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責任承諾書5篇

職業病防治責任承諾書1

爲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積極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切實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制定職業病防治承諾書。

職業病防治責任承諾書5篇

一、認真履行健康保障、保險等義務,爲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提供合格的防護用品。

二、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三、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佈。

四、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對勞動者上崗前、在崗中以及離崗時實施動態、連續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緊急健康危害事故時開展應急健康檢查等,建立健康檔案。

六、針對勞動者所從事的崗位不同,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不同,制定相應的作業管理規章制度、作業損傷規程等。

七、履行職業危害告知義務。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依法告知勞動者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防護措施和有關待遇;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八、對勞動者進行崗前、崗中定期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危害防護教育,普及職業衛生知識。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孕婦、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九、勞動者申請職業病診斷或鑑定時,應當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所需的有關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並按照法律的規定,保證職業病患者和疑似職業病人的診斷、救治、康復和工作安置

十、履行《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其他義務,及時、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危害,不得拒絕衛生監督人員實施衛生監督。

十一、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二、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承諾單位簽字:

職業病防治責任承諾書2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企業是職業病防治的責任主體,必須對企業勞動者的身體健康負全面責任。爲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單位名稱)承諾:

一、單位負責人 爲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人。

二、設置專職機構 或指定專人 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指定專人 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檔案管理,建立職業衛生管理臺帳。

三、落實企業內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職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並嚴格落實到位。一旦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立即採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並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四、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依法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衛生審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及時、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或變更職業病危害項目。

五、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衛生)管理人員參加有關職業病防治法規知識培訓,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政府部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要求和意見,落實職業病防治經費。

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進行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培訓教育,告知職業病危害,並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七、按規定每年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檢測結果在企業的醒目位置公告,嚴格落實檢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議或意見。檢測評價報告及時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八、按規定每年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嚴格落實職業健康檢查報告中提出的處理意見。發現疑似職業病的,及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九、設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確保正常使用;在作業場所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爲勞動者配備有效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逐步淘汰落後,採用先進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改善作業場所環境職業衛生狀況,有效控制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

十、認真履行上述責任和法規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法定義務。如有違反,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法承擔有關法律及經濟責任。

本責任書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對本單位職業病防治負有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責任人。如有人事變動,接任人爲當然負責人。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負責人:

聯繫人: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職業病防治責任承諾書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我公司作爲職業病防治的責任主體,必須對企業勞動者的身體健康負全面責任,爲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我公司鄭重承諾:

一、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指定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職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並嚴格落實到位。

三、對於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依法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衛生審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四、公司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加有關職業病防治法規知識培訓。

五、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進行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培訓教育,告知職業病危害,並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六、按規定每年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結果在企業的醒目位置公告,嚴格落實檢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議或意見。檢測評價報告及時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七、按規定每年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嚴格落實職業健康檢查報告中提出的處理意見。發現疑似職業病的,及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八、設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確保正常使用;在工作場所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爲勞動者

配備有效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逐步淘汰落後工藝,採用先進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改善勞動者作業條件。

九、認真履行上述責任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法定義務。如有違反,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法承擔有關法律及經濟責任。

山西金陽光電氣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2日

職業病防治責任承諾書4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勞動合*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企業是職業病防治的責任主體,必須對企業勞動者的身體健康負全面責任。爲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單位名稱)

一、單位負責人爲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人。

二、設置專職機構 或指定專人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指定專人 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檔案管理,建立職業衛生管理臺帳。

三、落實企業內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職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並嚴格落實到位。一旦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立即採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並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四、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依法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衛生審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及時、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或變更職業病危害項目。

五、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衛生)管理人員參加有關職業病防治法規知識培訓,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政府部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要求和意見,落實職業病防治經費。

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進行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培訓教育,告知職業病危害,並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七、按規定每年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檢測結果在企業的醒目位置公告,嚴格落實檢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議或意見。檢測評價報告及時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八、按規定每年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

案。嚴格落實職業健康檢查報告中提出的處理意見。發現疑似職業病的,及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九、設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確保正常使用;在作業場所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爲勞動者配備有效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逐步淘汰落後,採用先進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改善作業場所環境職業衛生狀況,有效控制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

十、認真履行上述責任和法規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法定義務。如有違反,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法承擔有關法律及經濟責任。

本責任書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對本單位職業病防治負有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責任人。如有人事變動,接任人爲當然負責人。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負責人:

聯繫人:

電話:

日期:年 月日

職業病防治責任承諾書5

一、我單位對施工單位資質、施工人員能力、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質量及施工過程中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了認真檢查和監督管理,認爲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

二、我單位對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監理人員能力、職業病防護設施工程監理及施工過程職業病防治監理情況進行了認真檢查,認爲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

三、我單位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項目組成員能力及評價過程進行了認真檢查,並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了評審,認爲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四、我單位組織了本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自驗收,認爲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單位保證上述檢查、評審、驗收結果的真實性,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單位承諾將在整個項目的生命週期內採取措施保持職業病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在任何時間都保證本項目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XXX單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