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接案基本內容及步驟流程

目前我國社會工作師大多活躍在民政、婦聯、慈善機構、社會團體機構、社區服務機構、街道辦事處等各個領域,並開始逐步向衛生、教育、社會保障、心理輔導等廣大領域擴展那麼,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社會工作接案基本內容及步驟流程,歡迎大家參考學習。

社會工作接案基本內容及步驟流程

  接案的工作重點包括:

1、 瞭解求助對象的求助願望求助對象現實性的心理反應受以下因素影響:

(1) 他可能不需要立刻接受服務,僅僅是進行諮詢和試探;

(2) 是已有失敗的求助經歷,從其他機構轉介過來的

(3) 被迫尋求幫助,例如監禁人員、強制戒毒者、未成年人等。

(4) 認識到自身的問題,自願前來求助工作者必須對求助者的現實心理反應進行了解和分析,並採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對不需要立刻服務的求助者要對其問題進行一個簡單的評估,看是否真的不需立刻服務還是有其他的原因;對詢問信息者,要儘量爲其提供有幫助的信息;對有求助意願的,應鼓勵其成爲案主。

2、 促使有需要的求助對象稱爲服務對象對那些有求助意願的案主,工作者要給予鼓勵,樹立其解決問題的信心和對機構和工作者的信心。爲此,建立初步的信任關係非常重要,工作者真誠的態度、機構具有的資源是鼓勵求助者成爲案主的必要條件。

3、 明確服務對象的要求即澄清求助者的期望,求助者將解決問題的希望寄託給機構和工作者,難免會對工作者寄予過大的期望,此時,工作者一定要明確求助者的要求,並向求助者澄清機構的服務範圍和要求,並告訴服務對象,問題的解決需要雙方共同的努力,而不僅僅是工作者和機構單方面的事。

4、 初步評估問題和需要了解求助者的需要,對其問題進行簡單評估,目的是決定機構是否需要對求助者提供服務。爲此工作者需要了解以下問題以便作出初步的評估:

(1) 求助者的求助意願如何?是主動還是被動?

(2) 求助者的主要問題是什麼?怎麼產生的?求助者期望達到什麼目標以及需要什麼結果?

(3) 求助者曾經爲此尋求過什麼幫助和自己做過什麼努力?

(4) 機構的資源和工作者的能力能否爲求助者提供必要的服務?

(5) 機構對求助者的要求和求助者對工作者和機構的要求是否能夠協調?工作者需要將初步評估與求助者一起分享,以便保證結論的準確性。經初步

評估後,認爲機構和工作者可以爲求助者提供適當的服務,同時求助者也希望與機構建立專業關係,求助者才成爲真正的案主。如果機構或者工作者不能爲求助者提供他所需的服務,則需要進行轉介。轉介:即針對一些非機構或者個人所能提供服務的個案,經過必要的程序,轉送到其他機構或者個人,是求助者能夠得到適當的服務。轉介服務發生在兩種情況下:一是工作者判斷求助者所需解決的問題不屬於本機構服務的範圍;二是服務機構僅僅爲某一個區域的人提供服務,求助者不屬於這個區域,例如機構只爲芙蓉區的老人提供服務,那麼對於天心區的求助老人就要實行轉介。

  接案的步驟

  一、接案的步驟及核心技巧

接案是社會工作實務過程的第一步,也是整個助人過程的基礎和起點。成功的接案是專業助人活動的前提。

接案階段的主要工作和步驟:瞭解服務對象的求助原因和求助過程;初步評估服務對象的問題;決定是否接案;訂立初步協議。

一)接案前的準備

1)瞭解服務對象的來源:

主動求助者(自己找來的)

他人轉介而來的(別人介紹的)

社工主動接觸的(通過外展工作主動接觸的)

2)認定服務對象的類型:

自願性服務對象(自己找來的,動機強,工作好做)

非自願性服務對象(有抗拒,不好處,難度大不好對付)

3)瞭解服務對象的求助過程

前來社會工作機構求助的服務對象通常帶有不同的問題和不同層次的.需求。

一般來說,大多數服務對象來求助是在嘗試自己解決問題不果後所作的最後選擇。

4)使“潛在服務對象”成爲“現有服務對象”

那些尚未使用或接受社會工作資源幫助、但未來可能需要服務資源和協助的服務對象,或者當服務對象並沒有求助,但可能需要協助,或者是雖然沒有求助但已妨礙他人或其它系統社會功能的正常發揮時,他即成爲“潛在的服務對象”。工作者的任務是不僅要與“現有服務對象”建立關係,同時還要聯繫潛在的服務對象,使其瞭解接受社會工作服務對他們的意義,促使“潛在服務對象”也成爲“現有服務對象”。

二)面談

面談是接案階段的第二個主要工作。

1)面談的目的和麪談的場所的安排

面談是工作者與服務對象之間一種面對面地討論問題以確定是否建立專業協助關係的過程,同時也是一種有意識、有目標的人際互動。

面談地點儘量讓服務對象感覺自由、舒暢和隨意,促進無拘束的溝通與交流。

2)面談的主要任務

界定服務對象的問題和需求(他有什麼問題);

澄清角色期望和義務(想幹什麼,社工與服務對象的格子期望);

激勵並促進服務對象進入角色(別急,慢慢講);

促進和誘導服務對象態度和行爲的改變(你有沒有試過?);

達成初步協議;

決定工作進程。

3)面談的技巧

主動介紹自己

向服務對象說明協助的目的,主動介紹機構的目標和功能、自己的工作經驗和專長,對求助受助的看法等。這些都會有助於消除服務對象的疑慮,使他們順利進入受助者的角色。

溝通

內容包括:瞭解服務對象的問題和需要,交流雙方對服務對象的問題和社會工作機構的功能、以及社會工作者的角色的看法和期望。

溝通要注意運用同理(同感)表達:指工作員進入並瞭解案主的內心世界,並將這種瞭解傳達給案主的過程。以簡短正確的話語,表達出當事人感覺、情緒;不分析、不評價。如:你會覺得自己……對你來說好像……好像你會覺得……你認爲……你覺得-、你感到-、對你來說-、是不是你會覺得-、我聽到好像你覺得-”

傾聽

傾聽包括五個條件:不批評;不判斷;尊重;敏銳;以對方爲中心。

鼓勵支持:指工作員透過適當的話語和身體語言,鼓勵案主繼續表達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如“嗯”、“好”、“接着說”、“還有呢”、“以後呢”、“別的情況下如何”、“我明白”之類過渡性短語來強化來訪者敘述的內容,並鼓勵其進一步講下去。

三)收集服務對象的資料

1)資料收集的內容和範圍

服務對象個人資料。籍貫、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職業收入等;

身體狀況:對服務對象病史的瞭解,有無疾病、遺傳病及慢性疾病等,現在情況怎樣(身體和精神);

服務對象的能力和特點;

服務對象所處的社會環境

2)資料收集的途徑和方法

詢問:問服務對象;

諮詢:問專業人士;觀察:進行家訪、座談會、訪問社區;

問卷調查:讓服務對象填寫問卷。

四)做接案會談記錄

進行接案會談後社會工作者要將會談的內容和結果記錄下來。記敘性記錄是常用的形式,內容大致包括:面談目的;面談過程;對面談總體評估;對以後面談的建議。

  二、接案應注意的事項

決定是否需要緊急介入(基本上都是人命關天或安全性問題);

權衡是否有能力處理問題(不要硬拗);

決定問題的優先次序(尊重案主,先處理簡單問題);

保證服務對象所要求的服務符合服務機構的工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