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鑽孔樁施工注意事項的通知

陳莊大橋改建工程項目經理部:

關於鑽孔樁施工注意事項的通知

爲了加快施工進度,保證樁基工程質量,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和健康,針對鑽孔樁提出以下幾點注意事項:

一、鑽機的選擇使用根據不同地質和地層情況而定,無論採用何種方法鑽孔,開孔的孔位必須準確。開鑽時均應慢速鑽進,待導向部位或鑽頭全部進入地層後,方可加速鑽進。

二、在鑽孔排渣、提鑽頭除土或因故停鑽時,應保持孔內具有規定的'水位和要求的泥漿相對密度和粘度。處理孔內事故或因故停鑽,必須將鑽頭提出孔外。

三、鑽孔深度達到設計標高後,應對孔深、孔徑進行檢查,符

合設計及規範要求後方可清孔。在清孔排渣時,必須注意保持孔內水頭,防止塌孔。清孔後應從孔底提出泥漿試樣,進行性能指標試驗,需符合規範要求。

四、在吊入鋼筋骨架後,灌注水下混凝土之前,應再次檢查孔內泥漿性能指標和孔底沉澱厚度,如超過規定,應進行第二次清孔,符合要求後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

五、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數量應能滿足導管首次埋置深度(≥1m)和填充導管底部的需要。混凝土拌和物運至灌注地點時,應檢查其均勻性和塌落度等,如不符合要求,應進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後仍不符合要求時,不得使用。

六、首批混凝土拌和物下落後,混凝土應連續灌注。在灌注過程中,特別是潮汐地區和有承壓力地下水地區,應注意保持孔內水頭。導管的埋置深度宜控制在2~6m。應經常測探井孔內混凝土面的位置,及時的調整導管埋深。

七、爲防止鋼筋骨架上浮,當灌注的混凝土頂面距鋼筋骨架底部1m左右時,應降低混凝土的灌注速度。當混凝土拌和物上升到骨架底口4m以上時,提升導管,使其底口高於骨架底部2m以上,即可恢復正常灌注速度。

八、灌注的樁頂標高應比設計高出一定高度,一般爲0.5~1.0m,以保證混凝土強度,多餘部分接樁前必須鑿除,殘餘樁頭應無鬆散

層。在灌注將近結束時,應覈對混凝土的灌入數量,以確定所測混凝土的灌注高度是否正確。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

主題詞:鑽孔樁 注意事項 通知

抄 送:陳莊大橋改建工程項目經理部

陳莊大橋項目總監辦 2017年11月22日印發 (共印3份) 打 字:鄧成豹 校 核:李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