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公益性捐贈

導讀: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尚未開始,但是大家可以做好提前的預習工作。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爲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公益性捐贈,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考試網!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公益性捐贈

【例題2單選題】2013年甲企業取得銷售收入3000萬元,廣告費支出400萬元;上一年度結轉廣告費60萬元。已知,甲企業發生廣告費可以按照當年銷售收入的15%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甲企業2013年准予扣除的廣告費是( )萬元。

A.460

B.510

C.450

D.340

【答案】C

【解析】(1)稅前扣除限額=3000×15%=450(萬元);

(2)當年實際發生額+上年結轉額=400+60=460(萬元);

(3)甲企業2013年准予扣除的廣告費爲450萬元。

【提示】在“經濟法基礎”企業所得稅的考查範圍內,允許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的費用僅兩項:(1)職工教育經費;(2)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

2.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公益性捐贈

  1.界定

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2.扣除限額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例題1·不定項選擇題(節選)】(2015年)甲公司爲居民企業……2014年……公益性捐贈支出50萬元,全年實現會計利潤600萬元……

【解析】(1)稅法扣除限額=600×12%=72(萬元);由於實際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並未超過限額,可以據實扣除;即甲公司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稅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贈支出爲50萬元,無需進行納稅調整。

(2)如果甲公司2014年度實際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數額修改爲120萬元,

只能按限額扣除72萬元,或者,納稅調增額=120-72=48(萬元)。

(3)如果案情修改爲“甲公司2014年度發生通過縣民政局向災區捐贈50萬元、直接向災區某國小捐贈20萬元”,

通過縣民政局向災區捐贈的50萬元屬於公益性捐贈,未超過扣除限額(72萬元),可以據實扣除;而直接向災區某國小捐贈的20萬元不屬於公益性捐贈,全額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上述捐贈總計納稅調增額爲20萬元。

【例題2單選題】甲公司2015年度實現利潤總額30萬元,直接向受災地區羣衆捐款6萬元,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捐款4萬元。已知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甲公司在計算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的捐贈額爲( )。

A.6萬元

B.10萬元

C.3.6萬元

D.4萬元

【答案】C

【解析】(1)直接捐贈的6萬元不得扣除;(2)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的4萬元,扣除限額=30×12%=3.6(萬元),准予扣除的捐贈額爲3.6萬元。

  利息費用

  1.企業向企業借款的利息費用

(1)准予據實扣除

①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

②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

③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2)不得超過限額扣除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案例】甲企業2016年度發生財務費用125萬元,其中:支付銀行借款利息54萬元,支付因向某商場借款1000萬元而發生的全年利息71萬元,同期銀行貸款年利率爲6.1%。

【解析】①向銀行借款發生的利息費用54萬元准予據實扣除;

②向某商場借款發生的利息費用,稅法扣除限額=1000×6.1%=61(萬元),實際發生額超過限額的部分(10萬元)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③甲企業2016年度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利息費用=54+61=115(萬元),或者,納稅調增額=71-61=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