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民法總論的重要知識點有哪些

我們在進行考研民法總論的複習時,需要掌握的重要知識點有很多。小編爲大家精心準備了考研民法總論的重點知識,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考研民法總論的重要知識點有哪些

  考研民法總論個人合夥的財產關係要點

1、民法通則第32條規定: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是因參加者互相出資,才形成經營體的物質條件,出資不以貨幣爲限,實物或者技術也可以。合夥財產首先就是由各合夥人投人的財產形成的,合夥人的出資,如果沒有相反的約定,出資財產即發生所有權變動,成爲合夥人共同財產;其次,合夥財產由合夥經營過程中增值的財產構成。

2、個人合夥內部合夥人對合夥財產實行共有共管。

所謂共有,是指合夥財產屬全體合夥人共有;所謂共管,則指共同經營,各個合夥人對於合夥事務,均有決定權、執行權和監督權。

  考研民法總論個人合夥的債務承擔要點

1、概念

合夥債務,指合夥關係存續期間合夥組織在從事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債務。承擔債務的主體是合夥組織,而履行債務的擔保和承擔債務的財產範圍是合夥的共有財產和每個合夥人的個人財產。

2、個人合夥債務,合夥人應當按照出資比例或合夥協議的約定,以其個人財產承擔清償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第35條的規定,在對外關係上,全體合夥人對於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即每一合夥人都有義務清償合夥的全部債務,而不受各合夥人對合夥財產的出資比例或合夥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承擔份額的限制。對於債權人來說,既可以對某一個合夥人,也可以對某幾個或者全體合夥人先後或同時提起履行全部或部分債務的請求。

3、個人合夥的無限連帶責任具有如下特點:

(1)合夥人的連帶責任隨合夥債務的產生而產生,隨其消滅而消滅。合夥人僅就其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人的連帶責任是一種對外責任。在合夥內部,仍然按照投資比例或協議約定確定債務的承擔。因此如果一個合夥人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部分對外承擔了債務,有權就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部分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3)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這種連帶責任不以當事人之間有無約定爲轉移。

4、對於合夥人而言,如果個人債務與合夥債務並存,原則上應當適用“雙重優先權”原則:即合夥財產首先用於償還合夥債務,償還之後若有剩餘財產的,應根據各合夥人享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再分別用於償還合夥人的個人債務;反之,合夥人的個人財產首先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償還個人債務之後若有剩餘的,再用於償還合夥債務。

5、新加入的合夥人與其他合夥人享有一樣的.權利和義務,對其加入之前合夥已經存在但尚未清償的債務,應與其他合夥人一起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出合夥的,退夥人對退出合夥前原合夥的債務,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考研民法總論個人合夥的概念和特徵要點

1、概念

民法通則第30條規定: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

含義:

(1)指兩個以上的自然人爲了某種共同的目的的相互約定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一種協議。

(2)指兩個以上的自然人基於合夥協議爲共同目的而組成的組織體。

△合夥除了自然人以外,還有法人之間的合夥,對於法人合夥,民法通則稱之爲“法人聯營”。

2、特徵

(1)個人合夥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基於出資而形成的經營體

A.合夥具有團體性,而區別於單一自然人;

B.合夥以互爲出資、共同經營爲目的,也有別於家庭,後者以夫妻和親屬關係爲紐帶,而且也不以經營爲目的;

C.合夥不具備法人資格,從而又有別於法人。

D.合夥雖然有成員、有組織,在這一點上類似社團法人,但是它僅僅是“準團體”,其組織程度相當低,尚不足以在成員之外或者之上,昇華出獨立的法律人格。因而個人合夥在性質上仍然屬於自然人範疇。

(2)個人合夥依合夥合同形成

個人合夥基於合夥人的意思表示產生,這與農村承包經營戶不同,承包經營戶往往由父母子女組成,他們的共同經營是由親屬關係形成的

(3)共同勞動、共同經營

民法通則第30條規定合夥人須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但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第46條已作擴大解釋,出資不勞動、不經營者,也可作爲合夥人。

(4)合夥人對於合夥債務負無限和連帶責任

這裏的合夥債務,指合夥資產所不足清償的債務。對於該債務,合夥人須負個人責任,亦即不以出資爲限的責任,故稱無限責任。全體合夥人對於債權人,又須共同地連帶負責,故稱連帶責任。但各合夥人之間,仍按份額或者平等地分配該責任。

(5)合夥可以起字號

在民事活動中,可以以商號名義出現。而在民事訴訟中,商號也有當事人地位,以負責人作爲代表人。

3、個人合夥與合夥企業的區別

(1)是否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2)是否必須經過登記

(3)是否必須有名稱

(4)財產歸屬——企業合夥:投入和積累都共有;個人合夥:積累共有

(5)目的事業——企業合夥:盈利爲目的;個人合夥:無要求合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