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覈算

  1.適用範圍: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覈算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覈算,即權益法適用於:

對聯營企業投資;

②對合營企業投資。

  2.會計處理:

①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

②投資單位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盈利或是發生虧損,直接反映爲其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或者減少,此時,投資單位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損益的份額(法規或章程規定不屬於投資企業的.淨損益除外),確認爲投資收益並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具體分錄爲: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或做相反分錄。

③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投資企業自被投資單位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抵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自被投資單位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超過已確認的損益調整部分,應視同投資成本的收回,衝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④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其他綜合收益

投資企業應該按照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其他綜合收益中應享有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

⑤被投資單位實現除淨損益、其他綜合收益以及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資本公積的變動)

因增資擴股而增加的資本溢價等,投資企業應按享有的份額,調整增加或減少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並增加或減少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或做相反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