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方案大全

以下是兩篇關於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方案,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企業法律顧問是怎麼爲委託方服務的。

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方案大全

  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方案一

一、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第一部分 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一)、收集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法律信息和案例

爲控制公司法律風險,法務應廣泛收集國內外企業忽視法律法規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並至少收集與本企業相關的以下信息: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企業的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3、質量、安全、環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發生或易發生失誤的業務流程或環節;

4、員工道德操守的遵從性,以及因企業內、外部人員的道德風險致使企業遭受損失或業務控制系統失靈的因素;

5、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貿易合同;

6、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7、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

(二)、結合公司業務,對公司法律風險進行評估、分析

1、結合公司業務流程,查找企業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經營活動及其重要業務流程中有無法律風險,有哪些法律風險;對辨識出的法律風險及其特徵進行明確的定義描述,分析和描述法律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法律風險發生的條件;評估法律風險對企業實現目標的影響程度、法律風險的價值等。

2、在評估多項法律風險時,應根據對法律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對目標影響程度的評估,繪製法律風險座標圖,對各項法律風險進行比較,初步確定對各項法律風險的管理優先順序和策略。

3、根據不同業務特點統一確定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即企業願意承擔哪些風險,明確風險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過的最高限度,並據此確定風險的預警線及相應採取的對策。確定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要正確認識和把握風險與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糾正忽視風險,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講條件、範圍,認爲風險越大、收益越高的觀念和做法;同時,也要防止單純爲規避風險而放棄發展機遇。

(三)、加強風險管理防範,建立內控制度

1、建立內控崗位授權制度。對內控所涉及的各崗位明確規定授權的對象、條件、範圍和額度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超越授權做出風險性決定;

2、建立內控報告制度。明確規定報告人與接受報告人,報告的時間、內容、頻率、傳遞路線、負責處理報告的部門和人員等;

3、建立內控批准制度。對內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項,明確規定批准的程序、條件、範圍和額度、必備文件以及有權批准的部門和人員及其相應責任;

4、建立內控責任制度。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規定各有關部門和業務單位、崗位、人員應負的責任和獎懲制度;

5、建立內控審計檢查制度。結合內控的有關要求、方法、標準與流程,明確規定審計檢查的對象、內容、方式和負責審計檢查的部門等;

6、建立內控考覈評價制度。具備條件的企業應把各業務單位風險管理執行情況與績效薪酬掛鉤;

7、建立重大風險預警制度。對重大風險進行持續不斷的監測,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制定應急預案,並根據情況變化調整控制措施;

8、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大力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建設,形成由企業決策層主導、法律顧問提供業務保障、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責任體系;

9、建立重要崗位權力制衡制度,明確規定不相容職責的分離。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和稽覈檢查等職責。對內控所涉及的重要崗位可設置一崗雙人、雙職、雙責,相互制約;明確該崗位的上級部門或人員對其應採取的監督措施和應負的監督責任;將該崗位作爲內部審計的重點等。

第二部分 日常法律服務

(一)解答法律諮詢、爲合法經營提供建議。

(二)代爲修改或起草各類合同,爭取爲聘方獲得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最大利益。

(三)對公司所簽署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全面審查,並提出法律意見 。

(四)受聘請方的委託,爲聘請方作律師見證,製作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五)接受委託,擔任聘方的代理人,參加經濟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尋求糾紛的公正處理,維護聘方的合法權益。(該項內容另外收費)

(六)協助聘方清理債權債務、制定追債方案;受聘方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或訴訟,保證聘方債權的實現。(該項內容另外收費)

(七)根據聘請方需要,協助聘請方開展有關法律的宣傳活動,教育員工遵紀守法,運用法律手段加強企業管理

(八)爲企業中層幹部提供應知會的法律、法規及最常用的法律條款。根據聘請方需要,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宣講。

(九)爲企業高層提供與其業務活動有關的經常性法律諮詢,向其提供有關法律信息資料, 解釋有關法律規定,爲高層決策提出法律意見。

(十)及時修改、補充合同,制訂出一系列公司對內、對外的標準格式合同,供公司、集團各部門參考使用。

(十一)清理出需要及時追款的合同業務,列出追款方式及時間表,確保訴訟時效、以保障公司、企業效益。

二、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1、提供法律諮詢:

以口頭解答、書面解答、網上解答、出具法律意見書、參加洽談會、論證會等方式,就相關法律、法規、經營問題提供具體法律意見。(該項內容中涉及以律師所名義出具的法律文書如:律師見證、法律意見書等另按標準優惠或協商收費)

2、代書

起草、修改各類法律事務文件及訴訟文書。

3、代理仲裁、訴訟、執行。(此項另按執業律師辦案收費標準的50%--70%優惠收費):

代理公司經濟、民事、行政、勞務糾紛;

代理公司仲裁案件;

代理公司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4、律師見證:(按標準優惠或協商收費)

依照法律規定對法律行爲、法律文件、合同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見證。

5、審查、清理、修改、補充合同、提供標準格式合同。

6、進行法律知識培訓,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條款。

7、特色服務: 網上諮詢,在網上解答顧問單位的問題,起草、修改各類法律事務文件及訴訟文書通過網上傳輸,服務快捷、高效,節約商務成本。

8、書面諮詢、合同修改審覈、發佈法律公告等一般性事務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9、由法律顧問定期進行客戶滿意度調查,改進律師工作。

三、法律顧問服務承諾:

我們的目標是:通過我們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公司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最終走上規範化、法律化的運營軌道。

必要時,貴公司根據公司的性質、經營特點、現在的.狀況、亟需解決的問題、發展計劃等具體情況,書面提出所需的法律服務要求,以便我們有針對性的作出更完善的解決方案。

我們與客戶建立法律顧問合作關係後,不僅爲客戶本身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還可以應客戶要求,爲客戶的關聯公司或投資者個人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我們會與客戶協商固定的法律顧問年費,以便客戶作出年度預算;一般而言,客戶可根據公司的成長階段、業務特徵、營收數額、公司規模等確定可能的法律費用預算。

所有在法律顧問關係期間我們所知曉的客戶情況、商業祕密、經營手段等信息,無論我們與客戶是否存續法律顧問關係,我們都承擔保密義務。

四、法律顧問服務收費:

(一)法律風險管理和一般日常法律顧問的法律顧問費已包括在聘用單位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用當中。

(二)對於日常法律顧問中的部分服務項目,另行收費的有:

1、重大合同或合同標的金額較大的起草、制定、參與談判;

2、商務代理;

3、出具法律意見書;

4、出具律師函;

5、律師出面協商爲聘用單位收回款項;

6、法律事務的調查取證;

7、其他經與聘用單位協商另行收費的法律事務。

(三)日常法律顧問中的部分收費服務項目標準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協商一致後收取。

(四)涉訴案件代理需要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並收費,收費原則上按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和《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規定的標準基礎上協商優惠收取。

其他收費項目按協商優惠。

1、常年法律顧問:

①註冊資本低於100萬: 5-10萬元/年;

②註冊資本100--500萬:10-30萬元/年;

③註冊資本500萬以上: 30- 萬元/年。

2、專項法律顧問(法律風險管理)

法律風險管理,是在對法律風險主體的自身目標、狀況及其所處環境進行充分了解的基礎之上,圍繞企業的總目標、結合企業及所處行業的特點、企業外部因素等,採取綜合、系統的手段充分利用法律所賦予的權利,以事前控制爲主避免或降低企業法律風險不利後果的法律事務處理全過程。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信息收集需耗費時間、分析、決策以及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等因素由雙方協商收費,如果以記時方式結算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該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及所需總小時數,然後按每小時1000-3000元人民幣之間協商收取。

【說明:法律顧問費由律師事務所收取,禁止律師個人收費】

五、聘請法律顧問程序

(一)瞭解常年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收費,與律師事務所以及律師進行考查性會談;

(二)交換對企業、業務基本情況、法律顧問服務的要求;

(三)對於律師事務所提供的《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文本條款進行磋商;

(四)簽訂《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五)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約定向律師事務所支付法律顧問費;

(六)收費後被指定律師應當立即開展工作,《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定期舉辦法律講座、研討會等活動。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的期限一般爲三年,第四年經協商一致後續籤,也可以簽訂四至七年的長期法律顧問合同。

六、建議貴公司選擇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應當注意的問題

(一)應注重律師事務所信譽、律師的業務能力以及律師工作態度。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進行是一個企業長期合作戰略,而不是短期行爲。因此應當將重點放在考查律師事務所與律師能力方面下功夫。“術業有專攻”切忌奔律師名聲去選擇;不要選擇什麼事情都敢拍胸脯的律師;也不要選擇明顯低價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律師費用需要支付稅收、事務所費用、社保費用、註冊培訓費用等後的餘額纔是律師個人勞動報酬,而前述主要費用佔律師收費的50%左右甚至更高。

(二)與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會談,應當由企業老總(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參加。

企業是什麼樣的狀況,需要處理什麼樣的事務,企業老總才“心知肚明”,企業內的其他員工是無法做到的。建議不要採取指派一般員工談第一輪的做法,一般員工由於客觀條件的限制(沒有決策權),與律師溝通上往往事倍功半,甚至會給企業造火星成“走過路過還是錯過”的結果。

  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方案二

一、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

1、提供製度化的法律服務工作,促進本所與貴司的溝通和融合;

2、通過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將貴司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時間,由事後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採取預防的方法,儘量減少糾紛和訴訟的發生,達到更好的解決問題的效果。

3、通過本所律師工作小組的“團隊共同作業模式”,保障對貴司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性和專業性。

二、具體法律服務工作

(一)、在事前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1、協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應收債權管理制度,審查、修改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

1)、協助貴司審查、修改貴司常用的合同樣本,盡力避免糾紛的發生。

2)、協助貴司建立應收債權管理制度,將追收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3)、協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協助貴司審查、修改合同文本,並在必要情況下參與貴司重大項目談判,在法律方面提供決策建議。

2、協助貴司完善人事管理、勞動管理及各項規章制度建設,主要尋求在制度框架內協調勞資關係,爲公司營造穩定和諧良性互動的勞資環境。

1)、協助貴司完備人事管理制度。

2)、協助貴司完備勞動管理制度,盡力避免勞資糾紛。

3)、協助貴司完備公司各項諸如安全、消防、生產等各項制度的建設。

4)、協助貴司完善解決勞資糾紛的法律程序及證據保全制度,防患於未然。

3、協助貴司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爲貴司保護其知識產權提供日常性、專門性法律服務。

1)、協助貴司建立知識產權的保護體系,通過制度化的安排,對貴司的知識產權進行合理分類,並確定相應的保護方式。

2)、協助貴司完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注意尋求商業祕密與其他知識產權的合理銜接並提供相應的保護方式供貴司決策之用。

3)、爲貴司的商標註冊、各種專利如外觀設計的註冊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並進行專項代理,審查、修改各種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合同並參加重大知識產權許可使用的談判。

4)、律師的服務重點側重於協助建立知識產權的制度性的、日常的保護機制。當發生侵犯貴司知識產權的事態或者出現這種可能時,律師將盡力促使事態的和平、迅速解決,並協助貴司準備證據,爲隨後的打擊侵權行爲做好一切法律準備。

5)、在日常合同的審查中,律師將特別注意與知識產權有關條款的詳盡審查,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時貴司在知識產權的維護方面處於被動地位。

6)、重點對貴司與保護知識產權有關的部門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業務培訓活動,強化相關人員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風險防範意識,從而降低貴司在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總之,律師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提供法律服務的原則是協助建立預防性的保護機制,把風險因素盡力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4、根據貴司法制建設的需要,協助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業務培訓活動,增強貴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1)、法律培訓包括兩種形式:

①講座形式:按照貴司安排的時間、地點及課題,由本所指派律師爲貴司全體管理人員進行專題講座,講解有關法律知識,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知識產權法規等等,其特點是對公司的全體管理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和普法教育。

②專題研討會形式:根據貴司各業務部門的不同需要,按照貴司的安排,與各業務部門主管、負責人及相關領導就該部門在以往或現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研討,其特點是針對工作上的法律問題進行具體分析、討論,以幫助管理人員做出決策,降低法律風險,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2)、根據貴司的要求,對貴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及時、專業的法律諮詢,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二)、在事中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本所律師將定期到貴司各個部門走訪,與貴司各部門的中層管理人員相互認識、交流,並爭取獲得信任。這是因爲,公司的中層管理人員在公司經營運作過程中,最先接觸公司的重要工作任務,通過本所律師與其接觸、交流,將法律意識潛移默化,並讓其養成諮詢律師的習慣。這樣,就從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貴司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在工作交流的過程,也達到本所律師與貴司中層管理幹部相互的瞭解與信任,從而促使本所爲貴司提供更高效、專業的法律服務。

(三)、在事後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我們認爲,只有形成完備的預防機制,儘可能將糾紛在事前或事中解決,只有在窮盡各種救濟手段後,訴訟或仲裁纔是我們的必要選擇。在訴訟或仲裁前,本所律師將對有關案件的證據、勝訴的可能性、判決或裁決執行的可能性等各問題進行分析,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供貴司參考,協助貴司做出決策。

三、對利益衝突的處理

在本所律師擔任貴司常年法律顧問的過程中,如果貴司與本所另一業務單位或顧問單位發生糾紛,本所律師將會在取得貴司和對方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對貴司與對方單位的糾紛進行調解,希望能幫助貴司化解糾紛。如果調解不成功,本所律師將會向貴司及對方單位彙報,本所律師將不代表任何一方參與有關糾紛的處理,包括訴訟和仲裁,務求在利益衝突中保持中立位置,從而避免利益衝突。

四、法律顧問團隊服務

爲使貴司及時得到各方面專才的幫助,避免因本所律師出差或其他公事而出現時間衝突,本所特組成法律顧問小組爲貴司服務,如法律顧問小組人員出差或出庭,無法應貴司要求到貴司提供法律服務(當然出現這種情況的機會很小),本所會及時調派其他律師到場爲貴司服務。這樣,就能從很大程度上避免時間衝突的出現,也從制度上避免了出現“顧而不問”的情況發生。

五、服務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顧問服務爲原則,爲貴司的服務方式如下:

1、指派一相對固定的法律服務小組爲貴司提供法律服務。

2、定期由本所指派顧問小組律師到貴司提供法律服務。

3、貴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顧問小組律師到貴司進行法律事務研究。

4、貴司亦可隨時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顧問小組律師徵詢法律意見,或派員到本所與律師進行法律事務研究,聽取律師的法律意見。

5、本所設有專門的客戶服務部,負責與貴司進行制度性的溝通,及時反饋貴司的意見,以期持續改進本所的法律服務。

在服務過程中,懇請貴司提出寶貴意見,以利於本所提高和改進法律服務質量。另外,本所將非常樂意爲貴司提供除上述項目外的其他全方位專業法律服務,具體事宜按具體工作議定。

  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方案三

一、企業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行業管理規定,法律顧問周揚律師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主要事項如下:

1、以書面函件、電郵、傳真、電話等形式答覆公司提出的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諮詢,結合實際情況依法提出解決方案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根據公司要求,參加公司的重大決策會議,進行法律分析、風險評估、方案論證,爲公司決策提供諮詢意見和法律依據;

3、根據公司要求,以公司法律顧問身份參與公司重大經營合作項目談判,爲項目提供法律依據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4、根據公司要求,參與起草或審閱公司規章制度、獎懲方案、授權體系、印信管理審批制度、檔案管理、合同管理、保密制度、內控制度等內部制度文件;

5、協助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公司與第三方簽署的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關的合同、協議、備忘錄等法律文書;

6、接受公司委託,簽署、送達或者領受第三方發給公司的法律文件;

7、應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必要時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尋求和解;

8、根據公司實際需要,對公司相關高級管理人員講授有關法律知識、政策輔導,提高法律風險防範意識;

9、根據公司要求,協調處理公司內部糾紛;

10、應公司委託,就重大危機事件,提出緊急處置方案;必要時經決策層同意,代表公司發表律師聲明,澄清事實,表明公司立場,維護公司的公衆形象;

11、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 經公司另行委託,代表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關聯公司辦理專項法律事務:涉及經濟、民事、勞動、行政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涉及公司 招投標、對外投資、融資、重組、購併、資產處置、上市、見證等專項法律事務;涉及專利申請、複議、確權、無效宣告、侵權賠償、轉讓,商標註冊申請、確權、 侵權、續展、轉讓,不正當競爭,商業祕密保護,技術轉讓,軟件著作權登記、侵權賠償、轉讓,特許經營等知識產權相關專業法律事務。

對已經 簽訂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的聘方單位,顧問律師在辦理上述第1至11項法律事務時,除法律顧問費外不再額外收取律師費;顧問律師辦理上述第12項專項法律 事務,律師事務所在收取專項法律服務費用時給予相應優惠並優先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必要時可以組織專家團隊參與辦理。

二、法律服務的實施預案

(一) “法律體檢”(即法律風險普查及評估)

經公司決策層同意,提出法律風險普查及評估方案,向各相關部門及負責人瞭解情況,提交普查報告及評估報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向公司決策層出具法律意見書;

(二) 針對公司在經濟合同管理、勞動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法律事務的實際需要,以及公司今後發展對資本運作、知識產權戰略相關法律事務的需要,顧問律師將和公司人員一起重點做好以下法律服務工作:

1、參與起草、審覈公司規定製度,協助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⑴ 實現管理權限合法科學、管理內容合法、管理手段合法。

⑵ 制度既要符合國家經濟體制的大環境及政策導向,又要與公司內部實際情況相符,具有可操作性,有利於企業經營發展需要。

⑶ 各項制度在內容上避免相互衝突或遺漏,在批准和發佈程序上保持統一性和合法有效,建立科學高效的授權體系。

2、起草、審查各類經濟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採購合同、租賃合同、技術轉讓合同、特許經營合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⑴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從合同會籤審批的流程、簽訂權限的授予到格式文本的製作、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合同登記、借閱複議、歸檔與臺賬管理、合同履行監督 與統計報表等都作出科學的設計和詳細的規定,保障和促進各項經濟活動的順利進行,控制合同風險。必要時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抽查。

⑵ 根據具體經營業務需要,起草或填制重要合同文本,審查合同條款,排除法律障礙,最大限度的反映公司的經營意志,降低和避免法律風險、保障公司利益。

⑶ 及時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爭議,做好合同解釋工作,跟進和完善合同變更、補充或解除手續。

3、公司的勞動合同、勞資關係管理

⑴ 公司各類勞動合同文本的製作,勞動關係分類協調,協助人力資源部門及時做好勞動合同續訂和解聘的相關法律工作。

⑵ 起草、制訂員工競業限制協議、培訓協議和商業祕密保護協議以及相關內部規章制度。

⑶ 協助人力資源部門和財務部門做好相關人員的調任審計工作,修改和完善入職、離職手續。

⑷ 協調各類勞動爭議,及時解決勞動爭議,根據專項委託處理各類勞動仲裁和勞動訴訟事務,指導公司對員工工傷、意外事故進行處理,對公司裁員進行合規指導。

⑸ 及時提供最新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信息,會同人力資源部培訓員工,進行法治教育和法律知識講授。

4、參與公司重大經濟項目的談判,協助關鍵性文件的談判和起草、審覈、提出修改意見和風險提示。

5、參與公司重大經營決策,結合公司經營實際,及時爲公司重大決策提供動態法律諮詢服務

⑴ 確保決策有可靠的法律依據,避免決策的法律風險;

⑵ 促使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的合法權益最大化;

⑶ 論證決策在法律上的最佳方案,有利於決策目標的實現;

⑷ 從法律上爲公司在經濟活動中應當獲得的利益提供有效的保護措施;

爲此,根據公司要求,我們可參加公司決策會議,爲公司領導決策提供諮詢意見,協助起草、修改、審覈有關公司決策的重要文件,必要時主動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6、配合公司的經營進展,提供資本運作相關的法律服務。

根據公司專項委託,做好公司收購、兼併、上市、招投標、項目融資、資產重組等專項法律事務。

7、公司商標、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反不正當競爭等知識產權管理

熟悉運用知識產權的專有性、地域性、時間性的特點,爲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動態的保護和依法管理策略。指導公司商業祕密管理工作。

8、協助公司行政部門做好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與管理

9、其他爲完成公司法律事務所必需的法律事務工作

10、根據公司專項委託,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代理公司解決專項法律糾紛,必要時提起訴訟或仲裁程序。對於已被起訴的訴訟案件,根據公司專項委託應訴。

另外,本所將根據公司經營與發展需要,向公司隨時提供最新法規和政策諮詢,爲公司合規經營提供幫助。

三、擬提供的法律服務方式

1、本所擁有優越的網絡信息資源,可以爲公司提供高校的合同審查服務,真正做到無紙化辦公,安全保密,並且爲公司節省相應的人力資源和物力資源。

2、應公司邀請,顧問律師可參加公司重要工作會議,重大經營活動和社會活動,以便隨時瞭解公司發展思路,深刻理解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理念,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服務。

3、在公司遇到重大法律事務時,應公司要求,顧問律師可以增派1名助手作爲常駐律師在公司提供的工作場所定期值班,處理日常法律事務,或協助公司內部人員的日常工作。

4、對公司委託法律事務中的疑難法律問題,顧問律師可以召集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專家論證,提供專家論證意見。

5、當公司遇到突發緊急事件時,顧問律師可以提供危機因應舉措,妥善處置緊急事件,保護公司合法權益。

6、根據公司需要,不定期進行法律風險抽查,提出監控法律意見。

7、應公司要求,制定專項培訓方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專項法律培訓。

8、提供年度法律服務報告,總結該年度內相關法律事項處理情況。

四、律師服務費報價

1、針對中小企業,我們度身定做如下法律服務方案:

根 據公司需求,經與公司協商,簽訂爲期一年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公司只需支付3000元的基礎費用,預存服務費2000元,每月底與公司對賬,根據提供 的服務內容從預存服務費中抵扣,當預存服務費餘額不足200元時,本所發出通知續交預存服務費,每次限額2000元,根據合同約定,全年服務費採取封頂限 制,達到封頂金額後,在服務期內提供約定項目的法律服務不再額外收取律師費。若預存的服務費,公司在服務期內未使用或有剩餘,本所則在下一年度的第一月將 剩餘費用退還公司(基礎費用除外),也可用作下一服務年度的法律顧問費。

2、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專項法律事務的法律關係複雜程度、信息材料收集需耗費時間、分析、決策、實施等因素,可以採取以記時方式結算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該項法律事務所需總的工作小時數,然後按每小時200-3000元人民幣之間協商收取。

3、 根據國家發改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不同需求,顧問律師所提 供不同的服務方案並給予相應報價,詳詢周律師(廣東耀聖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電話:13925256812,或電郵: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