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理論法規》第二章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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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考試《理論法規》第二章考點

第二章 監理工程師和工程監理企業

  1.實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制度的目的是什麼?

答:實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製度的目的在於:(1)促進監理人員努力鑽研監理業務、提高業務水平;(2)統一監理工程師的業務能力標準;(3)有利於公正地確定監理人員是否具備監理工程師的資格;(4)合理建立工程監理人才庫;(5)便於同國際接軌,開拓國際工程監理市場。

實行監理工程師註冊制度目的在於政府對監理從業人員實行市場準入控制。

 2.監理工程師應具備什麼樣的知識結構?

答:監理工程師應具有複合型的知識結構,包括工程技術、經濟、法律和組織管理等方面的理論知識。

  3.監理工程師應遵循的職業道德守則有哪些?

答:監理工程師應嚴格遵守如下通用職業道德守則:

(1)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2)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3)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

(4)不以個人名義承攬監理業務;

(5)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理單位註冊和從事監理活動,不在政府部門和施工、材料設備的生產供應等單位兼職;

(6)不爲所監理項目指定承包商、建築構配件、設備、材料生產廠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8)不泄露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爲需要保密的事項;

(9)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4.監理工程師的註冊條件是什麼?

答:經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申請監理工程師初始註冊。但申請註冊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獲得註冊:

(1)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不滿5年;

(3)在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中有違法違規行爲或者犯有嚴重錯誤,受到責令停止執業的行政處罰,自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不滿2年;

(4)在申報註冊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爲;

(5)同時註冊於兩個及以上單位;

(6)年齡65週歲及以上;

(7)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建設、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不予註冊的其他情形。

 5.試論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

答:監理工程師法律責任的表現行爲主要有兩方面,一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二是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爲。

我國法律法規對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專門作出了具體規定。例如,《建築法》第35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7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6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如果監理工程師出現工作過失,違反了合同約定,其行爲將被視爲監理企業違約,由監理企業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監理企業在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後,有權在企業內部向有相應過失行爲的監理工程師追償部分損失。所以,由監理工程師個人過失引發的合同違約行爲,監理工程師應當與監理企業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

  6.設立工程監理企業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答:新設立的工程監理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並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才能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

工程監理企業應當按照所擁有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數量和工程監理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才能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7.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要素包括哪些內容?

答: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要素包括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所具備的條件、取得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數、註冊資本的數量、工程監理業績。

  8.工程監理企業經營活動的基本準則是什麼?

答:工程監理企業經營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守法、誠信、公正、科學。

  9.監理費的構成有哪些?如何計算監理費?

答:建設工程監理費由監理直接成本、監理間接成本、稅金和利潤四部分構成。

監理費的計算方法,一般由業主與工程監理企業協商確定。監理費的計算方法主要有:按建設工程投資的百分比計算法、工資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費用計算法、按時計算法、固定價格計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