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師保險經濟專業學習筆記:最大誠信原則

導語: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要取得“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下面和小編來看看中級經濟師保險經濟專業學習筆記:最大誠信原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級經濟師保險經濟專業學習筆記:最大誠信原則

一、 保險人的說明義務

保險人違反說明義務,不要求存在過錯;訂立保險合同,對於格式合同,保險人應予以說明;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不做說明的,其後說明不產生說明的效果。

二、 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

1.如實告知義務的含義:詢問告知;

2.如實告知義務的理論基礎:危險估計說;

3.告知義務人:當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時,應當認爲如實告知義務同樣適用於被保險人,但受益人不負有告知的義務;

4.告知的時間與範圍

投保人、被保險人在合同成立以前,均屬告知義務履行時間。

通知義務和告知義務。

範圍:詢問告知

5.如實告知的義務免除

四種情況看課本;

6.違反如實告知義務的構成要件

主觀上投保人應有過錯,故意或者過失;

客觀上投保人有未如實告知的事實;

例題2:

認定投保人違反如實告知義務,應符合的.要件是( )。

A.主觀上無過錯,但客觀上有未如實告知的重要事實

B.主觀上有過錯,但客觀上無未如實告知的重要事實

C.主觀上無過錯,客觀上也無未如實告知的重要事實

D.主觀上有過錯,客觀上有未如實告知的重要事實

答案:D

7.違反如實告知義務的法律後果

故意、過失

區別:是否退還保費;

8.保險人行使解除權的除斥期間

三、 保證

1. 保證的概念分類

表現形式:明示保證和默示保證

保證內容:承諾保證和確認保證

2.保證的起源與適用

源於18世紀英國海上保險制度

3.保證與告知的區別

主要有4點

四、 棄權和禁止反言

1.棄權

2. 禁止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