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太丘與友期/期行
朝代:南北朝
作者:劉義慶
原文:
陳太丘與友期行,期日中,過中不至,太丘捨去,去後乃至。元方時年七歲,門外戲。客問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非人哉!與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則是無信;對子罵父,則是無禮。”友人慚,下車引之,元方入門不顧。
譯文
陳太丘和朋友相約同行,約定的時間在中午,過了中午朋友還沒有到,陳太丘不再等候他而離開了,陳太丘離開後朋友纔到。元方當時年齡七歲,在門外玩耍。陳太丘的朋友問元方:“你的.父親在嗎?”元方回答道:“我父親等了您很久您卻還沒有到,已經離開了。”友人便生氣地說道:“真不是人啊!和別人相約同行,卻丟下別人先離開了。”元方說:“您與我父親約在正午,正午您沒到,就是不講信用;對着孩子罵父親,就是沒有禮貌。”朋友感到慚愧,下了車想去拉元方的手,元方頭也不回地走進家門。
註釋
元方:即陳紀,字元方,陳寔的長子。
陳太丘:陳寔(shí),字仲弓,東漢潁川許(現在河南許昌)人,做過太丘縣令。太丘:古地名。
期行:相約同行。期,約定。
期日中:約定的時間是正午。日中,正午時分。
過中:過了正午。
捨去:不再等候就走了。去,離開。舍:捨棄,拋棄。
乃至:(友人)纔到。乃,才。
戲:嬉戲。
尊君在不(fǒu):你父親在嗎?尊君,對別人父親的一種尊稱。不,通“否”
家君:謙詞,對人稱自己的父親。
引:拉,要和元方握手
信:誠信,講信用。
時年:今年。
非:不是。
相委而去:丟下我走了;相偏指一方對另一方的行爲,代詞,通“之”,我;委,丟下,捨棄。
君:對對方父親的一種尊稱。
已去:已經離開。
曰:說。
則:就是。
顧:回頭看。
慚:感到慚愧。
古今異義詞
1.去古意:離開;今意:往、到。
2.委古意:丟下、捨棄;今意:委屈、委託。
3.顧古意:回頭看;今意:照顧
4兒女古意:子侄輩今意:兒子女兒
本文講的是“信”和“禮”。陳太丘與友人相約,友人失信,沒按時來,陳太丘就走了。友人對此不但不自責,反而辱罵陳太丘無信、“非人”。元方是怎樣面對的呢?首先,他提出什麼是“無信”?“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是誰無信呢?話說在點子上,友人無言以對。其次,當着兒子罵他的父親,這又是失禮。簡短兩句話,使友人慚隗得下車來拉他。文章讚揚小元方明禮又善言,也肯定了友人知錯能改的正確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