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體育評分標準

會考作爲一項神聖而又公平的考試,每一科都有評分標準,下面小編爲你帶來的會考體育評分標準,希望你喜歡。

會考體育評分標準

  一、體育考試範圍和對象

凡參加高中段招生考試的國中畢業生均須參加, 報名時間與普通高中、國中後高職(中職)考試報名同時進行(體育考試使用與文化課考試同一准考證)。

  二、體育考試項目、時間、地點和評分標準

1.考試項目

男、女生各進行3個項目的考試,設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

必考項目:男生爲1000米跑,女生爲800米跑。

選考項目:①實心球;②立定跳遠;③跳繩;④籃球運球。在報名時註明所選考的項目,4項選2項,項目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2.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5月12日-5月31日。考試地點設在第一志願學校。報考中專(中職)的考生在區(市)教育局指定的考點進行。

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爲考試時間。考生須在半天內考完所規定的項目,具體時間以各考點考試秩序冊爲準。如因天氣等原因無法如期進行,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3.評分標準

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頒佈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分標準執行。

  三、組織實施

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各區(市)設立考區,區(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的組織和考務工作,建議各考點建設標準化電子智能考場,採用電子智能儀器測試。

體育考試時,監考教師當場宣佈考生的各項考試成績。《考生體育考試登記表》由監考教師和考生簽字確認(採用電子智能儀器測試的,每組測試完當場打印每組成績表,由考生在個人成績後簽字確認),每組考生在三項考試全部結束後,由工作人員將“體育考試成績登記卡”送至成績錄入員處,將成績錄入電腦(採用電子智能儀器測試的,將三項成績導入數據庫),同時打印一式三份。

考試成績每半天公佈一次,並保留3個工作日,接收社會監督。“登記表”、“成績單”密封后,送交區(市)教育局備查。

  四、考試計分辦法

1.體育考試滿分爲50分

必考項目10分;選考項目各20分。考試不設最低分數線。考生體育考試實際分數計入2017年初中學業水平暨高中段招生考試總成績。

2.免考、緩考、缺考

(1)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病、傷長期免修體育課,確屬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棗莊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持國中階段體檢表,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傷、殘、病證明,經區(市)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面覈批準後可免試,其成績按30分計入總成績。免試學生的名單在國中及招生學校公示3個工作日,在體育成績記錄表中註明。證明材料由區(市)彙總後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備案。

(2)因生理原因或突發情況需要緩試的考生,本人向考區和考點提出申請,經考試領導小組簽字同意,於5月31日前集中進行一次補考,補考辦法同正常考試。

(3)缺考考生記零分。

(4)各考區對成績彙總,將全部考生成績刻錄光盤,裝袋密封並加蓋單位公章、有關人員簽字,於考試結束當天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

  五、考試規則、標準

1.800米、1000米跑:

場地要求:400米、300米、200米田徑場跑道,地質不限。也可使用其他不規則場地,但必須丈量準確,地面平坦。秒錶若干塊,使用前需要校正。

考試方法:受試者至少兩人一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當聽到口令或哨音後開始起跑,同時開表計時,考試者的軀幹部到達終點線垂直面時停表。以分、秒爲單位記錄成績,不計小數。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終點的以實際成績計分。

注意事項:考生穿運動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釘鞋、皮鞋、塑料涼鞋。發現有搶跑者,要當即召回重跑。

2.實心球:

在長度30米以上的平整場地進行,地質不限,場地一端划起擲線。考試用實心球若干,球重爲2千克。兩腳前後或左右開立,身體面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後仰,原地用力連貫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雙腳不得移動,不能踩線。每名考生連續擲兩次,以最遠一次計分。如兩次均犯規,補投一次作爲最終成績。如遇風天,應順風擲。

3.立定跳遠:

在沙坑或土質鬆軟的平地上進行,考試者兩腳自然分開站立,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或連跳動作。丈量起跳線後緣至最近着地點後垂直距離。每名考生連續跳兩次,以最遠一次計分。如兩次均犯規,補跳一次作爲最終成績。如遇風天,應順風跳。

4.跳繩:

在平整、乾淨的場地進行。動作規格爲正搖雙腳跳繩,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回環(一週圈),計爲一次。開始信號發出後方可開始跳繩,跳繩時絆腳(無論繩停在身後或身前),該次不計數外,可繼續進行,結束信號發出時立即停止。測試員報數並記錄考生在1分鐘內的跳繩次數數。考生在成績播報後可以申請第二次測試,以最好成績爲準。

5.籃球運球:

在木質、塑膠或者水泥場地進行。場地長20米,寬7米,考試所用籃球爲國家標準籃球。考生聽到出發口令後,按規定線路單手運球依次過杆,受試者與球均返回起終點線時停表。每名考生連續運球兩次,記錄其中成績最好一次。以秒爲單位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1位,小數點後第2位數按非零進1原則進位。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高度重視體育考試工作,實行“一把手”工程。各單位要認真制定本考區、本學校的具體實施方案和細則,各國中學校要做好對考生的考風、考紀、組織紀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認真組織學習考試標準,正確引導學生妥善處理好考試與平時鍛鍊的關係。各招生學校,要在市和區(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教務處、藝體處、班主任參加的`體育考試工作組。有條件的考區、學校要採用電子智能儀器進行考試,要提前對國中學校體育教師進行技術培訓,加強對考生的教育與指導,使考生充分了解、掌握體育考試的方法、規則和要求,熟悉瞭解電子智能儀器考試的技術要點。

(二)要加強體育考試工作管理,按照市教育局部署的時間、內容組織體育考試工作。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要把關心學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按規定參加國中的常規體格檢查,對不能參加劇烈體育運動特別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統疾病的學生,堅決實行免考制度。加強考生的安全教育及防範措施,制定“應急預案”防止責任事故的發生,在體育考試期間,各學校必須要由校級領導帶隊組織考生集體到考場參加考試。嚴禁使用車況不良及三無(無牌照、無營業證、無駕駛證)車輛。車輛使用過程中,要做到不超員、不超速、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駛。帶隊老師要與學生同車往返。各考場要加強醫療救護措施,至少配備兩名專業醫護人員(內科、外科)和救護車,消除一切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要加強對考務人員的管理。要選派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作風正派的人員參加考試工作。考試前必須對考務人員進行紀律教育和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肅考場紀律,確保考試工作陽光、公平、規範、平穩實施。

(四)要實施陽光工程。實行全員監督和公示制度,增強透明度,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各考點要在醒目位置設立考風考紀接待處、公示欄和舉報箱,自覺接受家長、羣衆諮詢和社會監督。

要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家長代表組成的考務監督組,對考試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並向社會公佈體育考試監督舉報電話,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對體育考試工作的監督,確保體育考試陽光、透明。

考試期間,市教育局將派巡視組赴考區、考點進行巡視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