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單位社保繳費基數不合規的情況報道

從本月起,北京啓動了2017年的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繳費基數是職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一般而言,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6月1日起,每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都可以通過上網、自助查詢等多種方式查詢自己的社會保險繳費情況。因此,讀懂社保對賬單、查看自己的繳費情況、確認單位社保繳費工資基數與職工的社保待遇息息相關。本報記者也走訪了相關部門和專家,請他們對其中的幾個關鍵點進行了解讀。

關於單位社保繳費基數不合規的情況報道

【數據】

僅1/4單位社保繳費基數完全合規

去年8月,國內最大的社保第三方專業機構“51社保”發佈《2016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白皮書》調研顯示,2016年企業按最低下限基數繳納社保情況尤爲突出,這反映出企業社保合規已經逐步走過了“不繳社保”、“遲繳社保”的階段,進入“繳了但基數不足”的階段。調查顯示,社保繳費基數完全合規的單位僅佔25%,這意味着大部分企業員工的社保被“降低標準繳納”,影響今後的待遇享受。

據瞭解,衡量企業爲職工繳納社保是否合規,主要包括參保時間、參保險種和繳費基數的合規性。《白皮書》發佈的2016年調查數據顯示,無論是參保及時性還是險種覆蓋面,中國企業社保合規的壓力增大,停滯不前;在基數合規性上甚至出現下滑。調查顯示,仍有17.66%的受訪單位在試用期結束後才辦理,2.92%的單位視領導安排決定辦理,還有0.29%的單位一直都沒辦理社保。這反映出企業參保時間合規性總體上遵守程度良好,但試用期未按規定及時參保問題仍然十分突出。

繳費基數合規性是社保合規的要點所在。社保繳費基數覈定的基礎是職工工資,根據目前全國各地相關政策規定,社保繳費基數主要依據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或當月、上月工資爲基礎來覈定。調查顯示,2016年企業參保基數合規性出現大幅度下滑,從2015年的38.34%到2016年的25.11%,降低了13個百分點。調查顯示,目前仍有74.89%的單位繳納基數未合規;社保繳費基數完全合規的單位僅佔25%。專家指出,企業這樣的行爲不僅極大的影響了職工的社保待遇,也埋下了巨大的用工風險。

【現狀】

社保政策複雜

職工意識提高、HR掌握有限

在走訪中記者發現,和以往不同,多數職工對社保政策都能瞭解,也意識到了社保繳費連續的重要性,但對於繳費基數的問題,不同的.職工給出了不同的答案。一般的國企和事業單位都能按照職工的實際收入繳納社保,而不少私企員工則表示,基本和公司達成了“一致”,即按照低於實際收入的數額來繳社保,“其實我知道這樣低繳是對待遇有影響的,但老闆就是這麼辦,我也沒辦法。”

職工胡女士告訴記者,但對於解約後是否“找補”自己的社保補償,她表示還沒有考慮。今年即將畢業入職的小趙則對社保政策很關注,她表示,不僅在北京,很多城市的社保繳費都和以後買房等政策掛鉤,所以她在求職時還特意對社保的政策進行了諮詢,對於具體的社保繳費基數問題,她表示以後也要多多學習政策,保障自己的個人權益。

和職工關注社保政策不同的是,目前不少HR職位的員工對社保政策的掌握有限。國內社保專家、51社保創始人餘清泉介紹,據2016年《白皮書》中的調查顯示,以現行養老金計算辦法爲例,僅9.2%HR可以完全清楚解釋,14.01%HR選擇了“完全不懂”,43.80%HR只能表示“略知一二”。中國社保政策歷經多年發展嬗變,本就紛繁複雜,難以全面掌握,很容易掛一漏萬。中國正處於改革深水期和經濟調整期疊加時代,勞動力流動頻繁,勞動用工領域積累問題凸顯,公衆社保意識覺醒與反思並存,期待很高而憂慮很重,社保崗位面臨的挑戰遠超以往。

另一方面,企業跨地區經營成爲常態,各地政策實務差異性客觀上給企業社保管理帶來新的難題;而來自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管理的變革也正逢其時,困惑與迷茫並存,企業社保管理面臨多重困難。目前社會保險政策涉及到多個險種;中國特色的統賬結合社會保險制度設計時借鑑和揉合了多種經驗,既有“現收現付制”也有“基金積累制”;而且各地探索試點形成了今天的碎片化局面,各地政策差異性大;部分羣體涉及歷史沿革和改制並軌等,更加大了複雜性。隨着公共政策掛鉤倒逼,員工社保意識覺醒,企業社保管理的要求也隨之提高,已經從早期的“參保繳納”發展到“待遇申領”“解答諮詢”“統籌規劃”等。

餘清泉指出,目前不少企業已經選擇了對社保業務進行外包或者選擇代理公司辦理,但是對於傳統人力資源服務的勞務派遣、社保代理、薪酬代發等產品,均是單點解決方案,金稅三期和五證合一政策全面實行後,存在合規風險,用人單位在選擇時也要謹慎,避免埋下隱患。

【解讀】

關鍵點1

社保繳費工資如何計算?

按照北京市社保中心本月發佈的申報要求,用人單位從今年的6月5日起至7月25日期間要爲員工進行申報,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申報工資,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7月起按照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

一般而言,大多數的職工是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爲本年度月繳費基數,新進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爲繳費基數。因此,用人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如實申報。工資總額的計算原則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爲根據。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照國家規定列入計徵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徵獎金稅項目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範圍。

關鍵點2

以職工平均工資爲基數的需按新標準

北京市統計局和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佈,2016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爲92477元,月平均工資爲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2017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也將“水漲船高”。隨着2016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公佈,2017年度的各項社保繳費基數也隨之確定,最低爲3082元,最高爲23118元。

其中,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爲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爲7706元;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爲23118元;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爲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爲5394元;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爲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爲4624元;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爲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爲3082元。

個人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也確定。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爲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541.2元、失業保險費92.47元;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爲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924.8元、失業保險費55.49元;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爲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16.4元、失業保險費36.98元。

此外,在市、區(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也需要在6月5日至7月25日內到所在社會保險代理機構辦理申報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檔次的手續。

關鍵點3

讀懂對賬單保障社保權益

從本月起,參保職工就可通過多種方式查詢、覈對自己2016年度社保繳費情況。凡是在2016年內參加了社會保險、且有1個月(含)以上正常繳費記錄的參保人員,自今年6月1日起,即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自助服務終端等多種渠道,查詢打印2016年度社保對賬單,覈對個人社保繳費情況。

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紹,參保人在獲得對賬單後,應對2016年度個人繳費情況進行覈對,是否與本人實際情況相符。社保對賬單上詳細列舉了參保人上一年度各個月的繳費工資,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單位和個人繳費的金額,以及養老賬戶金額信息。需要覈對的項目主要包括:個人參保信息、申報的月繳費工資、各項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及繳費金額等。如參保人對相關內容有異議的,經所在單位認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持對賬單到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進行相關信息覈對、修改,或按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進行補繳。如果參保人與所在單位對繳費基數發生爭議的,參保人可向行政部門或到社保經辦機構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