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15年註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範圍及條件

甘肅2015年註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報考範圍:生產經營單位中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和爲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免試部分科目(考2科)條件

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二、考試的組織管理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社廳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資格審查、教材徵訂及考前培訓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考試實施及對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審查及頒證工作。

  三、考試時間、科目及方法

考試時間:2015年9月5日、6日

考試科目:9月5日

上午9:00 —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客觀題)

下午2:00 — 4:30《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客觀題)

考試科目:9月6日

上午9:00 —11:30 《安全生產技術》(客觀題)

下午2:00 —4:30《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觀題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