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執業助理醫師考點:環境衛生學研究內容

環境衛生學(environmental health/environmental hygiene)是研究自然環境(naturalenvironment)和生活環境(living environment)與人羣健康的關係,揭示環境因素對人羣健康影響的發生,發展規律,爲充分利用環境有益因素和控制有害環境因素提出衛生要求和預防對策,增進人體健康,提高整體人羣健康水平的科學。

公衛執業助理醫師考點:環境衛生學研究內容

根據環境衛生學的定義,研究對象及上述各種環境因素,可將環境衛生學的主要研究內容概括爲以下幾個方面:

  1、基礎理論研究

這是解決環境與健康問題的基石,是環境衛生學的前沿領域。通過環境與健康關係的基礎研究可望解決環境衛生學中的重大理論問題。這一領域所取得的任何進展和突破,都會對揭示環境因素與機體相互作用的奧祕提供重要的理論基礎。這也是當今人們提出並實施環境基因組計劃的原因所在。採用先進的細胞生物學和分子生物學技術,研究環境污染物在細胞水平(如細胞行爲和功能,細胞信息傳遞和調控等),蛋白質水平(如應激蛋白的形成,蛋白質的功能,代謝酶的多態性等)及基因水平(如基因的應答,損傷,修復與調控,基因的多態性等)上的相互作用,有助於揭示某些環境相關疾病的發病原因和多種環境因素的致病機制及人羣易感性或耐受性的差異,極大地豐富環境衛生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對環境衛生學的發展將會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動作用。

  2、確認性研究

各種環境介質中存在着諸多環境因素,其對人體健康影響的模式十分複雜。有些環境因素由於對機體作用的強度和頻率不同而呈現出其生物學效應的雙重性,在濃度適宜時對健康有益,濃度過高則對健康有害。各種污染物的生物學效應多種多樣,同一污染物對不同個體可產生不同的效應,而不同污染物對同一個體有時也可產生相同或類似的效應。由於環境中的污染物種類繁多,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極其複雜,且涉及面廣,其與人體健康之間的關係遠未闡明,在研究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時,既要考慮單一環境因素的作用,也要考慮多因素的聯合作用;既要重視污染物的急性作用,又要重視其慢性影響;既要揭示污染物的早期效應,又要揭示其遠期效應。同時,在確證環境因素與健康的關係時,還應及時發現反映機體接觸污染物的暴露生物標誌(biomarker of exposure),反映污染物對機體影響的效應標誌(biomarker of effect)和反映機體對污染物反應差異的易感性生物標誌(biomarker ofsusceptibility)。這些生物標誌對於早期發現和預防污染物的健康危害,保護敏感人羣具有重要價值,並可通過對一系列生物標誌有效組合構築污染物健康影響的預警體系,可顯著提高預防和控制環境污染危害的水平和效益。因此,努力探索和及時確認極其複雜的環境因素對機體健康的影響,作用模式,相互關係和影響因素等,對於闡明環境因素與健康的關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研究新技術新方法

環境衛生學傳統的研究方法和技術在解決日常環境衛生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着生命科學和環境科學的發展及適應環境與健康關係研究的深入,環境衛生學領域內仍有不少方面有待創建和引進新的研究方法。例如,研究環境因素對機體的基因,蛋白質及細胞結構和功能的作用,建立環境污染對人體健康危害的預警體系,對機體內外環境中的環境污染物和致病菌的`快速,靈敏,準確的檢測等,都需要應用新的研究技術和方法,或藉助學科間的交叉,滲透。在環境衛生學領域內應用傳統的流行病學方法爲闡明環境因素與健康的相互關係提供了重要的宏觀指導,但是由於其敏感性較低,很難在諸多複雜的因素中識別出微量有害因素的潛在健康效應。在此等情況下,若能借助以現代細胞生物學和分子生物學技術爲基礎建立起來的分子流行病學研究方法,可大大提高人們對環境因素與健康關係認識的水平,更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環境污染對人類的健康危害。

  4、理論依據

環境衛生監督屬於公共衛生行政執法的範疇,它是由依法委託授權單位的執法人員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辦法,標準等,對轄區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及服務行業等貫徹執行國家環境衛生有關法規,條例,辦法,標準等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對違反環境衛生法規,危害人民羣衆健康的行爲依法進行監督管理或行政處罰。儘管環境衛生監督屬於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但也要求監督執法人員懂得環境衛生相關知識,而環境衛生學則必須爲其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如環境衛生法規,環境衛生標準的制訂,實施都需要環境衛生學提出具體的衛生要求和環境衛生基準作爲監督工作中技術規範的依據,使環境衛生監督工作人員真正做到執法有據,判斷準確,避免因有關知識的缺乏而造成工作上的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