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碩考研刑法的重要知識點有哪些

臨近法碩考研的時間點,我們在複習刑法的重要知識點時,要掌握好技巧。小編爲大家精心準備了法碩考研刑法資料,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法碩考研刑法的重要知識點有哪些

  法碩考研刑法犯罪預備

一、犯罪預備

犯罪預備形態,是指行爲人已經實施犯罪的預備行爲,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實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態。

二、犯罪預備特徵

犯罪預備形成在犯罪的預備階段,而沒有進入犯罪的實行階段。犯罪預備具有以下特徵:

(1)行爲人已經實施犯罪預備行爲。

(2)犯罪預備行爲必須在着手實行犯罪前停止下來。所謂着手實行犯罪,是指開始實施特定犯罪構成要件客觀方面的行爲。

(3)犯罪預備行爲停止在犯罪預備階段必須是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我國《刑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對於預備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碩考研刑法犯罪構成

一、犯罪構成的概念和分類

犯罪構成是指我國刑法規定的,決定某一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而爲該行爲構成犯罪所必須具備的一切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的有機整體。任何一個犯罪構成都包括許多要件,這些要件的總和就形成某種犯罪的犯罪構成。

1.基本犯罪構成、修正犯罪構成:依據“犯罪構成形態方面特點”

基本犯罪構成:符合刑法分則關於某種犯罪的完成形態(既遂)規定的犯罪構成。

修正犯罪構成:刑法總則規定的:1)預備犯、中止犯、未遂犯等直接故意犯罪中的犯罪未完成形態2)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

2.標準犯罪構成、派生犯罪構成:依據“犯罪行爲社會危害程度的特點”

標準犯罪構成(獨立犯罪構成):符合“刑法分則”對具有標準的社會危害程度行爲所規定的犯罪構成,它是犯罪構成的基本形式。

派生犯罪構成:在標準犯罪構成基礎上,刑法分則對標準犯罪構成個別特別規定。

派生犯罪構成種類:加重犯罪構成、減輕犯罪構成。

二、犯罪的三個基本特徵

根據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犯罪具有下列基本特徵:

1.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爲,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具有一定嚴重程度的社會危害性的`犯罪的本質特徵。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不只是指行爲對社會造成的客觀危害,而且也包括行爲人的主觀惡性,是行爲的客觀危害和行爲人的主觀惡性的統一。

影響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變量很多,主要有:(1)行爲侵犯的客體。(2)行爲手段、方法以及時間、地點。(3)行爲造成的危害結果。(4)行爲人的個人情況。(5)行爲人的主觀心理狀態。

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質特徵,反映了犯罪與社會的關係,說明了國家將一定行爲規定爲犯罪並加以刑罰懲罰的理由,揭示了犯罪的社會政治內容。

2.犯罪是觸犯刑律的行爲,具有刑事違法性

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徵。在我國刑法中,刑事違法性不僅是指違反《刑法》的規定,而且也包括違反國家立法機關頒佈的單行刑事法律的規定和行政、經濟法律中規定的刑事責任條款。

只有當一種行爲既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同時也違反刑罰規範,符合刑法規定的犯罪構成,具有刑事違法性時,才能被認定爲犯罪,這也體現了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

3.犯罪是應受到刑罰懲罰的行爲,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我國刑罰規定的犯罪概念是對犯罪的內涵和外延的科學概括,是區分罪與非罪的根本標準。

犯罪的這三個特徵是密不可分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質特徵,是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懲罰性的基礎,而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懲罰性則把犯罪與其他違法行爲區別開來,應受刑罰懲罰性揭示了犯罪的法律後果。這三個特徵是任何犯罪都必須具有的。

  法碩考研刑法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態。判斷既遂未遂的標準是犯罪實行行爲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

二、犯罪既遂主要形態

根據我國刑法分則對各種直接故意犯罪構成要件的規定,犯罪既遂形態主要有以下四種:

1.結果犯,例如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等。

結果犯的犯罪既遂,不僅要求行爲人實施完畢刑法分則規定的特定犯罪行爲,而且要求犯罪行爲實際造成法定的危害結果。因此,結果犯以法定的危害結果是否實際發生作爲區分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標準。

2.危險犯,例如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等。危險犯的犯罪既遂,不僅要求行爲人實施完畢刑法分則規定的特定犯罪行爲,而且要求犯罪行爲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發生的危險狀態,但不要求犯罪行爲實際發生某種危害結果。因此,危險犯以法定的危害結果發生的危險狀態的出現作爲區分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基本標準。

3.行爲犯,例如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脫逃罪等。行爲犯的犯罪既遂,要求行爲人實施完畢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行爲。只要行爲人實施完畢法定的犯罪行爲,即使犯罪行爲沒有實際造成危害結果發生,甚至沒有導致危害結果發生的現實危險的,也構成犯罪既遂。因此,行爲犯以法定的犯罪行爲是否完成作爲區分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基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