險費由員工自己支付,根據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確定的補貼標準對員工進行補貼,補貼每月隨員工工資一起發放。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五、 申請程序

1、所有適用本辦法需享受車輛補貼的,從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當月起可享受車輛使用補貼。

2、享受車輛補貼的人員,當月需在各部門規定時間之前,將足額的燃油發票送至辦公室,未能按照規定時間送交燃油發票人員,視爲自動放棄當月車輛補貼。(燃油發票日期必須是最近兩個月的日期,否則無效)。

3、辦公室審覈燃油發票金額與日期,隨考勤統一轉至財務部,由財務部覈算在當月工資中。

六、 車輛管理

本辦法執行後,已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用車時必須堅持以服務工作爲原則,提高工作效率爲前提,加強公司對內對外的辦公形象爲根本原則。辦公用車管理具體如下:

1、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必須堅持車輛以服務工作爲原則,公司確需派用享受車輛補貼員工車輛的,該員工應予以積極配合。

2、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日常工作中(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況外),公司原則上不再派車。泗陽城區範圍內發生的除燃油費外的交通費用均由本人自理,公司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3、確因工作需要出泗陽城區的長途用車,需經總經理批准,車輛補貼根據實際情況報銷燃油費、過路過橋費等。

4、在用車期間,車輛發生的違章,肇事,罰款,均由駕駛員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七、其他規定

車輛月使用補貼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逐年調整,本辦法自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補貼管理辦法 [篇2]

爲了提高工作效率,解決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的車輛使用問題,同時明確車輛購置、使用及其相關費用的處理,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中層及以上的管理人員,有駕駛執照且已購自備車輛,車輛產權歸屬本人,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通過,符合享受本辦法的員工。特殊人員或特殊情況,由公司董事會商量決定。

二、 補貼標準

凡屬本辦法實行範圍的`人員,補助標準由公司根據不同職務分別確定,補貼標準詳見附表。

三、 車輛產權歸屬及行車責任

已購自備車的員工,該車產權歸屬本人,該車在使用中一切責任也由個人承擔。

四、 車輛月使用補貼、保險費管理

已購自備車的員工,保險等各項費用由員工自行支付。公司根據車輛日常使用情況根據不同職務分別給予車輛月使用補貼。補貼以加油、過路費等發票形式按月報銷,超出補貼標準的費用一律自理。

五、 申請程序

已購自備車的員工,由本人申請,並將本人駕駛證、行車證、保險單等原件,交公司行政部查驗。行政部查驗符合條件後,將申請表及以上原件的複印件交公司領導審批。領導審批同意後,本人與公司簽訂《員工車輛補貼協議》。

六、 職位變動的適用情況

已享受本辦法的員工,職位變動後,車輛月使用補貼標準自職位變動之日起,於次月開始執行變動後職位對應的車輛月使用補貼標準。

七、 車輛管理

本辦法執行後,已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用車時必須堅持以服務工作爲原則,提高工作效率爲前提,加強公司對內對外的辦公形象爲根本原則。辦公用車管理具體如下:

1、已享受本辦法的員工,曠工1天的,扣發1個月的車輛使用補貼費用;曠工2天的,扣發2個月的車輛使用補貼費用;曠工3天以上(包括3天)的,公司將取消該員工的公司車輛補貼享受政策。

2、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必須堅持車輛爲本人所用,不得私自外借(公司行政部調度除外)。車輛外借或維修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說明,向行政部備案。如發現車輛私自外借一次的,行政部給予扣除一月車輛月使用補貼/次;發現車輛外借三次的(特殊情況在行政部報備外借的除外),公司取消該員工的公司車輛補貼享受政策。

3、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其車輛需接受行政部的統一調度。公司確需派用員工車輛的,該員工應予以積極配合。

八、 其他規定

享受車輛補貼的員工,公司不再報銷任何交通費用(長途汽車、火車票除外)。車輛月使用補貼標準,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