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與兒童遊戲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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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漫與兒童遊戲有何關係

兒童自發性表演遊戲中的角色裝扮大都源自動漫作品。雖然目前幼兒園大都設有表演活動區,但兒童開展的主要是歌舞表演類活動而非表演遊戲。動漫、繪本與教學相結合,有助於兒童表演遊戲的開展,但必須把握好娛樂性與教育性的關係。

  一、動漫的遊戲功能

不知從何時開始,文化出版界流行將“圖畫書”稱爲“繪本”,將“動畫”稱爲“動漫”了。這或許與外來文化有關,因爲這些年來進口的動畫片和進口的圖畫書比比皆是。但不管怎樣,人們還是欣然接受了這兩個新名詞。“繪本”雖然和“圖畫書”的意思一樣,但表達更簡練了,而“動漫”的內涵則比“動畫”豐富得多。動漫是動畫與漫畫的結合,動畫中揉進了漫畫幽默、詼諧的元素,促使動漫的娛樂功能更加凸現。

兒童天生愛看動畫片,就如他們天性喜歡遊戲一樣。對剛出生不久的嬰兒來說,進入他們視野的整個世界就是一幅圖畫。如果說嬰兒有視覺偏愛的話,那麼這幅世界圖畫中動態的那部分是最能吸引他們眼球的。當嬰兒還不能支配自己的肢體去與外界做更多交流的時候,他們首先是以欣賞外部世界爲樂的。他們愛看馬路上移動的汽車,愛看人們的舉手投足,電視屏幕上跳躍而變換的畫面更是強烈地吸引了他們的注意力。待年紀稍長,他們便會主動要求看電視。許多好動的兒童一坐到熒屏前,就會長時間安靜下來,因爲電視能告訴他們很多新奇的東西,能大大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兒童不理解現實中的成人世界,也不理解電視裏的成人世界,只有那些動畫形象才使他們覺得好玩,動畫形象簡短的語言和誇張的動作與他們的心理世界非常契合。因此,當成人限制兒童看動畫片時,他們通常會拼命抗爭,大聲嚷嚷,因爲這是他們的娛樂。

娛樂正是遊戲的本體功能,而遊戲的通俗表達就是“玩”。當我們說某個孩子在“玩”的時候,就是指他在進行除了正兒八經地“學習”以外的任何自發性活動,其中當然也包括看動漫了。在這裏把動漫與遊戲相提並論,正是因爲動漫與遊戲有着密切的內在聯繫,一是它們都具有娛樂和消遣的功能,二是都有在娛樂的過程中促進兒童發展的功能。兒童在遊戲中通過動手動腦獲得感知經驗和操作技能,在看動漫的過程中通過視覺和想象吸納各種知識和信息,這種獲得和吸納儘管是無意的,但客觀上卻是必然的。但是,如果把看動漫和玩遊戲相比較的話,年齡越小的兒童還是更願意選擇玩遊戲的。這一方面是因爲正在成長中的年幼兒童身體裏充盈的內在能量,必須通過釋放才能得以再生,即兒童是好動不好靜的:另一方面,相比其他遊戲,看動漫只是一種接受性遊戲,即動漫故事的情節是不以兒童的意願爲轉移的,兒童只能看,不能與之互動,其參與的自主性不如玩遊戲那麼隨心所欲。但之所以在成人限制兒童看動畫片時兒童會抗爭,往往是因爲兒童缺少玩伴和其他有趣的消遣所致。因此,兒童喜歡動漫是一回事,而沉迷於電視則是另一回事了。

於是,矛盾就產生了:兒童喜歡看動漫。成人限制兒童看動漫;動漫具有娛樂和發展的功能,但若不加限制,則有損傷視力和削弱社會交往能力的負效應。其實,如果成人能夠順應兒童的天性,讓兒童的其他遊戲需求得以滿足(包括遊戲空間、遊戲時間、遊戲玩伴、遊戲材料),那兒童看動漫的時間將會是有限的,因爲看動漫只是遊戲的一種。但是如果讓兒童以孤獨地消磨時光或者以成人所謂的正經學習去取代看動漫的娛樂,那隻會強化兒童對電視熒屏的眷戀。

  二、動漫與幼兒園表演遊戲

在兒童遊戲的分類中,角色遊戲和表演遊戲是兩種不同類型的遊戲。它們雖然都是角色裝扮行爲,但是裝扮內容的來源是不同的,角色遊戲的裝扮內容來源於生活,而表演遊戲的裝扮內容來源於文學作品。遊戲則體現了兒童裝扮行爲的自發性,即裝扮什麼角色、角色的語言和動作等都出自兒童自己對生活、對文學作品的理解,是對生活和文學作品中自己最感興趣的內容的反映。

目前雖然許多幼兒園設立了表演遊戲活動區,但若仔細觀察會發現,兒童大多是在活動區進行歌舞表演類活動,表演的大都是音樂教學活動中學會的歌曲和舞蹈,很少有劇情式的角色裝扮。根據國內外相關學者對錶演遊戲內涵的界定,表演遊戲是兒童以故事爲線索展開的遊戲活動。目前許多幼兒園往往把歌舞表演活動當作表演遊戲,這實際上是對錶演遊戲概念的一種誤解。因此可以說,當前幼兒園表演遊戲活動區開展的大多爲音樂遊戲,如果有類似演員、觀衆、賣票等角色出現的話,也只能算是角色遊戲,而非表演遊戲。原因在於兒童的自發行爲往往源於自己的經驗和環境的誘導,教師在表演遊戲活動區投放的大多是歌舞服飾、節奏器樂、音樂磁帶等材料,這必然誘發的是兒童的歌舞表演行爲。於是,我們只能在表演遊戲活動區之外看到兒童進行某些嬉戲性的表演遊戲了,比如兒童假裝奧特曼,假裝灰太狼,假裝孫悟空,散在性地模仿這些角色的言行,而這些角色的語言和動作主要源於兒童看過的動畫片,道具也大多是一些替代品。

我認爲,表演遊戲對兒童發展的特殊意義是歌舞表演類活動絕對不能取代的,對兒童文學理解力和書面語言表達能力的發展以及藝術素養的啓蒙等都大有益處。如何才能促使教師重視表演遊戲的重要性,引導兒童從嬉戲性的表演遊戲進入相對結構化的表演遊戲①,是一個值得探索的問題。

遊戲是已有經驗的表現活動,是一種通過模仿創造性地再現已有經驗的過程。可見,任何遊戲都需要兒童具備豐富的先前經驗,角色遊戲需要豐富的生活經驗,表演遊戲則需要接觸大量的文學作品。生活經驗是兒童的親身經歷和耳濡目染,兒童模仿的是自己最熟悉和最感興趣的生活事件。而要想把文學作品轉化爲裝扮行爲,則需要對文學作品中的角色行爲和事件情節加以體驗。如果僅僅聽一個故事,看一本圖畫書,兒童未必能將其轉化爲表演遊戲。要想把文學作品轉化爲表演遊戲,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兒童能明確區分文學作品中的角色。這就要求教師繪聲繪色,聲情並茂,以不同的語氣語調將作品中的角色區分開來,以使兒童容易模仿。(2)兒童對文學作品很熟悉。越是兒童熟悉的故事情節,越容易成爲他們模仿的對象。這就要求兒童必須對某個作品進行重複性感知,而兒童確實會不厭其煩地一遍遍聽、一遍遍看自己喜歡的作品,以加深對作品的理解。(3)需要一定的道具支持。如果有與兒童熟悉的文學作品相應的形象材料呈現在眼前的話,那會很容易誘發兒童產生與該作品相關的裝扮行爲。這就要求教師選擇那些適宜開展表演遊戲的文學作品,爲兒童提供相應的形象道具。就這三點來說,動漫是最有助於兒童爲表演遊戲作先前經驗準備的。這是因爲動漫通常有鮮明的角色形象,有動態的角色語言和動作,便於兒童模仿;可以反覆播放,便於兒童重複感知,熟悉作品;由於其形象和情景的直觀性,便於教師根據表演遊戲的需要製作簡單的道具或提供替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