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改革的看法和建議

計劃經濟時期,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成績非常突出

醫療改革的看法和建議

計劃經濟時期,在整個經濟發展水平相當低的情況下,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國用佔GDP百分之三左右的衛生投入,大體上滿足了幾乎所有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國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國民綜合健康指標達到了中等收入國家的水平,成績十分顯著,被一些國際機構評價爲發展中國家醫療衛生工作的典範。

這一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經驗之一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佈局與服務目標合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的20多年裏,通過政府的統一規劃、組織和大力投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形成了包括醫療、預防、保艦康復、教學、科研等在內的比較完整的,佈局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在層次佈局上注重基層醫療服務機構和農村醫療服務體系的建設。在城市地區,形成了市、區兩級醫院和街道門診部(所)組成的三級醫療服務及衛生防疫體系;在農村地區,形成了以縣醫院爲龍頭、以鄉(鎮)衛生院爲樞紐、以村衛生室爲基礎的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絡。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大幅度提高。

計劃經濟時期,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目標定位明確,即提高公衆健康水平,不以營利爲目的。之所以能夠實現這種社會公益目標優先的定位,是由當時特定的組織與管理方式決定的。醫療服務體系的骨幹部分是政府部門直接創辦的國有機構,末端爲隸屬於城鄉集體經濟的集體所有制機構。政府通過計劃手段進行管理,同時確保醫療衛生事業的資金投入。醫療衛生服務收入與機構和從業人員個人經濟利益之間沒有聯繫。

這一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經驗之二是醫療衛生工作的干預重點選擇合理

其一,突出“預防爲主”,重視公共衛生事業發展。在整個醫療衛生投入中,對公共衛生事業的投入一直處於優先地位。逐步建立了包括衛生防疫、婦幼保艦地方病控制、國境衛生檢驗檢疫機構在內的、基本完整的公共衛生體系。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服務機構之間,保持着良好的協作關係。此外,羣衆性的愛國衛生運動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其結果是:各種烈性傳染病被完全消滅或基本消滅,法定報告的發病率迅速下降;多種地方病和寄生蟲病得到有效控制,發病率大幅度降低。

其二,基於醫療服務機構的公益目標定位,醫療領域的干預重點集中於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見病和多發病治療上;技術路線選擇上注重適宜技術,強調中西醫結合。政府對醫療服務標準的規範及其他相關制度安排,使醫患雙方保持了良好的互動關係。

醫療衛生干預重點的合理選擇,不僅實現了醫療衛生資源的低投入、高產出;而且在不同地區之間、不同羣體之間形成了更加公平的醫療衛生資源分配。

這一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經驗之三是形成了廣覆蓋的醫療費用保障機制

一方面是醫療保障體制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在城鎮地區,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基本上覆蓋了所有的勞動者;按照當時的有關制度設計,多數職工家屬在發生疾病時,也能夠報銷部分費用。在農村地區,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普及,鼎盛時期覆蓋了90%左右的農村人口。通過以上三項保障制度,全國絕大部分人口在發生疾病風險時都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費用保障。

另一方面,公益性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本身,也具備很強的轉移支付和醫療費用保障功能。由於各種醫療服務機構的人員工資、基礎設施以及醫療設備投入主要來自政府和各經濟集體,藥品價格也受到政府的嚴格控制,因此,醫療服務體系在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同時,也具有轉移支付和醫療費用保障的功能。即使未參加任何形式醫療保障的居民,看病時就已經獲得了政府公共投入的補貼。公益性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這種轉移支付功能,是各種保障制度特別是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得以順利發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由上述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轉移支付功能帶來的費用保障機制,確保了全國絕大多數居民特別是經濟困難羣體能夠看起病,從而大大提高了醫療衛生事業的公平性。

這一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也存在問題

當時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總體投入和專業技術教育趕不上醫療服務體系的迅速擴張,致使醫療衛生服務的總體技術水平較低;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狀況,導致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在醫療服務體系發展和醫療保障水平上依然存在很大差距;過分嚴格的政府計劃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着醫療服務機構及醫療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此外,城鎮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一直存在着對患者約束不足以及一定程度的資源浪費問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則存在互濟功能不足的問題,如此等等。

但總的來看,計劃經濟時期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在國際上是得到公認的。

計劃經濟時期醫療衛生事業取得成功的決定性因素是政府發揮了主導作用

計劃經濟時期,中國之所以能夠在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方面、在干預重點選擇方面以及在費用保障機制發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政府的主導作用是決定性因素。醫療衛生的投入以政府爲主,醫療衛生資源在不同衛生領域以及不同羣體間的分配由政府統一規劃,具體服務的組織與管理也由政府按照嚴格的計劃實施。從而保證了全國絕大多數居民都能夠得到最低限度的醫療衛生服務,確保了中國人民健康水平的迅速提高。這些成績的取得,說明中國當時的選擇符合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要求和規律。

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進展,但暴露的問題更爲嚴重。從總體上講,改革是不成功的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醫療衛生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

在醫療衛生服務體制方面,醫療衛生機構的所有制結構從單一公有制變爲多種所有制並存;公立機構的組織與運行機制在擴大經營管理自主權的基礎上發生了很大變化;不同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之間的關係從分工協作走向全面競爭;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目標從追求公益目標爲主轉變爲全面追求經濟目標,不僅非公有制的醫療機構如此,公立醫療服務機構乃至公共衛生服務機構也是如此。

在醫療保障體制方面,隨着80年代初期人民公社解體,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絕大部分地區迅速瓦解;由於該制度賴以生存的體制基礎已經不復存在,各級政府及社會各界試圖恢復合作醫療制度的努力一直未見明顯成效。城鎮地區,隨着國有企業以及其他方面的體制改革,傳統的勞保醫療制度和公費醫療制度也遇到了很大困難,經過多年的改革探索,目前確定了統一模式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企業職工醫療保障(保險)體制。

除此之外,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的行政管理體制、藥品生產與流通體制等等也都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在醫療衛生事業的行政管理及資金投入方面,中央政府的統一協調職能不斷弱化,各種責任越來越多地由地方政府承擔。藥品生產與流通走向全面市場化。

醫療衛生體制變革的基本走向是商業化、市場化

在供給層面,基本形成了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提供模式。各種資本都可以進入醫療服務領域,基本上不存在進入和退出限制,新建醫療機構的佈局以及服務目標定位主要取決於市場需求狀況。包括公立醫療機構乃至公共衛生機構在內的所有醫療服務機構,都已經成爲實行獨立經濟覈算、具有獨立經營意識的利益主體。在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微觀組織和管理方面,普遍轉向企業化的管理模式。各種醫療服務機構之間則逐步走向全面競爭;醫療服務的價格形成機制也主要依靠市場供求關係來決定。

在需求層面,醫療衛生服務需求越來越多地演變爲私人消費品。目前在城鎮地區,醫療保障(保險)制度所覆蓋的人羣大約有1億人左右,不足全部城鎮從業人員的半數;在農村地區,則只有全部人口的10%左右。另外,無論是農村還是城鎮的`醫療保障體制本身都不具有強制性。改革開放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直堅持自願原則。城鎮醫療保障(保險)制度雖然名義上具有強制性,但在實際操作中因過分追求小範圍的收支平衡,也只有確保繳費才能享受相關待遇。對於絕大部分社會成員來說,醫療服務上的需求能否被滿足以及被滿足的程度,基本上取決於個人和家庭的經濟力量。在公共衛生領域,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

醫療衛生體制變革的主要成效

商業化、市場化走向的體制變革帶來的成效主要表現爲:通過競爭以及民間經濟力量的廣泛介入,醫療服務領域的供給能力全面提高。醫療服務機構的數量、醫生數量以及牀位數量都比計劃經濟時期有了明顯的增長,技術裝備水平全面改善,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迅速提高,能夠開展的診療項目不斷增加。此外,所有制結構上的變動、管理體制方面的變革以及多層次的競爭,明顯地提高了醫療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的積極性,內部運轉效率有了普遍提高。

體制變革所帶來的消極後果,主要表現爲醫療服務的公平性下降和衛生投入的宏觀效率低下

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會成員醫療衛生需求的實際被滿足程度,由於收入差距的擴大而嚴重地兩極分化。富裕社會成員的醫療衛生需求可以得到充分的滿足,多數社會成員(包括相當多農村人口以及部分城市居民)的醫療衛生需求,出於經濟原因很難得到滿足,貧困階層則連最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都享受不到。在2000年世界衛生組織對成員國衛生籌資與分配公平性的評估排序中,中國列188位,在191個成員國中倒數第4。

在衛生投入的宏觀績效方面,儘管全社會的衛生投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民綜合健康指標卻沒有明顯的改善。2002年,衛生總費用佔GDP的比重已經增至5.42%,但在某些領域特別是公共衛生領域,一些衛生、健康指標甚至惡化。改革開放前已被控制的部分傳染並地方病開始死灰復燃,新的衛生、健康問題也不斷出現。在世界衛生組織2000年對191個成員國的衛生總體績效評估排序中,中國僅列144位,結果令人深思。

公平性和宏觀效率的低下,導致了消極的社會與經濟後果。它不僅影響到國民的健康,也帶來了諸如貧困、公衆不滿情緒增加、羣體間關係失衡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多數居民在醫療問題上的消極預期,已經成爲導致宏觀經濟需求不足的一個重要因素。長此以往,不僅影響經濟發展,而且危及社會的穩定以及公衆對改革的支持程度。

問題的根源在於商業化、市場化的走向違背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

問題之一是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共品性質與商業化、市場化服務方式之間的矛盾。與一般消費品不同,大部分的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品或準公共品性質。具有公共品性質的服務是營利性市場主體幹不了、幹不好或不願乾的。同時,也是個人力量所無法左右的。因此,必須而且只能由政府來發揮主導作用。否則就一定要出問題。SARS所暴露的公共衛生危機以及其他諸多問題的出現已經充分顯示出問題的嚴重性。

問題之二是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與商業化、市場化服務方式之間的矛盾。醫療衛生的普遍服務性質,決定了它必須能夠及時滿足每一位患者的需要。因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本身必須是多層次的、佈局合理的。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方式不僅無法自發地實現這一目標,而且必然導致醫療服務資源在層次佈局上向高端服務集中,在地域佈局上向高購買力地區集中,從而使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大大降低。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城市的醫院密集程度和擁有的高端服務設備數量已經達到了西方發達國家的水平,廣大農村地區則重新回到了缺醫少藥的狀態。

問題之三是醫療衛生服務的宏觀目標與商業化、市場化服務方式之間的矛盾。從全社會角度來講,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合理目標應當是以儘可能低的醫療衛生投入實現儘可能好的全民健康結果。對於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只有選擇成本低、健康效益好的醫療衛生干預重點及適宜的技術路線,才能實現上述目標。在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體制下,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及醫務人員出於對營利目標和自身經濟效益的追求,其行爲必然與上述目標發生矛盾。在醫療衛生干預重點的選擇上,只要將經濟效益放在首位,就必然出現輕預防、重治療,輕常見並多發並重大病,輕適宜技術、重高新技術的傾向。更爲嚴重的是,一些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基於牟利動機提供大量的過度服務,甚至不惜損害患者的健康。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醫療服務價格以及全社會衛生總投入迅速攀升、但全民綜合健康指標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改善,其源蓋出於此。

問題之四是疾病風險與個人經濟能力之間的矛盾。不同社會成員可能遇到的疾病風險以及相關的醫療服務需求是不同的,個人及家庭之間的經濟能力也是不同的。如果將醫療服務需求視爲私人消費品,主要依靠個人和家庭的經濟能力來抵禦疾病風險,則必然有相當一部分社會成員的醫療服務需求無法得到最低程度的滿足,他們的基本健康權利無法得到保障。這不僅有失社會公平,也會帶來其他一系列經濟與社會後果。因此,在醫療保障體制的設計上,必須在廣覆蓋的前提下,建立風險分擔和社會共濟機制。中國城鄉醫療保障體制改革的實際結果,就是將醫療服務需求逐步演變爲私人消費品。其消極後果已經顯現。

商業化、市場化的道路不符合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律和要求是一個早已被理論和各國實踐充分證明了的問題。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問題是重新走了一遍已經被認定爲錯誤的道路。這種傾向必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