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理論法規》第四章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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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考試《理論法規》第四章考點

第四章 建設工程風險管理

1.簡述風險、風險因素、風險事件、損失、損失機會的概念。

答:風險有以下兩種定義:

其一,風險就是與出現損失有關的不確定性;

其二,風險就是在給定情況下和特定時間內,可能發生的結果之間的差異(或實際結果與預期結果之間的差異)。

風險因素是指能產生或增加損失概率和損失程度的條件或因素,是風險事件發生的潛在原因,是造成損失的內在或間接原因,通常,風險因素可分爲以下三種:自然風險因素、道德風險因素、心理風險因素。

損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計劃的和非預期的經濟價值的減少,通常以貨幣單位來衡量。損失一般可分爲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種,也有的學者將損失分爲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隱蔽損失三種。

損失機會是指損失出現的概率。

 2.常見的風險分類方式有哪幾種?具體如何分類?

答:風險可根據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常見的風險分類方式有:

按風險所造成的不同後果可將風險分爲純風險和投機風險。

按風險產生的不同原因可將風險分爲政治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自然風險、技術風險等。

按風險的影響範圍大小可將風險分爲基本風險和特殊風險。

另外,按風險分析依據可將風險分爲客觀風險和主觀風險,按風險分佈情況可將風險分爲國別(地區)風險、行業風險,按風險潛在損失形態可將風險分爲財產風險、人身風險和責任風險,等等。

3.簡述風險管理的基本過程。

答:風險管理就是一個識別、確定和度量風險,並制定、選擇和實施風險處理方案的過程。風險管理過程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價、風險對策決策、實施決策、檢查五方面內容。

  4.風險識別有哪些特點?應遵循什麼原則?

答:風險識別有以下幾個特點:個別性、主觀性、複雜性、不確定性。

在風險識別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由粗及細,由細及粗;嚴格界定風險內涵並考慮風險因素之間的相關性;先懷疑,後排除;排除與確認並重;必要時,可作實驗論證。

5.簡述風險識別各種方法的要點。

答:專家調查法、財務報表法、流程圖法的有關內容從略。

初始清單法常規途徑是採用保險公司或風險管理學會(或協會)公佈的潛在損失一覽表。但是,這種潛在損失一覽表對建設工程風險的識別作用不大。

通過適當的風險分解方式來識別風險是建立建設工程初始風險清單的有效途徑。

經驗數據法也稱爲統計資料法,即根據已建各類建設工程與風險有關的統計資料來識別擬建建設工程的風險。

風險調查法應當從分析具體建設工程的特點入手,一方面對通過其他方法已識別出的風險(如初始風險清單所列出的風險)進行鑑別和確認,另一方面,通過風險調查有可能發現此前尚未識別出的重要的工程風險。

通常,風險調查可以從組織、技術、自然及環境、經濟、合同等方面分析擬建建設工程的特點以及相應的潛在風險。

 6.風險評價的主要作用是什麼?

答:通過定量方法進行風險評價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一是更準確地認識風險;二是保證目標規劃的合理性和計劃的可行性;三是合理選擇風險對策,形成最佳風險對策組合。

7.簡述風險損失衡量的要點。

答:風險損失的衡量就是定量確定風險損失值的大小。

投資增加可以直接用貨幣來衡量;進度的拖延則屬於時間範疇,同時也會導致經濟損失;而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既會產生經濟影響又可能導致工期延誤和第三者責任,顯得更加複雜。而第三者責任除了法律責任之外,一般都是以經濟賠償的形式來實現的。因此,這四方面的風險最終都可以歸納爲經濟損失。

8.如何運用概率分佈法進行風險概率的衡量。

答:概率分佈法的常見表現形式是建立概率分佈表。爲此,需參考外界資料和本企業歷史資料。外界資料主要是保險公司、行業協會、統計部門等的資料。

理論概率分佈也是風險衡量中所經常採用的一種估計方法。即根據建設工程風險的性質分析大量的統計數據,當損失值符合一定的理論概率分佈或與其近似吻合時,可由特定的幾個參數來確定損失值的概率分佈。

  9.風險對策有哪幾種?簡述各種風險對策的要點。

答:風險對策包括風險迴避:損失控制、風險自留和風險轉移。

風險迴避就是以一定的方式中斷風險源,使其不發生或不再發展,從而避免可能產生的潛在損失。

在採用風險迴避對策時需要注意以下問題:首先,迴避一種風險可能產生另一種新的風險;其次,迴避風險的同時也失去了從風險中獲益的可能性;再次,迴避風險可能不實際或不可能。

損失控制可分爲預防損失和減少損失兩方面工作。預防損失措施的主要作用在於降低或消除(通常只能做到減少)損失發生的概率,而減少損失措施的作用在於降低損失的嚴重性或遏制損失的進一步發展,使損失最小化。一般來說,損失控制方案都應當是預防損失措施和減少損失措施的有機結合。

制定損失控制措施必須以定量風險評價的結果爲依據,還必須考慮其付出的代價,包括費用和時間兩方面的代價。

損失控制計劃系統一般應由預防計劃(有文獻稱爲安全計劃)、災難計劃和應急計劃三部分組成。

預防計劃的目的在於有針對性地預防損失的發生,其主要作用是降低損失發生的概率,在許多情況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損失的嚴重性。

災難計劃是一組事先編制好的、目的明確的工作程序和具體措施,爲現場人員提供明確的行動指南,使其在各種嚴重的、惡性的緊急事件發生後,不至於驚慌失措,也不需要臨時討論研究應對措施,可以做到從容不迫、及時、妥善地處理,從而減少人員傷亡以及財產和經濟損失。

應急計劃是在風險損失基本確定後的.處理計劃,其宗旨是使因嚴重風險事件而中斷的工程實施過程儘快全面恢復,並減少進一步的損失,使其影響程度減至最小。應急計劃不僅要制定所要採取的相應措施,而且要規定不同工作部門相應的職責。

風險自留就是將風險留給自己承擔,是從企業內部財務的角度應對風險。風險自留與其他風險對策的根本區別在於,它不改變建設工程風險的客觀性質,即既不改變工程風險的發生概率,也不改變工程風險潛在損失的嚴重性。

風險自留可分爲非計劃性風險自留和計劃性風險自留兩種類型。

非計劃性風險自留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風險意識、風險識別失誤、風險評價失誤、風險決策延誤、風險決策實施延誤。

計劃性風險自留應預先制定損失支付計劃,常見的損失支付方式有以下幾種:從現金淨收入中支出、建立非基金儲備、自我保險、母公司保險。

風險轉移是建設工程風險管理中非常重要而且廣泛應用的一項對策,分爲非保險轉移和保險轉移兩種形式。

非保險轉移又稱爲合同轉移,因爲這種風險轉移一般是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將工程風險轉移給非保險人的對方當事人。建設工程風險最常見的非保險轉移有以下三種情況:(1)業主將合同責任和風險轉移給對方當事人; (2)承包商進行合同轉讓或工程分包;(3)第三方擔保。

保險轉移通常直接稱爲保險,對於建設工程風險來說,則爲工程保險。通常購買保險,建設工程業主或承包商作爲投保人將本應由自己承擔的工程風險(包括第三方責任)轉移給保險公司,從而使自己免受風險損失。

保險這一風險對策的缺點首先表現在機會成本增加。其次,工程保險合同的內容較爲複雜,保險費沒有統一固定的費率,需根據特定建設工程的類型、建設地點的自然條件(包括氣候、地質、水文等條件)、保險範圍、免賠額的大小等加以綜合考慮,因而保險談判常常耗費較多的時間和精力。在進行工程保險後,投保人可能產生心理麻痹而疏於損失控制計劃,以致增加實際損失和未投保損失。

在作出進行工程保險這一決策之後,還需考慮與保險有關的幾個具體問題:一是保險的安排方式,即究竟是由承包商安排保險計劃還是由業主安排保險計劃;二是選擇保險類別和保險人,一般是通過多家比選後確定,也可委託保險經紀人或保險諮詢公司代爲選擇;三是可能要進行保險合同談判,這項工作最好委託保險經紀人或保險諮詢公司完成,但免賠額的數額或比例要由投保人自己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