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註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報名條件

2015年天津註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1、報考條件

根據市人事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津人專〔2003〕55號)文件,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爲: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2、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二、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

考試成績實行2年爲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