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廉租房制度建設研究

住房問題關乎民生和穩定,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了“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使全體人民實現住有所居,讓更多的人享受改革與發展的成果”。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十七大關於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的主要精神及戰略部署,對於進一步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我國廉租房制度建設研究

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不平衡,貧富差距大,很多低收入家庭購房很困難,廉租房正是爲這些家庭提供的住房保障,廉租房制度在我國還剛剛起步,目前正在在全國各地推行。在實施的過程中由於當前房地產事業過熱、房價急劇增漲、市場秩序不規則導致貧困城市家庭購房問題層出不窮。所以,健全廉租房制度,正確認識我國廉租房建設中存在的矛盾,順利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廉租房制度的涵義

“廉租房”顧名思義就是廉價出租的房子,它不以贏利性爲目的,由國家自籌資金建設的具有齊全設備,適當規格的,擁有一定保障性的租住用房。廉租房制度是一項社會保障制度,也是住房體系的保障制度,換言之則是指國家以租金略減、住房租賃、實物廉租住房等方式向無力購買住房的困難家庭和需要其他保障的特殊家庭而提供的一種最低住房保障。綜觀各國住房的各項保障制度,由於成因不同、經濟發展不均衡、人均收入偏低、人口密度導致住房面積減少、社會體制等諸多因素,在制度上也有所不同,但總的來說,各國建立廉租房制度最根

本的原因就是爲解決住房稀缺所引發的一系列住房問題。

二、我國廉租房制度建設的必要性

1、解決低收入者住房問題的有效途徑

以住房爲主的房地產業是我國新的發展階段的重要支柱產業。近年來,房地產市場呈現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過大,增長速度過快的現象,同時對住房需求的旺盛、地方政府追求高額的土地租金收益、房產開發成本提高等因素推動了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目前,我國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積雖然達到了28平方(米),但是全國城市低收入家庭當中,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還有1000多萬戶,約佔全國城市居民家庭總數的5.5%,存在住房困難的低收入家庭仍然有1000萬戶。“住房難和買房難”是這部分羣體面臨的突出問題,不能有效解決好該問題勢必影響到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爲此,必須將這部分羣體納入住房保障體系,而廉租房建設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解決低收入者住房問題將起到積極的作用,也是切實貫徹“住有所居”基本國策的重要體現。

2、縮小房價收入比,緩解貧富差距的有力措施

房價收入比是指家庭購房總價與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用於考察居民的購房能力,房價收入比的拉大源於市場條件下城鄉、行業、區域之間貧富收入差距拉大。2017年,我國平均房價收入比是6.7,但是同年最低收入家庭的房價收入比約爲22,而最高家庭房價收入比剛剛超過2,前者是後者的10倍,並且這種差距還呈逐步擴大的趨勢,2000年最低家庭房價收入比是最高家庭的5倍,而2004年這個比例擴達到9倍。在市場調控失靈的情況下,政府有責任幫助住房困難的低收入羣體改善居住條件,保障居住需要,縮小與富裕羣體的差距,而廉租房建設能夠有效協調平衡政府和低收入羣體這兩方面的需求。

3、完善城市住房供應體系的重要環節

當前,商品房價格逐步上漲與中低收入者購買力不足的矛盾是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熱點和焦點,若不能有效調控房地產市場,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權,將會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我國的房地產市場繁榮發展不過短短的幾年,廉租房制度建設在我國也剛剛提上議事日程,其發展前景有待實踐的進一步檢驗。爲此,必須改革現行的住房供給制度,建立健全我國社會住房供應體系,將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列入其中,具體的政策取向爲:低收入家庭主要通過廉租住房,外加經

濟適用房解決;中等收入家庭根據各地實踐可以採取限價商品房和經濟租賃房的辦法解決;高收入家庭主要通過市場供應商品化住房。

三、我國廉租房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

1、需求資金的缺口較大

廉租住房制度得不到健全,其中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資金。據統計在每年全國各地住房建設的資金不低於285億元;如果所有低收入家庭都需要租賃補貼,那麼每年需要212億元資金租賃補貼低收入家庭;資金需求每年至少共要497億元。就我國目前的經濟來看,社會貧富差距大,發展不均衡,國民經濟水平還比較低。在社會保障體系方面,社會需求大,地方政府供給不足。由此可見,財政資金有限是我國實施住房保障的突出困難,如建設部在今年通報的200多個沒有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地區,絕大多數都是經濟落後地區。目前,我們的社會保障主要是保就業,保養老,住房保障因爲諸多因素並沒有列入財政保障體系中,這些在財政運轉上還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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