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註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2015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請各地在當地報名網站做好全國統一報名服務平臺的網址鏈接工作。

2015江蘇註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港澳臺居民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全科(4科)考試: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爲2015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報考條件中對中專以上學歷層次專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的審覈,可參照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附件1)和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附件2)執行。

  二、考試大綱及教材徵訂

2015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版)》的'要求執行,對於近年來部分相關法規變化情況,考試內容也相應有所變化,具體請參見《2015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附件3)。有關考試大綱與輔導教材的徵訂工作由江蘇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負責,聯繫電話:(025)85411863、85411655;郵編: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花園路9號 711室。報考人員也可登陸網址查詢具體徵訂事宜。

  三、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5〕18號、蘇財綜〔2005〕1號)文件規定,2015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爲: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駐寧中央、省各直屬單位的報考者有收費票據需求的請憑準考證到江蘇省省級機關管理幹部學院領取,具體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號,聯繫電話:(025)83226499。

  四、其他事項

有關考務技術問題和報考資格條件的諮詢,請登陸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服務指南欄目查詢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