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執業助理醫師考點:食品安全法食品的生產

  第四十二(食品生產許可制度)開辦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生產許可證。

公衛執業助理醫師考點:食品安全法食品的生產

  第四十三條(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條件)具備本法第四十條規定的衛生條件的企業,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接到申請的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食品衛生許可證。

  第四十四條(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條件)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方可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主管部門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

(二)有與其所生產的食品相適應的人員、廠房、設施;

(三)有符合食品生產過程質量控制要求的工藝規範;

(四)有保證食品質量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生產預包裝食品的,還應當具有進行質量控制和質量檢驗的機構、專職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具備本條規定條件的企業生產食品,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接到申請的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應當標明生產範圍。未依照本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

  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企業改建、擴建生產車間或者倉儲設施,可能影響食品衛生安全的,應當報原批准部門覈准。

  第四十六條(生產、購銷記錄與進貨查驗制度)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原料購進檢查驗收記錄,註明原料的名稱、規格、批號、生產者、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等內容;驗明原料的質量狀況;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原料,不得購進,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生產記錄和產品銷售記錄。產品銷售記錄應當註明產品的名稱、規格、批號、購貨單位、銷貨數量、銷貨日期等內容。

  第四十七條(產品質量保證制度)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對出廠產品質量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食品標準以及產品標識所標明的內容的,不得出廠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