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選舉工作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工會選舉工作調研報告

本次調研,我們採用發放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實地抽查等方式,就基層工會經審工作對**區30個基層工會進行調查,經分類彙總,基本情況如下:

1.組織建設方面:建立健全經審會30家,佔應建經審會的基層工會數100%。經審會與同級工會委員會同時考察,同時報批,同時選舉產生的30家,佔100%。經審會主任由副主席擔任的28家,佔93%。30個經審委員會主任全部兼職,沒有專職經審會主任。

2.制度建設方面:臺賬化管理制度,經審信息制度、學習制度,執行上級經審工作制度,經審幹部廉潔自律規定等各種制度均健全的27家,佔90%,缺少一項制度的2家,佔6.6%,缺兩項制度的1家,佔3.3%。

3.審計監督方面:審查監督同級的工會預算執行情況較好,每個基層工會都能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工會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查監督。同級工會收支管理,工會資產和重大基本建設維修工程竣工決策等方面都能認真審查監督。在工會領導和工會企事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方面相對滯後或流於形式。

二、存在問題

1.部分工會領導不重視經審工作,沒有認真落實經審工作要求。部分工會主要領導錯誤地認爲工會是依附於單位行政或企業董事會上而生存,工會的經費依賴於行政或董事會的供給,經費的收支聽命於行政或董事會,認爲對經費的審查沒有必要,沒有認真組織實施審計工作。

2.制度建設滯後。調研中我們發現,由於基層工會各種軟硬件設施的限制,許多本應建立的.規章制度都沒有建立健全或流於形式,用制度管人管事成爲一句空話。

3.審計監督效力沒有充分發揮。近年來,由於上級工會高度重視審計監督工作,基層工會經審工作得到規範,同級工會預算執行情況,收支管理情況,工會資產管理情況,基本建設及維修改造工程竣工決策的審計都在有序地開展,但審計監督的效力還有待充分發揮,特別是工會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還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有些單位由於領導人調整交流力度加大,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工會領導人同時調整交流,離任審計往往被忽略。

4.經審作業不規範。基層工會經審人員絕大部分是兼任其他工作或職務,沒有經過專業培訓,具有審計和財務專業職稱的很少,對審計的基本理論中國論文聯盟整理、審計程序、審計方法和審計技巧等基層知識知之甚少,審計沒有按規定程序進行,爲審計而審計,對撰寫審計報告無從下手。

三、主要對策

爲解決現階段基層工會經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推進工會經費的收管用,全面規範工作財務管理,推動工會工作良性發展,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基層工會經審工作。

1.提高基層工會主要領導的認識。一要對所有的基層工會主要領導進行一次大培訓,通過培訓,使工會主要領導充分認識到經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他們的責任感,強化他們的使命感,促使他們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經審工作的重視、支持和領導。二要加強領導和引導,把一批懂經審業務、能力強的工會幹部充實到基層工會主要領導崗位。三要充實經審委員會力量,經審主任全部由副主席擔任,加強對經審的領導。

2.建立健全經審組織和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基層工會經審組織。利用基層工會換屆選舉的有利時機,配足配強經審主任和經審人員,確保經審工作有組織保障,有領導支持,有高素質經審人員辦事。其次要建立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制度,臺賬代管理制度,經審信息制度、經審人員學習制度,執行上級經審制度,經審人員廉潔自律制度等有關制度並切實按制度運作。再次,要制定經審工作紀律,嚴明獎罰制度,確保工作依法、有序、有效進行。

3.規範審計運作。要根據經審工作面臨的新任務新要求,認真分析近年來基層工會經審工作出現的問題,帶着問題深入調查研究,積極探索基層工會經審工作規律。認真總結近年來基層工會經審工作經驗,不斷推陳出新,不斷規範審計運作。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充分發揮“特約審計員”作用,形成審計力量“內外結合”。要有計劃分期分批選送基層工會經審主任和經審人員到上級工會學習培訓,取得相關資格證書,做到持證經審,確保經審工作規範、有序、合法。

4.加強自身建設,提高經審工作水平。基層工會經審組織除了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專業培訓外,還要組織經審人員開展經常性內部學習,共同探討經審工作,用集體智慧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共同提高經審整體水平。要定期開展經審競賽,經審實踐學習觀摩等活動。同時,要對經審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政治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