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制度

總 則

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制度

第一條 爲配合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最大限度地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使招聘工作進一步制度化、流程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一切招聘活動。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的發佈形式和內容。

第一章 招聘範圍

第五條 公司招聘分爲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公司內部員工在獲知內部招聘信息後,按規定程序應徵,公司在應聘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而內部招聘無法滿足需要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六條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第二章 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七條 公司的招聘遵循雙重考查原則,即所有招聘都需經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的雙重考查,經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錄用通知。

第八條 所有的應徵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徵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第三章 招聘計劃制定程序

第九條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未來一年內的人力資源需求狀況和公司內外部的人力資源供給狀況制定人力資源規劃。人力資源規劃是人力資源部門招聘的依據,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人力資源規劃制定計劃內的招聘計劃。

第十條 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用人部門負責人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增人要求和理由,由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後製定計劃外人員需求計劃,並提交副總審覈、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第十一條 計劃內的招聘計劃與計劃外的招聘計劃可合併組成招聘計劃。

第四章 招聘組織程序

第十二條 招聘組織程序可分爲內部招聘組織程序和外部招聘組織程序。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招聘計劃,發佈內部招聘信息。

2. 應聘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申請表》。

3. 應聘員工同當前崗位直接上級做正式的溝通,並經當前崗位的直接上級、

跨級上級籤批《內部應聘申請表》後,將《內部應聘申請表》提交人力資源部門。

4. 人力資源部門接到《內部應聘申請表》後同應聘員工面談,並在《內部應聘申請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5. 人力資源部門安排應聘員工和空缺崗位的直接上級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如果應聘員工當前崗位的跨級上級與空缺崗位的直接上級同屬一人,則省略本步驟。

6. 人力資源部門將員工的錄用信息通知應聘員工本人以及調入、調出的部門負責人。

7. 應聘員工被錄用後,薪資水平應根據崗位重新覈定,覈定方法參見公司薪酬制度。

8. 人力資源部門在調動信息發出後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並給予必要的支持。

9. 人力資源部門在應聘員工正式調入空缺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10. 如應聘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門將結果通知應聘員工。

第十四條 公司崗位之間的調動、升降適用第十三條內部招聘的程序,根據具體情況可進行步驟方面的增刪、變動。

第十五條 在內部招聘不能滿足職位要求時進行外部招聘。

第十六條 外部招聘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 員工推薦:恆豐紙業鼓勵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門本着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覈錄用。

2. 媒體招聘:通過大衆媒體、專業刊物廣告、相關網站發佈招聘信息。

3. 招聘會招聘:通過參加各地人才招聘會招聘。

4. 校園招聘:每年春季恆豐紙業將招聘信息及時發往有關學校畢業分配辦公室,並有選擇地參加專業對口的院校人才交流會。

5. 委託獵頭公司招聘:恆豐紙業和下屬單位高級管理和技術職位可委託獵頭公司招聘。

第十七條 外部招聘信息的發佈

不同招聘崗位、數量和任職資格要求,招募對象的來源與範圍不同;同時受新員工到位時間和招聘預算的限制,招聘信息發佈時間、方式、渠道與範圍不同。

1. 外部招聘信息的設計原則:廣告要吸引潛在應聘者的注意,培養潛在應聘者對職位的興趣,使潛在應聘者對空缺職位產生慾望,並馬上採取行動,招聘廣告應與公司整體形象一致。

2. 外部招聘信息的責任人:招聘廣告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要求,由公司形象宣傳部門(恆豐紙業辦公室、各下屬單位人事行政部)負責製作。

3. 外部招聘信息的形式:根據需要採取內部招聘公告、招聘現場海報、公司形象宣傳資料、媒體廣告等一種形式或多種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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