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及社保基數繳費調整明細

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爲2030元,因此,深圳市社保繳費基數及明細有相應調整,以下爲調整後的.各項繳費基數及比例明細表:

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及社保基數繳費調整明細

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及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明細

深圳市社 保 繳 費 比 例 表

適用地區:深圳 適用時間段:2015/03/01---2015/06/30

序號

保險險種

適用範圍險種類別繳費基數單位個人

繳費比例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深戶基礎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2030——1565414%8%

非深戶基礎養老保險13%8%

2醫療保險深戶及非深戶綜合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一檔)3131-156546.20%2%

非深戶住院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二檔)52180.60%0.20%

非深戶農民工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三檔)52180.45%0.10%

3生育保險深戶及非深戶購買綜合醫療保險對應的生育保險3131——156540.50%0

非深戶購買住院醫療保險對應的生育保險52180.20%0

4工傷保險深戶及非深戶工傷保險2030——156540.40%0

5失業保險深戶及非深戶失業保險20302%1%

6住房公積金深戶及非深戶住房公積金1600——260905%—20%5%—20%

7殘疾人保障金按年交,每年7-8月繳納。

應繳保障金=[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崗殘疾人就業職工人數]×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80%;

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人數×0.5%

單位在崗職工平均人數,以該單位的參保平均人數計算。

備註:按月覈算的算法=平均工資*0.4=5218*0.4%=20.87

8其他收費項目或險種

欠薪保障金,每個單立戶賬戶每年繳納400元/戶/年

9政策詳解

1、2013年度市社平工資:5218元

2、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2030元 (注:2015.3.1起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爲2030)

3、深圳市範圍的所有管轄區社保政策統一,執行一樣的標準。

4、每年度 7月份調整社保基數;社保變更基數以月度計算, 住房公積金變更基數以年度計算。

5、社保年度計算爲:當年7月至次年6月。如2013年的平均工資適用於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