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執業助理醫師考點:食品毒理學研究

食品毒理學(food toxicology) 是研究食品中外源化學物質的性質、來源於形成以及他們的不良反應與可能的有益作用和機制,並確定這些物質的安全限量和評價食品安全性的一門科學。從毒理學角度,研究食品中可能含有的外源化學物質對食用者健康的危害,檢驗和評價食品的安全性或安全範圍,從而達到確保人類健康的目的。

公衛執業助理醫師考點:食品毒理學研究

食品毒理學主要是藉助於動物模型模擬引起人體中毒的各種條件,觀察實驗動物的毒性反應,再外推到人。

1.體內試驗:也稱爲整體動物試驗。可嚴格控制接觸條件,測定多種類型的毒作用。實驗多采用哺乳動物,例如大鼠、小鼠、脈鼠、家兔、倉鼠、狗和猴等。在特殊需要情況下,也採用魚類或其他水生生物、鳥類、昆蟲等。檢測外源化學物的一般毒性,多在整體動物進行,例如急性毒性試驗,亞急性毒性試驗、亞慢性毒性試驗和慢性毒性試驗等。哺乳動物體內試驗是毒理學的基本研究方法,其結果原則上可外推到人;但體內試驗影響因素較多,難以進行代謝和機制研究。

2.體外試驗:利用遊離器官、培養的細胞或細胞器進行毒理學研究,多用於外源化學物對機體急性毒作用的初步篩檢、作用機制和代謝轉化過程的深入觀察研究。體外試驗系統缺乏整體毒物動力學過程,並且難以研究外源化學物的慢性毒作用。

(1)遊離器官:利用器官灌流技術將特定的液體通過血管流經某一離體的臟器(肝臟、腎臟、肺、腦等),藉此可使離體臟器在一定時間內保持生活狀態,與受試化學物接觸,觀察在該臟器出現有害作用,以及受試化學物在該臟器中的代謝情況。

(2)細胞:利用從動物或人的臟器新分離的'細胞(原代細胞)或經傳代培養的細胞如細胞株及細胞系。

(3)細胞器:將細胞製作勻漿,進一步離心分離成爲不同的細胞器或組分,例如線粒體、微粒體、核等,用於實驗。

3.限定人體試驗:通過中毒事故的處理或治療,可以直接獲得關於人體的毒理學資料,這是臨牀毒理學的主要研究內容。有時可設計一些不損害人體健康的受控的實驗,但僅限於低濃度、短時間的接觸,並且毒作用應有可逆性。保健食品的人體試食試驗。

4.流行病學調查:通過流行病學調查的方法,不僅可以研究已知環境因素(外源化學物)對人羣健康的影響(從因到果),而且還可對已知疾病的環境病因進行探索(從果到因)。但流行病學研究干擾因素多,測定的毒效應還不夠深入,有關的生物學標誌還有待於發展。如突發性大規模食物中毒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