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會工作十類服務基本內容

兒童社會工作,主要是指運用社會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爲兒童及其家庭提供保護、教育和發展等社會福利服務。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分享最新社會工作十類服務基本內容,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最新社會工作十類服務基本內容

  一、兒童社會工作

在我國,兒童通常是指0-14歲的未成年人。兒童社會工作,主要是指運用社會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爲兒童及其家庭提供保護、教育和發展等社會福利服務。兒童社會工作,常運用於普通全日制學校(幼兒園、國小、國中)、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國小、國中)、社區兒童教育機構、社會兒童福利院、社會救助管理站等機構。兒童社會工作,可分爲宏觀兒童社會工作、微觀兒童社會工作,具體內容爲:

(一)宏觀兒童社會工作

1、推動有關兒童保護、教育和成長方面相關政策法規的制定;

2、促進兒童養育:保證兒童營養及良好的居住環境;

3、促進兒童教育:推動義務教育法的落實;提高家庭教育的質量;宣傳現代化的教育思想,提高全社會尤其是家庭的教育意識和教育水平;

4、創造兒童快樂成長環境:爲兒童開展好遊戲和娛樂活動提供條件;

5、加強兒童衛生保健:一是婦嬰保健,減少嬰兒死亡率;二是學校衛生工作,減少疾病的發生,提高其身體素質;

6、增強兒童權益的保護:通過流浪兒童救助、輟學失學兒童助學、發展偏差兒童矯治、殘疾兒童康復等手段,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對危害兒童健康的行爲予以打擊;提高兒童自我保護能力等;

7、提供兒童的信息與資訊:隨時瞭解兒童的發展需求,評估國家、社會採取的兒童福利措施,認識兒童問題,爲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意見;此外,兒童社會工作還存在於公共關係層面上,即宣傳兒童權利、解釋兒童福利與服務的需求。

(二)微觀的兒童社會工作

1、兒童教育與成長服務:幫助兒童改善不良學習習慣,指導兒童掌握正確學習方法,提高兒童學習效率;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幫助兒童養成健康心理;指導兒童與其他兒童友好相處,學會在集體中生活;教會他們面對生活的各種逆境問題;特殊兒童的教育與成長服務;

2、兒童家庭教育服務:對家庭中兒童權益的保護;親子關係和兒童教育指導服務,使父母與兒童之間、兒童與其他家庭成員愉快友好地相處;

3、兒童救助服務:特困家庭的兒童生活與營養救助服務;兒童正當權益的保護和維權服務;孤兒、棄兒的寄養收養等社會救助服務;

4、殘障兒童康復教育服務:殘障兒童身心康復服務;殘障兒童教育服務;殘障兒童接觸和適應社會服務;

5、兒童行爲矯治服務:兒童學習障礙輔導服務;兒童暴力傾向矯治服務;兒童網癮矯治服務;兒童其它不良行爲矯治服務;

6、兒童青春期輔導服務:兒童性別認知服務;兒童青春期困擾輔導服務等。

  二、青少年社會工作

在我國,青少年通常是指14—18歲的未成年人。青少年社會工作,主要是指運用社會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爲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保護、教育和成長等社會福利服務。青少年社會工作,常運用於普通全日制學校(國中、高中)、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高中)、社會救助管理站、社區及家庭等。青少年社會工作,具體內容爲:

(一)思想道德輔導

1、幫助青少年形成對社會政治制度的理性看法;

2、引導青少年形成正確的世界觀和對自然、社會的正確認識;

3、引導青少年形成積極的社會價值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

4、提高青少年對於社會倫理尤其是家庭倫理的認知與瞭解;

5、促進青少年道德認知反思與道德行爲能力;

(二)心理認知輔導

1、輔導青少年瞭解和認識生理、心理髮展規律,掌握基本的生理、心理健康知識;

2、輔導青少年掌握平衡心理髮展的基本技能,提高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

3、協助青少年開展良性的自我探索,實現自我認知與認同;

4、協助青少年發展認知能力,促進個體思考力、判斷力的全面提高;

5、創造有利於青少年發展的社會環境,促進青少年與環境的和諧互動。

(三)生涯發展輔導

1、生涯發展輔導的主要內容:(1)生涯規劃及生涯決策能力的培養;(2)自我狀況的瞭解及個人價值觀的澄清;(3)合理生涯選擇的作出;(4)自身潛能的開發。

2、生涯規劃的重點:(1)自我認識:瞭解個人的潛能、智力、興趣、人格特徵等;(2)認識工作世界:對工作發展前景、就業與職業訓練資源、工作機會的認識;(3)確認自我工作價值觀:形成符合社會主流價值體系的生涯觀念;(4)評估環境因素: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因素的瞭解。

(四)就學就業輔導

1、學業輔導:激發青少年的學習動機,提高青少年的學習自覺性;發展青少年的學習興趣,擴大青少年的求知慾;協助青少年掌握良好的學習方法,提高其學習能力;協助青少年掌握基本的處理壓力的技能和方法等。

2、就業輔導:培養良好的就業意識,開展就業態度和就業技能輔導,爲青少年擇業提供直接服務等。

(五)生活方式輔導

1、協助青少年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和生活態度;

2、培養良好的生活情趣,提高青少年的閒暇娛樂質量;

3、及時糾正不良生活方式,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人際交往輔導

1、培養青少年良好的交往動機和交往品質,使青少年的合作意識和自我認知能力、溝通交往技巧等有良好提高;

2、拓展青少年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其領導才能、社交禮儀、交往態度;

3、矯正和幫助有人際交往障礙和偏差的青少年。

(七)行爲偏差及犯罪青少年矯正服務

1.行爲偏差青少年矯正服務:進行社會技巧訓練;加強補救性教育;加強家庭和學校的聯結,並開展家庭層面的輔導服務;建立有效的青少年支持網絡

2、犯罪青少年矯正服務:青少年犯罪前的預防性教育服務、判決前後的教育服務、替代性教育服務、重返社會教育服務、社區矯治服務等。

(八)弱勢青少年保障服務

1、社會保障服務,經濟救助、生活幫扶和社會保障等;

2、基本權益保障服務,包括教育、就業、健康服務等。

  三、老年社會工作

在我國,老年通常是指60歲或65歲以上的成年人。老年社會工作,主要是指運用社會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爲老人及其家庭提供生活照料、文體康樂、健康康復、照顧護理、生命關懷等社會福利服務,以實現推動老人能力發展、迴歸社會和身心健康。老年社會工作,常運用於社會養老機構、社區託老助老機構、老年人家庭等。老年社會工作,具體內容爲:

(一)生活服務

1、生活照料:家政保潔、飲食、理髮理容、水電維修、代購配送、外出陪護等服務;

2、文體康樂:文康活動、影視欣賞、互動交流等服務;

3、照顧護理:臥牀照顧、緩壓照顧、臨牀護理等服務。

(二)健康服務

1、改善認知情緒服務:緩解和消除抑鬱症、癡呆症、譫妄和焦慮症等引發的老年常見認知情緒問題;幫助老人適應退休生活和家庭生活;

2、健康康復服務:健康監護、康復理療、健康諮詢等服務;

3、生命關懷服務:生命教育、生命記錄、臨終關懷、哀傷輔導等服務。

(三)法律維權和社會支持服務

1、權益維護:老年權益宣傳、老年權益保護、傳統孝道弘揚等服務;

2、家庭支持:促進親子關係、改善婚姻狀況等服務;

3、社會支持:養老保障、社會救助、社區互助、緊急救援等服務。

  四、救助社會工作

在我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由於種種原因而陷入生活困境的特殊人羣。救助社會工作,主要是指運用社會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爲陷入生活困境的特殊人羣及其家庭提供維權、救助、就業等社會福利服務。救助社會工作,常運用於社會福利院、社會救助管理站、社區及家庭等。救助社會工作,具體內容爲:

(一)貧困救助領域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

1、社會結構調整:

(1)社會貧困救助制度的設計、修訂與實施;

(2)改善救助對象勞動就業的環境:A.倡導救助對象通過勞動就業解決自身困難,向政府呼籲,提供信息和輔導對象尋找就業機會;B.倡導勞動力市場規範,主要是在設立最低工資標準和消除就業歧視方面的能力。

2、個人及家庭服務

(1)評估救助對象的需求,審查申請者條件並幫助其確定資格;

(2)幫助符合條件對象獲得救助,輔導疏導未獲救助的成員;

(3)提升救助對象的人力資本,推動其就業和經濟自主:A.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前的增能策略,針對對象的依賴性強、主動性差、忍耐程度低、信心弱等等特點開展工作;B.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中的短期和長期策略:針對不同救助對象開展社會工作;C.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服務的宣傳策略:通過大衆傳媒和網絡向救助對象傳播宣傳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信息;

(4)有組織、制度化推進社區發展,提高社區救助能力;

(5)提高救助對象的社會參與意識和能力;

(6)爲救助對象解決實際困難:救助對象的問題是多方面的,比如健康、婚姻質量、親子關係衝突、子女問題……解決他們的面臨問題可以從兩方面入手:一是以社區爲主要的服務領域;二是要協調和動員社會資源,構建社會支持網絡,增進社會融合。

(二)自然災害救助領域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

1、災害應急救助:(1)組織受災羣衆轉移;(2)安排災民基本生活;(3)社會秩序維護;(4)心理疏導。

2、災後社區恢復重建:(1)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社區人居環境的恢復重建,參與監督社區重建工程進展;(2)參與恢復社區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3)參與恢復社區正常的經濟秩序。

3、社區減災抗災:參與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社區災害風險、減災知識普及教育宣傳工作。

(三)流浪乞討救助領域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

1、進入服務機構之前的救助:街頭救助亭和巡迴救助車等救助,全天候的救助站開放接待主動求助者。

2、服務機構內的救助: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對其偏差觀念和不良習慣行爲、甚至輕微違法行爲要進行引導和矯正;提供專業介入服務。

3、迴歸主流社會階段的服務

(1)類家庭——由救助機構聘請的成年人和流浪兒童組成的類似於家庭的生活羣體;

(2)家庭寄養——有一定條件的正常家庭的寄養;

(3)教育培訓——還有通過教育培訓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正面的思想教育和引導。

4、返家安置後的服務:主要是跟蹤回訪,鞏固迴歸主流社會的成果;對某些家庭暴力、歧視等等原因的流浪兒童迴歸後要關注發生流浪的引發原因的消除。

  五、助殘社會工作

在我國,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等六類人羣。助殘社會工作,主要是指運用社會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爲各類殘障人士及其家庭提供預防、救助、康復、教育、就業、社會支持等社會福利服務。助殘社會工作,常運用於社會福利院、社會康復機構、社區及家庭等。助殘社會工作,具體內容爲:

(一)殘疾預防

殘疾預防可以分爲三級:

1、一級預防:預防致殘性傷害和殘疾的發生;

2、二級預防:防止傷害後出現殘疾。提供殘疾早期篩查,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3、三級預防:殘疾出現後採取的措施,預防殘障。通過運動治療、作業治療、語言治療、心理治療等康復功能訓練方法改善功能,預防或減輕殘疾;

(二)殘疾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經濟特困救助等服務;

2、無障礙、生活照顧等服務。

(三)殘疾康復

1、醫療服務:在醫療方面,社會工作者通常會與醫生、護士以及其他專業的人員組成小組,協同工作,同時也會運用個案工作的方法開展輔導服務;

2、康復服務:在康復方面,社會工作者通過聯繫專業康復人員爲殘障人士提供健康監護、康復理療、康復指導等服務。

(四)教育就業

1、教育服務:一是對肢體功能障礙的殘疾人進行的普通教育,包括從初級到中高等教育;二是指對盲、聾、啞、精神或智力障礙的殘疾兒童少年和有需要的殘疾人進行的特殊教育;

2、職業服務:國家勞工組織在1985年《殘疾人職業康復的基本原則》中明確規定了職業康復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6個方面:(1)掌握殘疾人的身體、心理和職業能力狀況;(2)就殘疾人職業訓練和就業的可能性進行指導;(3)提供必要的適應性訓練、身心機能的調整以及正規的職業訓練;(4)引導從事適當的職業;(5)提供需要特殊安置的就業機會;(6)殘疾人就業後的跟蹤服務。職業康復分四個步驟:職業評定、職業諮詢、職業培訓和就業指導;

3、社會支持:社會工作者開展的社會康復服務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具體工作:(1)用法律、法規和各種政策幫助殘疾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免受侵害;(2)保障殘疾人的生存權利;(3)幫助殘疾人消除社會上、社區中和家庭中的物理性障礙,創造無障礙環境,爲殘疾人的生活起居和享受社會的公共服務創造條件;(4)消除社會上對殘疾人的歧視和偏見,並激勵殘疾人自強自立,建立起和諧的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環境;(5)爲殘疾人的自身發展提供幫助,使其有接受教育的機會,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就業能力和參與社會能力;(6)幫助殘疾人獲得經濟自立能力或得到社會保障;(7)鼓勵和幫助殘疾人蔘與社會政治生活,保障其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