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司員工請假最新制度規定

爲規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加強對公司員工考勤及請假的管理,公司有必要爲員工制定請假休假制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公司員工請假制度,以供大家閱讀。

2017公司員工請假最新制度規定

  2017公司員工請假制度(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請假程序

第二條 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五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並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第六條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

第四章 請假規定

第七條 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並扣減月工資。

第九條 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

第十條 請假以小時爲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第十一條 假期計算。

1.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二條 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條 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或休養的員工,其天數不足年假時,可以補足;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第十四條 公司中高級職員請假,均須在總經理室備案或審批,並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准頒行。

  2017公司員工請假制度(二)

第一章 總則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請假程序

一、 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一、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一倍扣除;

(二)病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每天補貼10元,最長爲3個月,並取消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工傷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及部門證明人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全額發放工資但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醫藥費全額報銷,如個人行爲造成將另行處理,特殊情況由勞動管理部門仲裁;

(四)婚假:憑結婚證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五)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第四章 請假規定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 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主管覈准,三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並報總經理覈准,送辦公室備案。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辦公室覈准,三天以上由辦公室審批,並報總經理覈准,送辦公室備案。

(三)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覈准,送辦公室備案。

四、請假以小時爲最小單位。

五、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並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爲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八、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覈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十、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十一、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僞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二、本公司員工換班,依照本制度執行,如有私自換班者以曠工論處。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請假程序

一、 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一、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一倍扣除;

(二)病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每天補貼10元,最長爲3個月,並取消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工傷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及部門證明人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全額發放工資但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醫藥費全額報銷,如個人行爲造成將另行處理,特殊情況由勞動管理部門仲裁;

(四)婚假:憑結婚證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五)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第四章 請假規定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 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主管覈准,三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並報總經理覈准,送辦公室備案。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辦公室覈准,三天以上由辦公室審批,並報總經理覈准,送辦公室備案。

(三)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覈准,送辦公室備案。

四、請假以小時爲最小單位。

五、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並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爲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八、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覈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十、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十一、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僞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二、本公司員工換班,依照本制度執行,如有私自換班者以曠工論處。

  2017公司員工請假制度(三)

總 則

第一條 爲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公司的請假制度,特制定此 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制員工以及處於試用期 內的員工。

分 則

第三條 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 並在綜合部進行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工假期滿後,須到綜合部銷假,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四條 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 員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第五條 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 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繫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

第六條 員工請假2天以內經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批准同意;請假3天以上部 門主管(車間主任)同意後,需經綜合部批准;請假7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准。批准同意後,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綜合部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第七條 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批准和綜合部同意, 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八條 部門主管(車間主任)請假,須經總經理批准,包綜合部備案。

第九條 員工確因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交醫院出具的病 曆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應返崗。

第十條 女,年滿20週歲;男,年滿22週歲結婚的,給予婚假3天,請假超過 3天的部門,工資不予計發;婚假到崗後需提供結婚證原件,發證日期需是婚假前後一個月內。

第十一條 直系親屬喪亡,可以按規定請喪假3天。

第十二條 請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獎,2天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120元, 婚假、喪假3天以內全勤獎照常計發。

第十三條 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 1天,當月全請獎不予計發,另扣發工資50元/天。

第十四條 爲統籌生產計劃,公司不允許員工在一年之內請假超過15天(產 假和工傷除外),對於請假超過15天的員工,公司可以按實際超過天數扣發15元/天工資。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範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 例執行。

第十六條 本規範制度的解釋、修訂權歸綜合部所有。

第十七條 本規範制度由公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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