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婁底會考招生政策最新

會考是選拔考試,這就對七年級、八年級年級時學習成績並不理想的學生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以下是關於湖南婁底會考招生政策最新,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湖南婁底會考招生政策最新

婁底市教育局: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相關學校:

現將《婁底市2017年國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婁底市教育局

爲繼續推進我市國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會考”)制度改革,根據婁底市政府《關於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切實規範招生行爲的意見》(婁政辦函〔2009〕54號)要求,現就我市2017年會考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整體辦學水平和質量。堅持推進我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構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堅持國中畢業生的合理分流,促進高中階段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堅持促進我市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着力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堅持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的資源整合,促進高中階段學校的合理佈局。堅持規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和辦學行爲,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高中教育。

二、招生計劃

(一)計劃原則

市教育局根據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完成情況和2017年全市國中畢業生人數,按照教育均衡發展和普職分流大體相當的要求,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統籌管理,確定年度招生規模,並分解到縣市區和市本級。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控制數,具體編制本區域內各高中學校招生的建議計劃,對民辦學校應根據其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予以適度傾斜。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含省市級示範性學校的指標生計劃、特長生計劃和一般計劃。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實行指導性計劃,只下達到各縣市區。市教育局對各縣市區和高中招生學校的建議計劃進行審定後,下達正式招生計劃。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直接下到各招生學校,爲指令性招生計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縣市區中招辦統一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二)特長生計劃

普通高中根據學校條件,可以招收少量體育、音樂(含播音主持,下同)、美術特長生。特長生招生計劃數不得超過該招生學校總計劃的5%。體育、音樂、美術特長生的招生無主次之分,各招生學校要合理分配招生計劃數。特長生的報名信息必須有相關的特長標誌並參加2017年全市統一組織的文化考試和縣市區組織的專業測試。

(三)指標生計劃

1.將雙峯一中、新化一中、冷水江一中、漣源一中不低於招生計劃的40%作爲指標生計劃分配到所屬縣市區的國中學校。

2.指標生計劃分配辦法爲:(某中學國中畢業生總數/高中學校指標生招生範圍的國中畢業生總數)×該高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總數,計算結果按四捨五入的原則確定。

(四)定向培養計劃

農村國中、國小、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專項計劃由各縣市區申報,省教育廳審批下達。招生對象爲計劃所在縣市區應屆國中畢業生。

三、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具有正式學籍的九年級學生;

2.具有正式學籍的八年級學生。

(二)報名程序

1.所有考生報名基本信息通過全國學籍管理系統採集,所有考生圖像信息今年仍使用學籍卡代替,考生的學籍卡由全國學籍管理系統打印。

2.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會考報名。

(三)報名收費

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財政廳關於重新發布全省教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湘價教〔2013〕9號)文件規定,所有考生按每生每科10元的標準繳納考試報名考務費。

四、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

1.2017年國中畢業生計入總分的學業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地理、生物10個學科。

2.九年級的語文滿分爲150分;數學、英語兩科滿分均爲120分;物理和化學、思想品德和歷史實行合卷考試,分科計分,各科滿分爲100分,分別稱爲理科綜合和文科綜合;地理、生物兩科按2016年的統考成績計入總分。

3.2017年的八年級學生必須參加生物、地理兩個學科的全市統一學業水平考試,兩科實行合卷考試,分科計分,各科滿分爲100分,稱爲生地綜合,考試成績將計入2018年招生錄取的會考文化總分。凡八年級沒有參加我市生物、地理統考的外地轉入學生,必須參加轉出地生物、地理統考,並提供成績證明,其生地綜合成績以2016年我市生物、地理統考平均分計入考生會考總成績。對因自然災害、學生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參加考試的,要在當年各學科會考結束後10日內將有關情況由各縣市區彙總統一報市中招辦備案,並且作爲下一年度中招錄取的依據。

4.所有文化考試科目嚴格按照大學聯考模式組考,實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閉卷考試、統一網上評卷、統一公佈成績和統一實行電子監控(包括體育科目)。

5.統一考試科目的考試時長:語文爲150分鐘,數學、英語、理科綜合、文科綜合、生地綜合均爲120分鐘。

6.英語科考試,統一加試聽力,即英語試卷由聽力、筆試兩部分組成,同堂考試。英語聽力考試試題安排在筆試試題的前面,爲第Ⅰ大題,分值爲20分,採用有線廣播系統播音和CD播放的方式進行。

7.考試日期與時間安排如下:

年級

日期

上午

下午

九年級

6月18日

語文:9:00-11:30

文科綜合:15:00-17:00

6月19日

數學:9:00-11:00

理科綜合:15:00-17:00

6月20日

英語:9:00-11:00

八年級

6月20日

生地綜合:15:00-17:00

8.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全市實行統一考試方案,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市直學校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負責組織。體育考試成績按總分100分計入會考總分,具體實施辦法另行發文。

9.體育、音樂、美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凡是報考相關學校特長生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所屬縣市區組織的體育、音樂、美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工作由縣市區教育局基礎教育及體衛部門負責統籌並具體組織實施,專業測試結束後將測試成績報市中招辦。市教育局將對全市特長生專業測試及招生情況進行督查。

(二)綜合素質考查科目

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技能及音樂、美術等科目的操作實踐能力考查結果和九年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爲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參考依據。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音樂、美術及綜合素質評價等科目成績分爲A、B、C、D四個等級,按照非D即入的原則,同等條件下,考查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

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技能的考查工作由市、縣兩級基教科(股)統籌管理,分別由電教、儀器裝備部門具體負責並組織實施。音樂、美術的考查工作,由縣市區出臺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由畢業學校(或報名點)負責評定。

五、考試組織

會考考試組織實行縣市區負責制,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按照要求負責制定組考方案,報市中招辦備案後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考點設置要按照相對集中、安全、便於管理等要求,具體設置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報市中招辦備案。各縣市區要嚴肅考紀考風,所有文化考試科目必須按照大學聯考模式組考,八年級生地會考科目必須同其他科目一樣組考。市直學校要嚴格組考,並出臺組考方案。

試卷運輸必須採用車況良好、密封性能良好的金屬密封車(縣市區到考點可以採用小車、麪包車);試卷啓封前屬國家祕密級事項,所有考點必須設置保密室。試卷保密期間,保密室必須配備專職保密員兩人以上,任何時候保衛人員每班不少於兩人,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

各考區、考點必須按照組考工作要求成立考試組織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切實加強對會考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防各種意外事件和違紀事件的發生,確保考試順利實施。

有關會考組考工作的其他規定,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各考點嚴格按照《婁底市會考考務工作細則》執行。

六、志願填報

(一)志願設置

招生志願分爲師範生定向培養招生志願(農村國中、國小、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專項計劃)、普通高中招生志願和中職招生志願三大類。普通高中招生志願包括指標生批志願、特長生批志願(普通高中學校的體育、音樂、美術特長生)和普通高中一般計劃批志願(含全市所有高中學校)。

師範生定向培養招生批志願欄設一個志願;指標生批志願欄設一個志願;特長生批志願欄設一個志願(體育、音樂、美術只能三選一,多選無效);一般計劃批志願欄設五個平行志願;中職批志願欄設兩個平行志願。

6.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嚴禁擅自調整考生錄取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已被招生學校錄取的考生進行二次錄取,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向招生學校提供考生有關資料或信息。

7.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收費政策,不得超標準收費。

十、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規定,應屆國中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享受加分的優惠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50分(須有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證明);

(二)國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電腦製作活動(含機器人)或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上者加20分、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5分,研究性學習(個人項目)獲得省級一等獎加15分、二等獎加10分、三等獎加5分。

(三)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父母雙方戶口均登記在我市農村村委會並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或父母雙方戶口均登記在我市農村村委會的純二女戶的女孩,在國中應屆畢業並參加當年會考者加5分(須有縣市區計生部門證明)。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項,不重複加分。

凡申報優惠加分的考生,須分別填寫《婁底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烈士子女優惠登記表》(附表1)、《婁底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電腦製作活動(含機器人)、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研究性學習(個人項目)優惠登記表》(附表2)、《婁底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農村獨生子女(或純二女)優惠登記表》(附表3),在5月10日前出示各類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供學校審覈、存檔,學校必須將符合優惠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學校或者有關媒體公示(學校公示時間爲一週),再按程序報縣市區、市中招辦審批。各縣市區向市中招辦提交優惠加分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爲5月20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一、組織領導與管理

(一)加強對會考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和完善招生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完備的組考方案,做到“依法治招、崗位落實、責任明確、措施到位”,確保會考組考工作萬無一失。

(二)加大招生考試政策宣傳力度,加強升學指導服務工作

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各種形式,做好招生考試的政策宣傳工作,做到政策公開、辦事公正。對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要認真解釋,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⒉各級招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信息服務,通過新聞媒介、信息網絡等途徑發佈有關招生考試信息,爲考生及考生家長提供報名、考試、錄取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部門和學校要在充分尊重考生及家長意願的基礎上全面正確指導學生選擇和填報升學志願。要加強對學校領導及畢業班教師的招生政策的輔導和培訓,做到政策掌握上下一致、宣傳口徑上下一致。要及時認真做好落選生的思想疏導工作,在招生過程中做好來信來訪的解釋答覆工作,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個國中學校必須加大對會考的宣傳力度,並在學校宣傳欄和醒目位置公佈當年的招生考試實施方案和全市各個招生學校的招生計劃、學校類型(公辦或民辦、普高或職業類學校)等信息。

(三)統籌協調,規範管理,提高招生考試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⒈端正教育思想,規範辦學行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加強對國中畢業班教學工作的管理,規範辦學行爲,改進評價方式,不能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作爲衡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或考覈教師的唯一標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和初級中學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課程和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不得亂編、濫印、濫發會考複習資料,違規組織各種名目的模擬考試,嚴禁採用超量複習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做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會考,嚴禁爲追求升學率而剝奪學生參加會考的權利。

⒉切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國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國家祕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的要求,國家教育地區級統一考試在啓用之前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屬國家機密級事項,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考場(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保密要求,會同公安、保密、紀檢監察等部門,切實做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

⒊狠抓考風考紀,規範考場管理。各級中招辦要加大會考工作的管理力度,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巡考制度,健全對考風考紀的督察機制,落實對考試的監督檢查和評估;進一步規範考場的考務工作,建立健全培訓、考覈和獎懲制度,增強考場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招生考試工作投訴電話,做好羣衆信訪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學校要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大學聯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自覺性,爲考生創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⒋繼續加強對招生收費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收費規定,不得擅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⒌加強招生考試工作隊伍的廉政建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部門和學校的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自律、秉公辦事,嚴格執行招生考試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風。

(四)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加大監察監督工作力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部門要按照深入推進“陽光工程”的工作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四制度”、“五監督”、“六公開”、“六不準”的規定,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完善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體系。“四制度”即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評估監控制度。“五監督”即接受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監督,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對考試和錄取的全程監督,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接受考生和考生家長的監督。“六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報考條件公開、有關考生的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諮詢及投訴處理結果公開。“六不準”即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弄虛作假,不準採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券,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不準提前開學。各級教育監察部門要積極配合招生考試管理部門,不斷充實、完善“陽光工程”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的公示欄目及內容,並督促學校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示。通過嚴謹、有效的監督,促進管理工作的強化、細化,使“確保考試安全,維護公平公正,穩步推進改革”三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對違反會考工作紀律和規定,徇私,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後果等行爲,將依照《婁底市教育局、婁底市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嚴肅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紀律的規定》嚴肅查處,有瀆職等行爲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