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個案工作基本流程及方法技巧

對於申請和接案、資料收集與診斷、確定目標與制定計劃,服務與治療,結案與評價。那麼,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社會個案工作基本流程,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社會個案工作基本流程及方法技巧

  個案工作程序

申請和接案、資料收集與診斷、確定目標與制定計劃,服務與治療,結案與評價。這是一個前後呼應的有機整體,不能完全將其割裂開來,一個步驟、一個步驟單獨去完成。

  處理申請的方法

在本機構提供服務、將申請轉到其他機構,或者暫時不提供服務。

  接案主要工作

工作準備;瞭解案主的心理狀況;確立會談議題。

  案主信息收集

主要從生理功能、心理功能、社會功能和環境體系四個方面,瞭解案主的基本情況。

  個案診斷

診斷是依據社會個案工作的觀點,將收集所得的資料進行分析與比較,確定案主問題的實質與問題的成因。社會個案工作診斷是一個兼顧社會環境和個人人格特性的診斷。

  診斷性陳述

診斷性陳述的具體內容包括:問題性質的確認、家庭環境與家庭心理動力、案主個人生活經歷與行爲特徵、案主接受協助的意願與能力的評估。

  確定服務目標

確定服務目標是理性思考過程,是工作者對案主可能獲得的結果的預期。制定服務計劃是由社會工作者與案主共同承諾合作實現雙方所確定的目標及其目標的實施步驟的過程。確定目標解決的是做什麼的問題,而制定服務計劃則需要回答怎樣做的問題。具體來說,服務計劃的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案主的情況簡介;案主的問題、需求和期望;機構提供服務的性質;計劃預備達成的目標;針對目標準備開展的工作;評估的方式;服務計劃的變更。

  服務與治療

服務與治療是社會個案工作程序中的一個重要步驟,前面階段的問題診斷和服務計劃的設計,在這個階段中付諸實施。在服務實施的過程中,工作者的主要目標是:協助案主對自身有一個清晰的瞭解,進一步探索自己的問題;協助案主調整社會關係;協助案主改善個人生活環境。社會工作者在服務提供與治療中主要擔任聯繫人、促進能力者、教師、調解人和辯護人的角色。

  結案

結案是指社會個案工作者與案主爲終止彼此之間的專業關係所做的一切處理工作。結案的原因:完成服務計劃、服務實施的時間限制、案主中途退出。結案時期的主要工作包括:回顧案主取得的成績、提出發展目標、宣泄情緒、不與案主發展專業關係之外的其他私人關係、最後一次會面的安排。

  評估

評估是社會工作者評定個案工作的效果和效率的過程,是工作者總結經驗、自我反省、自我提高的過程,也是一個必要的工作步驟。

  問題一:會談時,引領性技巧有哪些

引領性技巧是指工作者引導案主具體、深入地探索自己的經驗、處境、問題、觀念等技巧。運用引領性技巧的目的是促進案主在相關主題上做出較爲具體、深入、有組織性的表達和探討,增進工作者對案主的認識和了解。引領性技巧主要有澄清、對焦、摘要等。

  澄清

工作者引領案主對模糊不清的陳述作更詳細、清楚的解說,使之成爲清楚、具體的信息。澄清也包括工作者解說自己所表達的不甚清楚的信息。溝通本來就是困難的事情,每個人的內心都是一個獨特的世界,各自擁有不同的生活空間,不是通過幾句話就可以瞭解的。個案工作者與案主之間不是一般的人際溝通,而是要深入地互動,工作者必須對案主有較全面、深刻的瞭解才能真正按照其需要提供幫助。

  對焦

對焦是指將遊離的話題、過大的談論範圍,或同時出現的多個話題收窄,找出重心,並順其討論。對焦可以使會談減少跑題、多頭緒的干擾,使會談能夠集中在相關主題上進行深入、具體的討論。但工作者在運用對焦時應注意與鼓勵技巧的衝突,鼓勵技巧的理念主張讓案主多說話、儘量表達自己,這就免不了會出現談話漫無邊際的情況,因此,對焦技巧的運用不可生硬,應考慮偏離主題的程度及所持續的時間,來決定在恰當的時機進行對焦。

  摘要

工作者把案主過長的.談話或不同部分所表達的內容進行整理、概括和歸納,並作簡要重點的摘述。摘要技術的運用,可以幫助案主理清自己混亂的思路,突出案主在想法、感受、行爲、經驗上的特點或模式,促進案主對自己有較清晰的瞭解。另外,工作者作完摘要後,還應向案主查證摘要是否準確,容許案主否定、接納或更正工作者的摘要。

  問題二:個案會談的影響性技巧有哪些

影響性技巧是指工作者通過影響案主,使其從新的角度或層面理解問題或採取方法解決問題的技巧。影響性技巧主要有提供信息、自我披露、建議、忠告和對質。

  提供信息

工作者基於專業特長和經驗,向案主提供所需要的知識、觀念、技術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信息包括案主不知曉的新信息和幫助案主改正已有的錯誤信息。工作者在提供信息的時候首先要了解案主的知識背景,分析其對信息的敏感能力和接納能力,選擇適當的方式提供信息。

  自我披露

選擇性地向案主披露自己的親身經驗、處事方法和態度等,從而使案主能夠借鑑他人的經驗作爲處理自己問題的參考。自我披露可以引導案主從其他的角度去思考問題,或參考別人的方法解決自己的問題;自我披露還可以爲案主樹立坦誠溝通的榜樣,工作者的坦誠開放、與人分享自身的經歷和感受的做法,會感染案主使其願意表露自己的內心世界;自我披露對促進工作關係也十分有利,工作者的自我披露可以拉近與案主的心理距離,發展融洽的專業關係。

  建 議

對案主的情況、問題有所瞭解和評估後,提出客觀、中肯和有助於解決問題的意見。作爲專業的助人活動,在個案會談中,工作者通過對案主問題及相關信息的瞭解,總會發展出具體的解決案主問題的思路,工作者應該向案主提出這些意見。但是,工作者首先需要考慮清楚意見或方法的可行性、背後的理念及理論的正確性。而有時如何向案主提出這些建議比方法本身的意義還要重大,如果工作者生硬地強行要求案主按照自己的意見做,違背案主個人意願,反倒會造成不進反退的後果。因此,如何向案主提建議非常重要。

  忠 告

工作者向案主指出案主行爲的危害性或案主必須採取的行動,例如:“如果你還是每天翻查你丈夫的包,他會覺得自己不被尊重,會嚴重影響你們夫妻之間的感情。”忠告通常是針對一些比較嚴重的事件或行爲,但是,是否嚴重是一種價值的、道德的判斷,是很主觀化的。因此,工作者一定要反覆斟酌自己的判斷,而忠告之後,工作者應該耐心地講清道理,提供案主不知曉的知識和視角,使案主有所領悟。

  對 質

對質是指工作者發覺案主的行爲、經驗、情感等有不一致的情況時,直接發問或提出疑義的技術。通過對質,工作者可以協助案主覺察到自己的感受、態度、信念和行爲不一致或欠和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