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推進河北青龍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新民居建設,爲農民提供設施完善、風格獨特、環境優良、安全舒適的現代社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及《中共秦皇島市委、秦皇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新民居建設,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實施意見》(秦發20175號)、《青龍滿族自治縣農村新民居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青字201734號)、《青龍滿族自治縣項目建設佔地搬遷補償實施辦法》(青字201733號)等法律、法規規定及文件要求,結合開發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開發區新民居建設堅持“政府主導、農民自願;科學規劃、分步實施;先建後拆、集中安置;依法依規、和諧穩定”的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依法辦事,公開、公平、公正做好拆遷、補償、安置每一環節,切實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堅持尊重羣衆意願,關注農戶合理需求和現代生活習慣,切實改變羣衆生活環境,提高生活質量,建設具有現代特色、環境優美的農村新社區。
二、建設模式及拆遷範圍
開發區新民居建設模式爲整體拆建型,實行新民居建設與
園區項目同規劃、同設計、同運作、同步實施。
依據《河北青龍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和開發區分期分批徵用拆遷具體安排, 2012年重點推進的片區爲:開發區內 個村。經現場調查摸底,需拆遷 戶村民住宅,其中包括 共 個村、 戶、 口人。
三、拆遷補償
(一)拆遷補償準備工作
1、下發通告、公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以縣政府名義下發《關於禁止在河北青龍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範圍內栽樹、打井、建房等私增地上附着物的通告》,規範佔地羣衆行爲,爲開展拆遷工作奠定基礎;縣規劃局負責制發房屋拆遷公告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通知各部門暫停辦理開發區內有關手續,暫停期1年。
2、國有土地使用權報批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積極爭取上級主管部門對項目的支持,做好拆遷範圍內集體土地徵收相關資料組卷、報批工作。
3申辦房屋拆遷許可證
拆遷人要組織好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的相關資料,抓緊申請;縣規劃局要充分運用部門職能,全力以赴辦理,使房屋拆遷許可證如期頒發。
4、拆遷補償統計工作
根據“貨幣補償”拆遷補償安置方式,由大巫嵐鎮政府負責對拆遷範圍內房屋的權屬、位置、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調查登記;依法建立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檔案並妥善保管。
5、資產評估工作
由開發區管委會牽頭,住建局、國土資源局、大巫嵐鎮政府等相關部門負責,組織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結合當前房屋市場價格,對被拆遷人的土地、房屋、林木、其它附着物科學評估、公平做價,評估結果張榜公示。
6、規劃設計和造價工作
根據農村居住實際,規劃局協同大巫嵐鎮政府,以新民居建設地點選擇爲基礎,做好建設規劃。根據安置區現狀結合被拆遷人生活需求、家庭人口、經濟條件等實際情況,設計大、中、小三種安置保障性6+1式住房和2層連體獨院商品房,供被拆遷人選擇。住建局負責根據安置建設標準和安置區地形現狀做好造價工作(每種居住用房戶型面積以住建局設計的施工圖紙爲準)。
7、制定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實施細則
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國土、民政、財政部門負責,制定《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實施細則》,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
(二)房屋性質認定
1、有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頒發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證書》或國土部門“宅基地批覆”、“準建卡”爲合法住宅。
2、取得用地及建房合法手續並有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不含建設當年批准的執照),視爲商業用房。
3、有臨時佔地手續的爲臨時建築。
4、無證、無批覆、無準建卡的爲非法建築。
(三)宅院土地補償
宅院土地面積以資產評估機構出據的測繪數據爲準,補償標準按宅院( )萬元/畝執行,實行貨幣補償。宅院外土地按區片價計算並予以補償。
(四)房屋拆遷補償
房屋拆遷堅持“先補償、後拆遷”的原則。
房屋(包括主房、附房、商用房)拆遷補償全部採取貨幣補償的方式。貨幣補償是拆遷人按照被拆房屋、附屬設施及土地等全部資產的補償總價款,以付給被拆遷人現金的形式進行住宅拆遷補償安置。
1、補償金額的確定
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結構、用途、建築面積、市場價格等因素,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的開展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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