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管理的規範化

項目管理師是對項目管理人員知識、能力及經驗的認可與證明。作爲項目管理師必須對工程項目管理的規範化有所瞭解,下面一起和小編來看看吧!

工程項目管理的規範化

  一.規範化的含意和形式

規範化,也即標準化,是在經濟、技術、科學及管理等社會實踐中,對重複性事務和概念,通過制訂、發佈和實施標準(規範、規程、制度等),達到統一,以獲得最佳秩序和社會效益。

這個概念概括了規範化的範圍(領域)、對象、本質和目的。規範化的範圍是經濟、技術、科學及管理等社會實踐,其中當然應當包括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化的對象是重複性事物和概念,工程項目管理作爲一類管理實踐,必然是重複性的;標準化的本質是“統一”,這個“統一”是科學、合理、有效的,而不是簡單的命令或盲目的規定,不是“一刀切”;規範化的目的是獲得最佳秩序和社會效益,這也是規範化的基本出發點,是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化的根本目的;規範化的內容是制訂、發佈和實施標準(規範、規程、制度等)。

規範化的形式歸納起來有:簡化、統一化、系列化、通用化和組合化等。簡化是指在一定範圍內縮簡對象的類型,使之在既定時期內足以滿足一般需要的規範化形式,其目的是控制對象的種類,防止盲目膨脹,是治理混亂的一種手段;統一化是把兩種以上的表現形態歸併爲一種或限定在一個範圍內的規範化形式,其實質是便對象的形式、功能或其他技術特徵具有一致性,並通過標準或規範(規程)確定下來;系列化是對同一類對象中的一組對象同時進行規範化的一種形式,它通過分析、比較將對象的主要參數、形式、尺寸、基本結構或內容等作出合理地安排與規劃,以協調同類對象和相關對象之間的關係;通用化是在相互獨立的系統中,選擇和確定具有功能互換性的子系統的規範化形式,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在設計、生產、管理諸過程中的重複勞動,以利於簡化管理,縮短設計週期;組合化是按規範化的原則,將通用性較強的局部,根據需要組合成不同用途的整體的一種規範化形式。總之,規範化的方式較多,可以根據需要進行選用。對於工程項目管理,簡化、統一化和通用化的形式則應用得較多。

  二.工程項目管理進行規範化的必要性

規範化是現代化大生產的必要條件,是進行科學管理和現代化管理的基礎。人類的實踐證明,規範化有利於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質量、減少浪費、節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有利於推廣科研成果和新技術。

工程項目管理技術自1982年引迸我國以後,經過了學習、試驗、研究,於1988年開始進行“項目法施工”試點,於1994年開始在全國推行項目管理,至今又是5年。幾乎是與我國建築業改革開放的步伐相同的工程項目管理,在我國工程界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作爲一種生產管理制度,已經普及,並給建築業和建築業企業帶來根本性的變革和巨大經濟效益,基本具備了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條件。

然而在結合我國國情進行工程項目管理創造的實踐過程中,卻產生了一些認識上、做法上較大的差異,有些認識和做法完全相反,效果當然也不相同。有差異是正常的,沒有差異才是很不正常的。問題是,在原則問題上、本質問題上,卻不應當有差異;如果本質的'錯誤認識得不到糾正,就會將企業引向錯誤的方向,影響工程項目管理的效果,影響工程項目管理學科的發展。因此,錯誤的認識和做法應當得到糾正。

有些企業是由於一些誤導而產生錯誤的做法,也有些是由於認識上的模糊而盲目進行了不正確的工程項目管理。作爲一間學科,項目管理有其嚴格的內涵和外延。作爲一種生產管理制度,它有着不容模糊的規範性內容。作爲一種社會實踐活動,它應有正確的做法。作爲我國工程領域的一項重要制度改革,方向絕對不應偏斜。有一些問題,政府主管部門、一些領導、專家和學者曾作過一些引導,試點單位也作了示範,因而得到了逐步糾正。1996年建設部以“建建工〔1996〕27號”發佈“關於進一步推行建築業企業工程項目管理的指導意見”,對規範建築業工程項目管理髮揮了很大作用。但是,作爲已經推廣多年、取得了大量的經驗和教訓的一項數千萬人的生產管理實踐活動,已經到了非規範不可的時候了,也已經具備了制訂規範的條件。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化的必要性可概括爲:是總結經驗、糾正偏差、正確引導、指出方向、統一作法、建立標準、提高效益的必要。

  三.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化的條件

現在進行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化是可行的,因爲己經具備了比較充分的條件。

1. 我國已經進行了18年的工程項目管理實踐,有了豐富的經驗和教訓,有許多成功的工程實例。

2. 我國對國際上工程項目管理的經驗已經進行了學習、研究和試驗,掌握了大量的信息,即對國際慣例比較熟悉。

3. 我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非常重視工程項目管理和它的規範化,會給予這項工作以有力的支持和指導。

4. 我國有專門從事工程項目管理學術研究和指導的“建築業協會工程項目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在該領域裏進行了大量的工作,有很高的威信,已經醞釀了一年多時間,目前正積極推進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化的工作。

5. 我國在工程項目管理的研究和實踐中已經涌現了一批工程項目管理學者、專家、工程技術人員和優秀項目經理,他們將是進行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化的帶頭人和骨幹力量。

6. 由於長時間的研究和實踐,我國在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化所需要的理論、方法、計算機輔助管理和信息的收集等方面都具備了條件。

7. 在世紀之交,工程項目管理作爲改革的一個亮點、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措施、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一條線、使建築業可持續發展的催化劑、發展建築市場的一種要素,已經受到了普遍的、極大的重視。

8. 由於長期全國性的大量項目管理和項目經理培訓,我國工程界的項目經理水平和項目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高,達到了規範項目管理所需要的水平。項目經理隊伍已經有了幾十萬人,足以支撐規範化的項目管理。

在全國範圍內進行規範化之前,進行地位性、行業性、企業性,規範化亦是可行的、積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