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績效工資發放方法技巧

績效工資是現在很多老師都在關注的內容,然而大部分的教師都不明白績效工資是如何發放的。下面爲您精心推薦了老師績效工資發放技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老師績效工資發放方法技巧

  老師績效工資發放方法

(一)課堂教學教分值按公式N= 計算。其中 爲教師所授第i班學時數, 爲所授第i班課時折算係數。

計算以教務科正式下達的學期教學計劃及實際授課學時數爲基本依據。按不同情況取值如下:

1.與教學內容有關的

(1)教師擔任不同班級同一學科,但授課內容要求及側重等差異較大,且按不同教學大綱、計劃或教材授課,並編寫了不同教案(簡稱“兩個頭”),則 =1.00

(2)教師擔任同教材同進度的重複課,其 =0.9。

(3)新開課(不包括新教師所開第一門課) =1.2。

(4)教師同時講授兩門課,教分較少的課 =1.2。

(5)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在前兩週,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爲兩門課,所接(代)課的 =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爲兩個頭,所接(代)課的 =1.2,否則所接(代)的課, =1.0。其餘課時按正常情況計算。

(6)其餘情況授課, =1.0。

2.與授課班級內學生人數有關的

(1)1~20人, =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爲間隔類推。

教師所擔任的授課如涉及上述多種情況,則可根據其具體情況複合計算。

(二)在校外帶領並指導學生野外操作實習按每週每班40教分計,由參加指導實習的教師按情況分配,但每個教師最高不得超過每週22教分。

(三)無課教師指導校內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按周學時×0.6進行計算。

(四)有授課任務的教師,同時又指導校內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按如下標準覈定教分。

(1)所任課時6學時,實習教分=(1周總學時-所任課時)×0.6

(2)所任課時6學時,實習教分=(1周總學時-6-所任課時/2)×0.6

(五)除教學授課計劃以外所開展指導的各項文體活動,另計工作量,其計算標準爲:

(1)每領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計。

(2)每領做一次課間操按0.2教分計。

(3)組織開展輔導課外文體活動每小時按0.5教分計 。

(4)組織籌備校運動會,根據其工作量由體育組寫出報告,經教務校長審覈後由校長批准發給一次性獎金,不另計教分。5)練習代表隊參加經學校批准的校外文體比賽活動,每次實際 練習時間達1小時以上的計0.6教分;如比賽取得好成績,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礎部寫報告,經教學校長審覈後由校長批准發給體育組一次性獎金。

(六)教師因公出差,每週工作量按10教分計。

(七)由專業科、教研室指定並經教學校長批准的'指導教師,有指導計劃並予以實施,有檢查考覈,期滿有鑑定,視其指導情況每學期計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學校安排教師編寫教材(無稿酬)及其他教學資料,按全稿(包括審定、校覈)每1000字計1教分工作量。

(九)學校統一停課考試的學科,任課教師出考卷每套(包括標準答案、評分標準)2教分,改卷(包括成績單、成績分析、整理上交試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師受學校委派在校外任課,其工作量計算與校內任課相同。

(十一)教師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務,一般均不再計算工作量,非凡情況可由專業科申報,由教務科會同教學校長決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師工作量由所在專業科(部)填報,教務科覈定和彙總。

(十三)教師業務檔案中,工作量按實際授課時數及完成的其他教學任務填寫。

(十四)假如教師每月教學工作量摺合教分超過50分,超過部分每1個教分的效益工資增加5元(指導校內外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不計超教分)。

(十五)見習教師在見習期內任課,在18教分/月內,不計發任課效益工資,超過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計發10元效益工資。

  老師績效津貼計發

(一)績效工資跟職稱、職務工資制度是2個不同的概念,實行績效工資後,廢除原來的職務職稱工資。

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看學歷)+工齡工資(看教齡)+崗位工資(具體的工作崗位)+工作業績(考覈結果)

(二)教師(含職工)舉辦經學校批准的講座,每次發給講座津貼100元。

(三)教師按規定進行早、晚自習輔導,併到班級認真答疑和治理,每輔導1次(早 晚)自習發給津貼10元。

(四)教師(含職工)參加由教務科正式排定的監考,每次發給監考津貼10元。

(五)職工兼課,每學時發給兼課津貼10元。

(六)學校將在教學質量,教書育人、教學治理、第二課堂、實驗室建設,教學研究、論文撰寫、實習、設計的預備和指導、文體活動的輔導和組織等方面設置一些單項獎,以獎勵有突出表現和成績的人員,其獎金額根據具體情況由校長決定。

  教師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一、 考覈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 考覈對象:

在職在崗的公辦教師(含省派資教師)、86年前代課教師

三、 考覈辦法:

1、每學期分期中、期末兩次考覈,每學年考覈四次。以年級組爲單位考覈.

2、採用百分制計分的辦法,按師德師風20分、工作崗位20分、工作出勤15分、工作業績40分、臨時性工作5分進行計算。具體的計分方法:

A、 師德師風(20分)

先由各年級組 教師互評,再由年級考覈領導小組依據《黃石市師德評分細則》(見附頁的內容對教師進行集中評分,把兩項得分的平均分按20%的權重摺算,即爲該教師的師德師風得分。

B、 工作崗位(20分)

(1)學校要按照所設的崗位計算全校教職工的平均工作量,滿崗的得滿分。超崗的加分,崗位達1.1以上的加1分,達1.2以上的加2分,達1.3以上的加3分達1.4以上的加4分,達1.5以上的加5分;未滿崗的只有0.9以上的扣1分只有0.8以上的扣2分只有0.7以上的扣3分,只有0.6以上的扣4分,只有0.5以上扣5分。

C、 工作出勤(15分)

出滿勤的計15分,出現上班、上課,開會遲到、早退按扣款10元扣1分,曠工、曠課一次扣5分。缺席會議;請假超過規定時間(婚假、產假、喪假、公傷除外)按曠工算,值班佈置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的可扣一次扣2分,造成惡劣影響扣10分。不倒扣分。

D、 工作業績(40分)

(1) 任課教師可依據所教學科的期中、期末考試成績來計分,兼教幾各班的綜合計算。一等獎21分二等獎20分三等獎19分無獎級17分罰款級15分,未考試科目按三等獎計算。

(2) 班主任可按照《班級管理考評細則》評定等級,參照上一條款計分。

(3)、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等分別按中心學校和學校檢查通報計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分別計42分40分38分35分30分

(4)、凡2007年2月至8月,在學校內、鄉鎮內、市內、大冶市級以上受到表彰的分別加1分2分4分6分可累計加分10分封頂。凡受到鄉鎮內市內批評的一次分別扣2分4分可累計扣分不封頂。(各類表彰必須有原件證書獎狀通報等,各類學科競賽獲獎不在此列)

E、臨時性工作(5分)

及時完成領導分派的臨時性工作,如臨時代課、外出辦事、填寫資料等可視所承擔的工作量和完成的效果計分。