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宿安全承諾書

學生本人簽字: 年 月 日安全

外宿安全承諾書

責任

承諾 1、遵守法紀法規,做文明公民,自覺維護學院和大學生形象。

2、遵守校規校紀,按時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習任務,積極參加學校、系和班級組織的文體活動。

3、自覺服從學校管理,主動配合班級工作,自覺履行學生的義務。

4、外宿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全部由其本人負責,學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5、在外宿期間,由學生家長負責對其學習和生活的監督;學生本人應定期向輔導員彙報思想和學習方面的情況。

6、學校有權對外宿學生不定期進行抽查。如發現有違反保證書有關規定的,學校可根據情況責令外宿學生回校住宿,情節嚴重的,將酌情給予校紀處分。

學生家長意見及保證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輔導員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院(系)

意 見

會考期間校外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爲圓滿完成會考任務,特與離校自行安排考生住宿的學生家長簽定此責任書。

1、由於是家長自行自行安排學生參加會考的,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學校不負責任。

2、家長要教育您的孩子在會考期間不要吃小食品,不要喝不符合衛生標準飲料,避免引發其他突發疾病,確保學生在會考期間的食品衛生安全。

3、安排好學生往返交通工作,與運輸車輛簽訂安全責任書,確保孩子往返交通安全。

4.家長要教育學生在考場期間聽從監考教師指揮,有問題要文明與監考教師溝通。

5.有事及時與班主任聯繫。

以上條款望家長認真執行,學校願意與您合作,確保你的孩子的安全。

*****中學(章)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2015年6月13日

校外住宿安全保證書模板

爲了加強學生安全管理,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營造良好育人環境,根據學校管理規定,我校不允許學生私自到校外住宿。針對個別因特殊情況並經家長及輔導員同意在校外住宿的學生,經協商,校方允許其居住校外,但學生本人及其家長需就有關問題簽署安全保證書,內容如下:

1、外宿生保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學生手冊》的各項要求,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校紀校規。

2、外宿生必須保證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的教學與各項集體活動,不能無故曠課,遲到,早退。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否則將按學生違紀處罰條款進行處理。

3、外宿生保證要經常認真學習安全自救知識,提高自我防範、自我保護、自我解救能力。

4、外宿生保證要自覺維護校外宿舍安全。不打架鬥毆,不聚衆鬧-事,不吸菸,不喝酒,不賭博,確保自身在校外的人身安全。

5、外宿生要加強防盜意識,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嚴防丟失。

6、外宿生保證服從學校、房東、家長的管理,遵守法規校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按時返回住點。

7、外宿生保證遵守社會公德,不沾染“黃、賭、毒”,不進入電子遊戲廳、網吧及其它娛樂場所。

8、外宿生保證在來回學校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路上、街道逗留玩耍,不準下河塘洗澡;在校外不準亂吃零食亂用餐、飲生水,注意防水、防火、防電、防人身傷害。

9、外宿生在校外期間的所有安全,由外宿生本人和家長負全責。外宿生在校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財產問題,與學校無關,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校外居住學生保證如出現考試不及格現象、受到處分或平均學分績點低於2.0,必須立即返回學校集體宿舍,集中學習生活。

11、本《安全保證書》簽訂後需經xx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所涉費用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本人已經認真閱讀並理解本保證書各項內容,對保證書的執行無任何意見。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鄭州師範學院學生外宿承諾書

我是 院(系) 班學生,學校已爲我提供了住宿牀位。因我個人 的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經本人多次向學校提出申請以及學校的反覆工作,我已經通過了學校學生外宿程序,外宿期間本人履行以下承諾:

1. 外宿事宜已告知父母或監護人,並經父母或監護人同意;

2. 提供材料真實,外宿地址和聯繫電話確保真實無誤,如有變更,將及時到院系更改;

3. 本人有責任保持與班級集體之聯繫,如有因聯繫不上等原因造成事情延誤或損失,由本人承擔一起後果;

4. 外宿期間,本人遵守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遵守校紀校規,積極參加學校,班級各項集體活動;

5. 外宿期間,注意個人安全,安全責任自負,凡涉及法律糾紛,本人願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與學校無關;

6. 本承諾書一式三份,學校,承諾人本人和承諾人父母各執一份,具體同等法律效力。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外宿安全保證書

學生本人的責任,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xx-x在校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所述原因堅持在校外住宿,住宿地點:  ,戶主姓名:  ,聯繫方式:  。

二、本人保證居住環境內用電、用水、飲食、防火、防盜及人身等安全。在校外住宿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在校外住宿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院彙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隨時告知學院及輔導員老師。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瞭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校外住宿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願意接受學校給予的相應紀律處分。

1、在校外住宿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爲的;

2、提供虛假證明騙取校外住宿的。

六、如遇國家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或出現緊急狀態等特殊情況,本人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要求,並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損失。

學生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